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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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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第一节 整风、反右派、“反地方主义”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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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共八大一次会议到“文化大革命”前夕这十年(1956~1966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的时期。在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由于党的指导思想出现“左”的错误,政治上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到严重的挫折。但由于中共八大制定了正确的路线,1961年以后为纠正错误又采取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因而这个时期,广州市尽管出现过反右派,“反地方主义”“大跃进”“反右倾”等一系列失误,而经济建设方面仍然取得很大成就。

  第一节 整风、反右派、“反地方主义”

  整风、反右派、“反地方主义”,是中共八大召开之后在广州开展的重大政治运动。

  195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指出:由于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处于执政党的地位,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有许多同志就容易采取单纯的行政命令的办法处理问题,而一部分立场不坚定的分子,就容易沾染旧社会作风的残余,形成特权思想,甚至用打击压迫的方法对待群众,因此有必要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这次运动原定的方针和方法是采取既严肃认真又和风细雨的思想教育运动,开展恰如其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不开批判大会或斗争大会。

  1957年5月6日中共广州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在党组织内开展整风的部署。5月15日,市委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关于整风运动的计划》,决定从即日起至1958年6月止,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范围的整风运动。但在运动进行过程中由于内容增加,方针方法也有变化,结果实际分4个阶段进行,时间到1958年10月才结束。

  第一阶段是阅读文件,“大鸣大放”。从1957年5月到7月上旬,中共广州市委分别召开600 多市直机关干部参加的整风动员大会和各部、委整风运动负责干部会议,以及500多副科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整风运动动员报告会,强调学好文件,要求各单位开展大鸣大放,集中力量帮助市委整风。市委还邀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非党员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等举行座谈征询意见,欢迎他们向共产党员提批评意见。整风运动开始后,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高等学院、科学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的党组织,纷纷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和小组会,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欢迎大家“鸣”“放”(这是在讨论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形成的简化词语),帮助党整风。

  第二阶段是“反击右派”。从1957年7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发动“大鸣大放”的过程中,有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攻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957年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发给党内干部阅读。文章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认为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右派约占10%,党内也有一部分新党员跟社会上的右翼知识分子互相呼应。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同时《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指出这是“某些人利用党的整风运动进行尖锐的阶级斗争的信号”,“我们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观察当前各种现象”。此后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反右派斗争。根据中共中央的这一新部署,1957年7月4日,中共广州市委在中山纪念堂召开有4000多人参加的“反击右派分子大会”,并通过所谓《对右派分子的声讨书》,表示要坚决打退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接着,各机关、学校、工厂、人民团体纷纷组织各种类型的声讨会、辩论会、批斗会,贴出数以万计的大字报,把和风细雨的整风运动,变成批斗右派分子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

  由于当时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反右派运动被严重扩大化,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一些偏激、片面或错误意见,视为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右派”言论,在进行严厉批斗后,对提了错误意见的人划为“右派分子”加以打击。据1958年8月市委书记处书记薛焰在整风反右总结大会上的报告中说,广州市在1年4个月的反右派斗争中,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共4894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5.85%。其中机关干部904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4.8%;中小学教师805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5.9%;工厂、企业技职员1517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4.97%,工商界人士1245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8.8%;民主党派人士423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13.7%。这些被划为“右派分子”的4894人中,有共产党员319人,占参加运动党员人数的2.08%。被错划为“右派”的人,除个别已在“文化大革命”之前摘去“右派”帽子外,其余的均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改正,恢复名誉和工资待遇。但这些人受了长期的委屈,其才华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这不仅对个人,而且对党和国家都是重大的损失。

  第三阶段是“大整大改”。刚开始就插入“反地方主义”为中心的广东历史问题大辩论,直到1958年1月以后才转向整改,如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开展“双反”(反对右倾保守思想和反对浪费现象)、召开小型务虚会等。

  在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同时,中央广东省委部署了以“反对地方主义”为中心的广东历史问题大辩论,认定省委书记处书记古大存、冯白驹是“广东地方主义”的头子,对他们进行重点批判。市委根据省委的要求,开展了“反地方主义”的斗争。1957年12月市委召开第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连续开了16天,对广州市出现的所谓“地方主义”言行进行揭发批判。在会上受到重点批判的有市委书记处书记吴有恒、钟明,副市长余美庆、统战部副部长兼侨务局长谢创,市财贸办主任古念良等;市委副秘书长陈恩、市委办公厅主任王伯群,被打成“反党小集团”;还有一些由东江纵队转业到广州工作的同志,节假日常聚集在市劳动局局长李爱农家闲聊,也被说成是“东江会馆”小集团活动而受到批判。批判中,指责上述人员“在思想政治上一贯右倾,有严重的地方主义和个人主义,又进行非组织活动”,是一股“反党反马列主义的逆流”。在进行重点批判后,于1958年3月作出组织处理。给予吴有恒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两级的处分,下放广州造纸厂当车间副主任;给予钟明撤销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处书记和市监委书记职务的处分,下放广州协同和机器厂(广州柴油机厂)当党委书记;余美庆、谢创、陈恩、王伯群、古念良以及所谓“东江会馆”的一些主要成员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这次“反地方主义”,由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重打击了地方干部的积极性,颠倒了黑白,使一批党员干部长期蒙受不白之冤,身心受到摧残。并且,由此影响干部队伍的团结和地方干部的健康成长。在运动中被立案审查的有103宗,处级以上的干部80多宗,而且还株连一批本地干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广州市委对“反地方主义”的案件进行了复查,于1979年10月25日作出复查平反结论,撤销1958年3月对吴有恒、钟明的处分决定,恢复他们原来的工资级别和待遇。余美庆、谢创、古念良、陈恩等人和其他有关“反地方主义”的错案,也都得到了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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