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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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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纪检工作——第六节 调查研究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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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中共广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后,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于1980年7月设立研究室。并在工作安排和全市纪检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注意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初期,广州市纪委大胆探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于1984年提出了支持改革搞活经济的12条政策界限,把原则性与灵活性较好地结合起来,使从事经济工作的厂长(经理)有政策可循,可以大胆开展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好评。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经过调查研究,市纪委代市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抓党风责任制的决定》,市委于1985年1月下发市属局以上党委(党组)执行。1986年,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端正党风和机关作风若干暂行规定》。1987年,在党风责任制的基础上,协助市委建立了“三个一”制度,即每年进行一次党风检查,一次党风状况分析,一次党风建设经验交流会。1989年,党风检查又进一步发展为党建工作、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综合检查。市委每年召开全市党建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使党风和廉政建设逐步纳入制度化、规化范的轨道。

  为尽快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纪委根据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围绕如何加强企业的纪检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1989年写出了《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后企业纪检工作现状和今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内部改革中,建立以纪委为主体的监督体系的观点,并在企业内部机构改革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1990年,市纪委根据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纪检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着手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把企业纪检工作的指导思想、地位作用和队伍建设等内容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在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如何加强企业的廉政建设,围绕这一问题,市纪委于1989年11月,写出了《抓廉政不抓企业不行——关于企业廉政状况调查报告》。1990年,广州市重奖企业经营者的政策出台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干部、群众反映,经过调查,写出《关于重奖企业经营者的调查及意见》,提出关于奖励问题必须坚持“全员承包、论功行赏、奖励公开、全面监督”的4条原则,受到市领导的重视,批示有关单位抓落实。

  市纪委还围绕纠风等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调研。1985年,会同市委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劳动局等部门,组成政策研究小组,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关于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由广州市委、市政府行文下发,加强对纠风工作的指导。1988年,根据党的十三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广州市纪检工作改革的初步设想》,从转变观念,明确职能,改进工作,调整机构4个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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