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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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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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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1953年冬,中共中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强调“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了它,就要犯右的或‘左’的错误”。市委根据这一指示,抓紧学习、宣传和贯彻总路线的工作,一方面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了广州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郊区农业合作化

  1951年,广州郊区在土地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开始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它经历了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

  广州郊区农村人多地少,土改分田时每人平均只有土地1.7亩,有些地方每人仅有7分田。只有实行复种、间种、套种、增加造数等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才能解决土地不足的困难。郊区土改后,许多农民群众响应党中央开展农业生产合作的号召,逐步组织起来,走农业生产合作化的道路。

  1951年,广州郊区首先出现以姚浩鹏、梁顺财、陈德光等为首的一批农业生产互助组。他们响应爱国增产竞赛的号召,制订生产计划,互相挑战和应战,开展生产竞赛。如梁顺财互助组制订1952年生产计划,向全国劳动模范李顺达领导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应战,并向全郊区互助组和农民挑战。已经组织起来的互助组纷纷起来应战,还带动了600多户个体农民参加生产竞赛。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发展。到1953年3月,郊区已组织起了常年互助组151个,临时互助组576个,参加的农户达3059户,占总农户的14.5%。这是郊区农业合作化的第一阶段。

  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规划出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具体办法,这就是引导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决议提出: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任务就是要善于用明白易懂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起来。决议特别强调要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并规定了从1953年冬到1954年秋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数量。为了贯彻中共中央的决议,市委召开有关各级党委负责人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并指出,从1953年冬到1954年春,首先建立一批初级社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发展。郊区工委根据中共中央的决议和市委的指示,积极做好试点建社的准备工作。首先是大张旗鼓地宣传《决议》,宣传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义,同时派出以郊区工委办公室主任张鸿学为首的参观团到北京郊区参观农业生产合作社,学习建社办社经验,回来后即举办建社干部训练班。1954年1月底,建社干部训练班结束,即开始试点建社。1954年春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建社工作,建立起白云区的兴华、三元里、石牌、萧岗4个合作社;黄埔区的棠下、官溪、双沙、黄村4个合作社;芳村区的鹤洞、西2个合作社,新滘区的磨碟沙社。第一批11个试点社以22个常年互助组、5个临时互助组为基础,并吸收了一批单干农民参加。11个社中有共产党员24人,青年团员31人,有较强的骨干力量和较好的互助合作基础。在第一批试点建社的同时又发展了一批互助组,为下一步建社做准备。这样,郊区的互助合作面已达到总农户的18.76%。1954年春耕后,进行了第二批建社工作。这批发展的合作社达31个,其中黄埔区3个,白云区9个,新滘区5个,芳村区3个,海珠区1个。到1954年夏收止,郊区共有农业生产合作社42个,670户;常年互助组694个,3708户;临时互助组818个,3342户。组织起来的农户占郊区农户总数的22.8%。

  1954年夏收后,郊区农村进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再学习,在这个基础上展开1954年秋季的建社运动。1954年10月,市委决定成立中共广州市郊区委员会,统一领导白云、新滘、黄埔3个区,凡有农村的市区,其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化运动也受郊区委员会指导。同年10月,召开第一次郊区干部大会,确定了郊区办社的方针和合作化发展的步骤;计划扩大42个老社,建立一批新社。另外,还决定在建社的同时,抓紧带动互助组的新发展,到1955年夏收前止,郊区共建成农业生产合作社215个,入社农户7036户,占郊区农户总数的18.98%。1955年10月,郊委召开第二次郊区干部大会,学习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讨论及研究郊区合作化大发展计划,决定冬春再建230个初级社,6900户;215个老社在原7066户的基础上再扩展1860户。这样,新老合作社将占郊区总农户的42.56%。为了帮助郊区的建社工作,市委派出70多名干部,郊委也抽调了250名干部到郊区农村参加建社工作。同年12月,郊委召开第三次郊区干部大会,决定将合作社的发展比例提高到55%,并试办5个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5年夏季,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在党内发生了一场严重的争论。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在报告中,他严厉地批评,“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而领导却落后于群众,“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对合作化运动“过多的评头品足,不应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是一种右倾错误的指导方针,是“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出发”。1955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会议根据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通过决议强调“只有彻底地批判这种右倾机会主义,才能促进党在农村工作的根本转变”。毛泽东的报告传达到农村党支部。各地党组织纷纷检查“保守”,反对“右倾”,对合作化运动进行重新部署。广州郊区区委根据毛泽东的报告和七届六中全会决议,对照郊区的情况,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认为郊区合作化大发展的时机已成熟,初级社转高级社势在必行。于是,在1956年2月底,郊区区委开始组织全区农民转入高级社。这样,在当时全区建立初级社面只达60.39%的情况下,只用3个月时间,在全区总农户中的99%建立起144个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

  广州郊区农业合作化运动比较顺利地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民个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但是,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是在当时反“右倾”、查“保守”的氛围中形成的,因而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和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

  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广州的手工业历史悠久。明朝中叶(约于公元1500年),广州已成为全国33个手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之一。特别是1929~1937年间,是解放前广州手工业生产的全盛时期。抗日战争期间,广州手工业备受摧残,纷纷停业或逃散四乡及香港、澳门等地。抗战胜利后,由于金融波动、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资本家的高利盘剥,广州手工业仍然处于衰微困顿之中。

  解放后,据1950年统计,广州手工业有10347户,从业人员31459人,全年工业总产值2672万元(新人民币,下同),而失业人数则达9185人。手工业产品以生产消费资料为主,经营性质以独资为主;个体手工业厂房设备简陋,以手工操作为主。中国共产党对手工业采取积极扶持政策,帮助手工业恢复生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引导手工业从生产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到生产合作社的从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逐步实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具体过程大致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底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是重点试办合作社时期。党和人民政府面对广州手工业失业严重,生产困难的局面,根据积极扶持政策,对失业手工业工人进行救济,采用以工代赈、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等形式,并以加工订货、收购经销、低息贷款、税收优惠、供应原材料等措施,帮助个体手工业渡过困难,恢复生产。1950年初,市总工会、市妇联为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分别发动组织了皮革、电池、机缝、清洁等7户合作社,社员2841人,年产值229万元,成为广州市首批建立的生产合作社。但当时由于对组社的政策不够明确,初期试办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存在各种问题。1951年,根据“先整理后发展”的方针,规定合作社应依照规定手续申请登记,未经核准的,不得冒用名义,对手工业合作社的组织和经营进行整顿。1952年,国家明确了组社的对象、形式,颁布手工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并结合“三反”、“五反”运动进行整社,清理一批不合条件的社员,又划出不属于手工业性质的清洁合作社。至1952年末,手工业合作社发展至13户,社员841人。

  第二阶段是1953~1955年的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稳步发展时期。1953年,广州市总结了典型试办合作社阶段的经验,明确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经济是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按劳分配为主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并选择了有发展前途的皮鞋、木器、缝纫、乐器、针织等行业组织合作社。是年,广州新建手工业合作社28户,连同经济恢复时期建立的一共建立了41个手工业合作社,社员2400余人,占全市手工业人数的4.15%,全年生产总值546万余元,占手工业生产总值的8.66%。1952年11月~12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为了加强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4年4月,中共广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手工业管理局,由市合作局、合作总社的生产科和局的手工业科为基础,调配干部组成。各区政府也相应设置手工业科。1954年8月,中共广州市委从手工业管理局、统计局、工商局、税务局、银行等机关抽调干部220人,组成广州市手工业调查办公室,对全市795个自然行业30173户个体手工业进行普查。经过4个多月时间的普查,全面弄清全市个体手工业的基本情况,为编制过渡时期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计划,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这一年,市手工业合作社增加了易为手工业者接受的初级形式--生产小组和供销生产合作社(组),合作化运动发展较快,新建了手工业合作社、组320户,人数8695人,累计社、组员11213人,占全市手工业总人数的13.54%。1955年,中共广州市委第二工业部又组织力量进一步对金属制品、皮革制品、木材加工、特种手工业等8个行业和出口手工业作专题调查分析,为改造和指导手工业生产提供依据。是年,新建手工业社、组256户,入社人数8366人,至此,入社人数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20%。

  第三阶段是1956年基本实现手工业合作化阶段。全国农业合作化高潮,推动了广州手工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1956年1月,中共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精神,因势利导,成立手工业改造办公室,抽调市、区机关干部1500人组成工作队,分派到各行业,通过制订规划、培训骨干、层层发动,动员广大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随着广州市工商业者申请公私合营高潮的到来,全市手工业者也纷纷申请参加合作社,使原定的合作化发展计划一再被突破,在一周之内,全市按行业批准实现合作化。到年末,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业达78444人,占手工业总人数的83.7%,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455户,取得了对手工业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胜利。1956年,合作组织实现工业总产值1.5亿元,比1955年增长2.4倍。手工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后,使个体手工业经济存在的生产分散、资金薄弱、厂房简陋、设备落后,以及历史沿袭下来的自私、保守、行会观念等陋习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厂房设备得到调整,资金得到充实,新型生产关系的初步建立,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但是,手工业在加快改造的过程中,也存在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等一系列的问题。

  三、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广州是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比较发达的重点城市之一。据1950年统计,广州私营工商业达24955户,其中工业3290户,商业16147户,饮食服务业4104户,在当时的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对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广州临近港澳,私营工商业与港澳的工商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少企业在港澳、广州均有厂店,形成了所谓“头在香港,尾在广州”的状况。解放前夕,不少资本家消极经营,或者抽逃资金至香港。所以,工业总产值仅为3.43亿元,完全陷于停产状况的工业企业占44.7%,处于半停工状态的占32.4%,勉强能维持生产的仅占22.9%。

  广州解放后,市委和市政府按照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限制其消极因素,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到1956年1月,基本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广州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对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解放初期,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针对工厂停工、商店歇业、工人失业严重的情况,认真贯彻中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积极扶持和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1949年11月28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光在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提出了严格管理进出口贸易,限制资本主义商品输入,保护民族工业销售市场;向私营工业企业收购产品和加工订货;恢复水陆交通,沟通城乡贸易;根据劳资两利的原则,调处劳资关系,调整税收,减轻工业税额;帮助工厂制订生产计划,加强生产管理等八项扶持、发展私营工商业的措施。1950年上半年,随着统一财经工作收到显著效果,全国物价开始下跌,市场虚假购买力消失,于是工商业歇业又日趋严重。这时,市委、市政府及时采取适当投放货币,收购物资;实行贷款、定货、收购成品,适当照顾税收,扶持工商业资本家;正确处理公私关系,限制国营贸易的零售业务,禁止机关和部队与民争利;改变市场管理,放宽贸易尺度,保护工商业资本家的正当利益;调整劳资关系,减低工人工资,帮助资本家渡过困难等调整工商业的五项措施。7月7日,广州市成立了工商业调整处理委员会,着重从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三个方面进行调整。经过几个月的调整,私营工商业逐步得以恢复。

  随着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经济利润的增加,经济力量的增长,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利用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和经济情报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干部,追求非法利润,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于1952年初开展了历时5个多月的“五反”运动,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进一步团结资产阶级中的爱国守法分子,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国营经济的地位,巩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教育了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为进一步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第二阶段是有计划地引导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1953年,中国开始进行有计划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随着经济建设的开展,广州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以有计划地引导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阶段。从1953~1955年,市委和市政府采取3个步骤有计划地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第一是扩大加工订货,发展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时期,适逢中央颁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市委和市政府加强对资本家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总路线,使他们认识实现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促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党对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另方面市政府于1953年7月适时地公布了《广州市加工订货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和加强了对加工订货的管理,使参加加工订货的私营企业加工订货的数值和比重逐步上升,参加加工订货的行业和产品品种也越来越广泛。1953年,全市参加加工订货的私营工业行业有36个,产品达120种,总产值3.42亿元。1955年,虽然由于100多家大型企业列入公私合营,加工订货总产值仍达到2.4亿元。第二是排挤大批发商,改造零售商和进出口商。广州市的批发商在私营商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据1953年底统计,广州私营批发商共3357户,从业人数22138人,资本总额4332万元。户数虽然只占全市座商总数的23.14%,但资本却占了79.71%。对于私营批发商的改造,党最初是采取排除、代替的方针。但是在排除代替过程中出现了一方面是批发商的职工和资方人员生活困难,另方面是国家尚未掌握的一些商品流通不畅,城乡物资交流出现“大通小塞”的局面。1954年7月中央财经会议后,市委根据会议的“留、转、包”的政策精神,对尚能经营的批发商让其继续经营,或由国家商业委托其代理批发业务;有转业条件的让其转业;对无法继续经营又无转业条件的批发商从业人员,则在他们自愿的原则下,吸收到国营和合作社商业中“包下来”。这样,至195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了对私营批发商的改造。广州的私营进出口商也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据1953年统计,私营进出口商共451户,资本额达3480万元。党对私营进出口商的改造,首先是按行业归口管理改造。国营公司根据“稳定代替”的方针,采取先进口后出口的步骤,逐步代替经营大宗以至大部分进出口商品。其次在实行统筹兼顾,安排经营的同时,对私营进出口商进行整顿,分别进行“留、转、包”处理。在此基础上普遍发展起以委托经营和公私联营为主要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对私营零售商的改造则不同于批发商。在全行业合营高潮前,国家主要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代销、经销、批购等形式扶持其正当经营,使他们在经营中获得适当的利润,以促进他们在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服务中逐步得到改造。再次是扩展公私合营,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从1954年开始,中共广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财委和中南财委关于扩展公私合营会议精神,从过去有重点地个别企业实行公私合营转为分期分批有计划地扩展私营企业的公私合营,把公私合营工作从“摘苹果”的阶段逐步推进到“摘葡萄”阶段。1954~1955年,广州市分别召开过4次扩展公私合营工作会议,部署对私营工商业有计划地按行业、按系统地进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5年底,全市公私合营企业已发展到101户,工业产值达到1.84亿元,占资本主义工业产值的37.84%,扩展户数分布到29个工业行业。合营企业不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得到巩固。

  第三个阶段是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阶段。根据市第五次党代表会议对广州私营工商业改造的安排,计划在1957年基本完成私营工业企业的公私合营,私营商业的改造完成80%,摊贩改造完成50%左右。随着1956年1月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迅速到来,广州市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进程也大大提前。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实现了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公私合营。1月15日,北京市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1956年1月16日,中共广州市委召开会议分析当时对资改造的形势,决定自该日起,分三步进行,在不出一个星期内将全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月18日,市委发出《加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紧急通知》,决定全市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分区包干,按自然行业成立合营工作委员会,加快合营速度,在第一季度实行全市资本主义工业公私合营,完成清产核资、并厂改组、人事安排、机构调整等工作,并于1月20日批准全市私营工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于是,广州市私营工商业改造迅速形成高潮。1月18日,全市私营工业行业4000多家工厂全部申请公私合营,私营商业行业近万户商户也申请公私合营;全市105个私营行业办理了全行业合营的申请。当天,组织了上千名资本家代表舞着狮子,燃着鞭炮,列队到省市人民委员会报喜。1月20日,广州市在越秀山召开有6万人参加的批准全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公私合营大会,批准全市工业138个自然行业共4000多户,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132个自然行业1.62万多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至此,广州市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广州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一场大规模的社会变革运动,总的说是成功的,它不仅没有造成通常情况下难以避免的生产力下降现象,反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很少社会震动的情况下,第一次实现了马克思、列宁关于对资本主义企业通过“赎买”的办法实现社会主义国有化的设想。但是,广州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全国一样,存在着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特别是在资改过程中,把1.09万多原属“三小”的劳动者错划成工商业者,错划面达60%多,使这些人长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落实政策,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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