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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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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第二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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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跃进”

  1957年11月,毛泽东主席提出“要在15年左右在钢铁和主要工业品产量方面赶上和超过英国”的号召,吹响了“大跃进”的号角。

  1958年3月8日~26日,中共中央在成都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讨论和通过了《关于一九五八年计划和预算第二本账的意见》、《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等文件。毛泽东在会上多次讲话,继续批判1956年下半年“反冒进”的问题,说“冒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反冒进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同年5月,在中共八届二次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倡议,正式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还提出“争取7年赶上英国、15年赶上美国”的口号。8月上旬,毛泽东先后视察了河北、河南和山东等省的一些农村,他在山东同当地负责人谈关于办大社的问题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接着,8月17日~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确定一批工农业生产的高指标,宣布1958年要生产钢1070万吨,即比上一年翻一番。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几十户几百户的单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又说“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组织形式”,“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会后,很快形成全国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化的高潮。一个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大跃进”活动一直延续了三年。

  中共广州市委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全国各地一样,积极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开展“大跃进”运动。农村从兴修水利开始,城市则从全民大炼钢铁开始;提出“以钢为纲”,带动各行各业的发展,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大跃进”局面。

  1958年6月30日,市委召开干部会议传达贯彻6月8日~11日中共广东省委在清远召开的钢铁会议精神,确定广州市1958年的生产指标为钢25万吨,生铁30万吨,后来又增为钢31万吨、生铁36万吨。当时,广州重工业基础薄弱,1957年只生产了钢2567吨,铁还是空白,加上时间紧迫,要求完成上述任务实际是不可能的。但在当时“气只能鼓不能泄”的“大跃进”形势下,为了保证“钢铁元帅升帐”,市委把钢铁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动员各行各业、各阶层人民全力支持,掀起空前规模的“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各级党委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第一书记挂帅,组成庞大的钢铁冶炼兵团和钢铁师。动员数十万群众上阵,最多时达到70万人投入这一“战斗”,连学生、街道家庭妇女也参加。采取时称“小洋群”、“小土群”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和方法,全市建起“洋法炼钢炉”363座、“土法炼钢炉”3.07万座。为了造声势、鼓干劲,还搞“大会战”竞放“高产卫星”。

  由于大炼钢铁运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确实被调动起来,真的是“日夜奋战,不计报酬”。当时,市电业局的职工写了一首有代表性的描绘当时苦战情景的诗:“时间就是钢,一刻不能放。睡在战场上,食在钢炉旁。梦中流钢水,醒来放卫星。日夜奋力战,砂模不够装。”其实,当时绝大多数的单位炼钢设备极其简陋,而且根本不知钢的标准和炼钢的基本方法,搞什么“吹钢”、“焖钢”、“炖钢”、“炒钢”。有的把原来计划用于其他产品的钢铁材料也投入炉中去炼。在这股热潮推动下,广州市民纷纷拆铁闸、铁门窗、砸铁锅,把有用的铁具拿去回炉,结果把有用的成品炼成了废钢铁!也有的群众将矿石直接放进石灰窑、木炭窑,以木柴作燃料进行“烧炼”,“炼”出一些没用的“烧结铁”、“海绵铁”、“乌龟铁”。有些家庭妇女和小学生甚至把煮饭的小煤炉也拿来“炼铁”。纵是这样,全市1958年也只生产了钢6.8万吨(其中洋钢3.94万吨),完成计划的27.4%,铁2万吨,完成计划的6%,与原定的指标相差甚远。可是,由于受全国形势的影响,当时市领导仍脱离实际,把1959年全市的生产指标定为年产钢30万吨、铁20万吨、钢材20万吨。

  在大炼钢铁的同时,又开展“全党、全民办工业”的运动,中央提出要贯彻“中央工业与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中小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当时广州市都搞“全民大办”,大家互相争劳力争原材料。特别是“全民大办工业”运动,各行各业大搞“土、简、群”,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以本身的机械设备、工艺装备和操作技术为基础,“材料自己找、设备自己搞、机床自己造、安装自己包、劳力自己配、技术自己调”。当时或用角钢焊接、甚至用钢筋水泥做成机床床身,至1959年1月,全市共造出土机械设备4.22万台,其中机床8806台,其他机械设备3.34万台。并用这批土机械设备兴办起1024家小型民办工厂,许多街道工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创办起来的。可惜这些机械设备多数技术工艺不过关、质量低劣,不能使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1959年起,广州市又开展了以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运动,进行“六革一改”活动,即“革新机械设备、革新工艺装备、革新产品、革新工艺流程、革新操作方法、革新劳动组织和改革规章制度”,发动工人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据当时统计,共提建议22.64万条,已被采纳的14.2万条,实施成功的9.76万条。工业部门经过整顿革新之后,形势才逐步好转。

  中共中央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发动“大跃进”运动,目的是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尽快改变中国的“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迅速把中国建设成为发达的社会主义强国。但是,由于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否定了国民经济计划综合平衡,夸大了主观能动性,盲目追求快,因而助长了虚报浮夸、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等不良作风,造成严重的后果。例如:由于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使国民经济中的农、轻、重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广州重工业占总投资7亿元的79.5%,挤掉了轻工业、手工业和农业。发动全民大炼钢铁,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还使大片林木被砍伐,严重破坏森林绿化和水土保持与生态平衡。由于对手工业和小商小贩实行转厂、并店,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影响了民用必需品的生产和流通,加上农业歉收,就造成粮食、副食品和日用品供应全面紧张,人民生活水平全面下降。

  尽管“大跃进”运动给广州的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失,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建设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因而在此期间,经济建设确实取得了成绩,这主要是:(1)农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了一批长期起作用的水利工程。到1959年春,郊区共兴建山塘水库420个、陂坝120个,安装抽水机210台,特别是完成流溪河灌溉工程,使从化和广州郊区许多农田受益,大大提高了抗旱能力。(2)新建或扩建工业项目100多个。其中包括:广州钢铁厂、广州铁合金厂、广州重型机械厂、广州化工机械厂、广州轴承厂、第二棉纺织厂、广州苎麻纺织厂、广州化工厂、广州氮肥厂、广州农药厂、华侨糖厂、广东罐头厂、广州玻璃厂、广州油脂化工厂、广东拖拉机厂、广州塑料厂、广州人造纤维厂、中南制革厂以及流溪河水电站等,还形成了黄埔、员村、车陂、南石头、芳村、东等6个工业区。所有这些,为广州经济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特别是重工业方面发展较快,到1960年已形成了钢年生产能力15万吨,比1957年增长37倍;轧钢17万吨,比1957年增长11倍;生铁15万吨,从无到有。(3)在城市建设方面,组织大批干部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开挖出麓湖、东山湖、流花湖和荔湾湖并建成景色秀丽的公园。既改善了卫生环境,又消除了蚊蝇的孳生基地,完成了道路建设和整治地下排水系统等一批市政工程项目。另外,市委和市政府拨专款建设水上居民住宅,实现了水上居民全部迁上陆地居住的目标。

  二、城乡人民公社化

  1957年冬,广州郊区出现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高潮,并获得1958年早造农业大丰收。1958年4月,毛泽东在广州写下《介绍一个合作社》(推荐河南省封丘县应举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篇文章指出“共产主义精神在全国蓬勃发展,广大群众的政治觉悟迅速提高”,“从来也没看见人民群众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意气风发”。同时,他还视察了广州郊区棠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给予很高的评价。接着,广州郊区搞劳动大协作,兴修农田水利,并贯彻成都会议精神,把郊区500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为15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共广州市委为了贯彻中央这一决议,决定取消建立和扩大国营农场的计划,全力组建农村人民公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广州郊区就将158个高级生产合作社并为14个人民公社,参加人民公社的农民58万多人,实现了公社化。

  人民公社名为“一大二公”,实是“一平二调”。所谓“大”,就是规模要大,将原来一二百户合作社并为上千户或几千户的人民公社,工农商学兵集为一体,统一领导。所谓“公”,就是公有化程度要高,将经济条件、贫富不同的合作社合并在一起,土地、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全部移交给公社,债权、债务也统归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公社范围内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部分供给制,并把这些视为共产主义因素。同时,违反等价交换原则,把社员的自留地、家畜家禽、果树等也无偿归公社所有。

  人民公社办起公共食堂、托儿所、托婴室、幼儿园、敬老院、洗衣组、缝纫组、理发室等集体福利事业,实行吃饭、看病、读书、看戏、看电影等10多个项目不要钱。

  最初,由于干部虚报浮夸,估产过高,省委和市委曾为粮食大丰收后没仓库存放而发愁,便动员机关学校腾出地方临时堆放粮食,并提出“放开肚皮吃,三顿干饭不要钱”的口号,因而造成对粮食的很大浪费。可是,当时实际上粮食增产并不多,吃了几个月后,有些地方出现缺粮问题,把储备粮都吃光了。省委领导认为是农民“瞒产”,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瞒产”斗争,广州郊区也坚决贯彻了“反瞒产”斗争,伤害了农民的感情。

  由于在“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农村人民公社化一哄而起,故出现许多严重问题:(1)实行政社合一,各种权力过分集中在公社一级,基层是生产单位却没有自主权;(2)在劳动组合上搞“大兵团作战”,实行生活集体化,行动军事化,搞大排工,于是产生瞎指挥、强迫命令现象;(3)没有实行个人负责制,因而纪律松弛,窝工和出勤不出力现象严重;(4)在分配上实行供给制或半供给制,出现社与社、队与队、社员与社员之间的严重平均主义,社员收入减少;(5)在公社化过程中刮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又提出所谓“割私有制的尾巴”,取消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关闭农村贸易集市,鼓吹取消商品经济,严重违背经济规律,造成农民恐慌,出现大批宰杀牲畜家禽、砍伐果树林木、卖掉自行车等混乱现象。所有这些,都严重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受到极大破坏。加上自然灾害,郊区农业歉收,造成了粮食、副食品供应紧张。

  中共中央觉察到公社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先后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研究解决的办法,开展整顿、巩固人民公社的工作。1959年3月,毛泽东先后几次用《党内通讯》形式,向各级党组织和干部发出指示,指出“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强调要实事求是。毛泽东还提出十四句要诀作为整风整社的方针,即:“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中共广东省委和广州市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的精神,决定农村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由社一级下放到生产大队一级,实行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的具体政策。通过整顿,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以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调整了大集体与小集体、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混乱局面有所改变。但1959年8月,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以后,又开展“反右倾,鼓干劲”运动,农村工作中“左”倾错误不仅没有纠正,反而更为严重。1960年下半年,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低了计划指标,并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重新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中共广东省委于1960年8月和12月,先后发出《关于停止刮共产风等十条农村经济政策的决定》和《关于纠正共产风的二十七条政策性规定》,提出社员要有“小自由”。经过调查研究之后,毛泽东于1961年3月在广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总结农村人民公社的经验教训,针对公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纠正意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委的一系列决定,在郊区开展了以贯彻《十二条》和《六十条》为中心的整风整社运动,取消供给制,解散公共食堂,恢复“三级所有制”,明确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并宣布“三十年不变”。这样,核算单位回到原来初级社的水平,公社规模也作了调整,广州郊区由14个人民公社调整为27个,但到1962年9月,又恢复为14个。

  在农村实现公社化之后,城市也开始筹建人民公社。幸而市委一直采取慎重的方针,先搞试点,然后才推开,因而造成的损失较小。

  1958年10月10日,中共广州市委发出《关于开展人民公社运动的指示》,指出“目前我省农村已实现了公社化,我市郊区也已经实现了公社化,市区正积极地进行筹办中。”指示强调,广州市区与农村具有不同的特点,它是一个综合性城市,以工业生产为主,绝大部分是全民所有制、街道工业薄弱等等,因此,城市公社化应先办试点,取得经验后才全面推开。同年10月17日,市委召开全市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由市委领导作筹备城市人民公社的动员报告。强调广州市区一定要搞人民公社,但不能像农村那样“先搭架子,一步到位”,而是先组织劳动力办托儿所、公共食堂,组织妇女参加劳动生产,做到大家搞生产,户户无闲人,否则,就会出现大家都吃社会主义、吃人民的财产。经过动员之后,市委和各区都成立了筹备人民公社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纷纷着手搞试点。先后建立起东华东、金花、晓港、大塘、清平、大新等以行政街道划分的市区人民公社作为试点。

  196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态度建立城市人民公社,“上半年全国城市普遍试点,下半年普遍推广”。除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五大城市外,“其他一切城市应一律挂牌子,以一新耳目,振奋人心”。根据中共中央这一指示,市委于同年4月召开第三十九次常委会议,讨论了市区组织人民公社的问题,要求全市加速建立人民公社。到同年10月底,全市已以街道为基础建立起44个人民公社,参加人数64万人,占应入社人数的91.27%,基本实现了公社化。这些公社共组织8.33万人参加生产,办起工厂(场)1610间,公共食堂863间,托儿所660间,社办服务场所2552间。城市人民公社成立以后,对解决居民就业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因此到1964年以后,城市人民公社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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