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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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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组织工作——第一节 组织机构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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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来,广州市党的组织工作根据党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路线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级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市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组织保证。建国初期,党的组织工作根据恢复国民经济并开展经济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中心工作的需要,大力发展、壮大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大批量地培养、选拔、调配和训练干部,采取措施加强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各级干部的管理教育,提高了党员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了各级党组织建设,从组织上保证了党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任务的完成。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对党员和各级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培养和造就了一支能够适应和领导经济建设的党员和干部队伍,保证了全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但在此期间,由于“左”的错误影响,组织工作也发生过偏差。“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受到破坏,使许多党员干部受到伤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拨乱反正,端正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开创了组织工作新的局面。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进全市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加强组织部门和组织工作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49年10月28日,市委组织部成立,设部长、副部长各1名,内设干部科、组织科、秘书科。此后,在各个历史时期,其领导和内设机构均有调整。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历任领导人名

  (1949~1990年)

  职  务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部长      陈 健 1949.10~1950.9  市委常委兼

  部长      钟 明 1950.9~1951.6

  部长      田 坪 1951.6~1954.4  市委常委兼

  部长      刘 谦 1954.4~1956.9  市委常委兼

  部长      赖大超 1956.9~1960.6  市委常委兼

  部长      刘士杰 1960.6~“文化大 市委常委兼

  革命”初期

  市革委会政工组 刘士杰 1968.3~1968.8

  组织办公室主任

  市革委会政工组 谭启明 1968.9~1969.12

  组织办公室主任

  市革委会政工组 李玉明 1970.1~1971.5  军代表

  组织办公室主任

  市革委会政工组 张振海 1971.5~1973.2  军代表

  组织办公室主任

  部长      高 辛 1973.2~1977.7  市委副书记兼

  代部长     安清明 1977.7~1978.8

  部长      李振卿 1978.9~1983.10 (1979.3~1981.9常委兼部长)

  部长      吴晓峰 1983.10~1987.1  市委常委兼

  部长      钟宜佳 1987.3~

  建国初期,部内机构设2处1科:干部处、组织处、秘书科(1953年后改为办公室)。1954年后,内设机构调整为4处1室:综合干部处、工业干部处、财贸干部处、党员管理处、办公室。至当年底,因精简机构,恢复为2处1室:干部处、组织处、办公室。1955年,调整为4处2室:即综合干部处、工业干部处、财贸干部处、组织处、办公室、审干办公室。同年,将工业、财贸干部处分别划归市委财贸工作部和市委工业部。1956年,增设干部训练处。

  1956年9月后,部内设3处2室:综合干部处、党群政法干部处、组织处、审干办公室、办公室。1959年将综合干部处和党群政法干部处合并为干部处;将市人委的人事处并入市委组织部,设人事处。内设机构为3处2室:干部处、组织处、人事处、审干办公室、办公室。1960年,市编制委员会成立,其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代管;1963年,市人事局成立,将人事处划出,移交市人事局。1964年,增设科技干部管理处。1965年,市人事局将老干部安置处移交市委组织部,称为干部二处,负责老干部安置工作。1966年,增设干部培训处。此时,部内机构为5处1室:干部处、干部二处、技术干部处、干部培训处、组织处、办公室。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市委领导机构被夺权。3月,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参照原工作机构,设组织组。1968年2月,广州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设政工组组织办公室,代行市委组织部职能。1973年2月,市委组织部恢复,内设6处1室:干部一、二、三、四、五处,党务处,办公室。

  1980年,市人事局成立。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的有关业务及人员划归市人事局。此时,内设6处1室:干部一、二、三、五处,党务处、老干处、办公室。下半年,撤销干部一处、干部二处,成立党政干部处、经济干部处;将干部三处和五处合并为干部审查处,将党务处改为组织处。此时,内设机构为5处1室:党政干部处、经济干部处、干部审查处、老干部处、组织处、办公室。1983年1月,市老干部局成立,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撤销老干部处,成立干部培训处。5月,成立市委《党的生活》编辑室,纳入市委组织部管理。8月,市委经济工作部成立后,经济干部处归回经济工作部,撤销干部培训处,成立青干处和调研室。1984年,成立知识分子工作处。此时,内设机构为5处3室:干部处、青干处、干审处、组织处、知工处、办公室、调研室、党刊室。1988年5月,市委经济工作部撤销,经济干部处归回市委组织部。内设机构为6处3室:干部处、青干处、经干处、知工处、干审处、组织处、办公室、调研室、党刊室。1989年10月,成立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由市委组织部管理;青干处与干部处合署办公;成立干部培训处,与知工处合署办公。此时内设机构为7处2室:干部处、青干处、经干处、培训处、知工处、干审处、组织处、办公室、调研室。另管理党刊室、电教中心这两个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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