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广州解放后,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向工商业者作宣传《共同纲领》及有关工商业政策的报告,1953年起,统战部协助工商联组织会员进行政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后,着重学习接受国家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和政策,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大为提高。从1949~1956年,通过加工、计划定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基本上完成了对广州市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转变。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政策。首先是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为整个工商业的发展及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奠定基础。第二是整顿金融,平抑物价,逐步稳定市场物价,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安定。第三是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中国共产党扶助发展工商业的政策和各项措施,使广州市私营工商业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利润增加,经济力量的增长,部分资本家利用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和经济情报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干部,追求非法利润,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1952年初,市委和市政府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在市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下设立“五反”委员会,领导全市“五反”运动。全市审查了5.82万多工商企业,其中守法户20%,基本守法户58%,半守法半违法户占18%,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占3%。经定案落实,全市私营工商业违法金额为1.92亿多元(旧币、下同),处理退补6575万元,取得了“五反”斗争的胜利。
为了巩固“五反”运动的成果,活跃经济,发展生产,促进城乡商品流通,维持社会就业,在市四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对“五反”运动进行总结,并通过了“关于活跃经济,发展生产的决议”。1952年后还成立了恢复经济生活委员会,采取具体措施,提高工商业者守法经营,活跃经济的积极性,经过多方努力,广州市工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社会商品流转逐步增加,埠际贸易和进出口贸易均有增长。
从1953年开始,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计划地向前发展,1954年对机器制造、电工器材、制药、化学、五金制品、纺织、油脂、橡胶、粮食加工9个行业20户最大的私营工厂分两批进行公私合营。到1955年底,公私合营企业已发展到101户,工业产值达1.83亿多元,占全市资本主义工业产值37.84%。
1955年10月25日,在中共广州市第五次代表会议上,按照中央指示,提出对私营工商业“全面安排,改组合并,全业合营”的改造方针。1956年1月18日,市委发出《加速对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紧急通知》,决定全市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分区包干,按自然行业成立合营工作委员会,加快合营速度。全市私营工业行业4000多家工厂全部申请公私合营;私营商业行业近万户商店也提出了公私合营的申请;105个私营行业办理了全行业合营的申请。1月20日,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在越秀山召开有6万多人参加的批准全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公私合营大会,批准全市工业138个自然行业共4000多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批准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132个自然行业共1.6万多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为了加强对私改工作的领导,保证运动的顺利健康发展,市委抽调2000多名干部下厂下店领导合营工作,并根据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重点抓了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中央“从宽处理,尽量了结”的方针和“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合营企业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二是对合营企业私方人员的人事安排。三是认真做好合营企业的定息发息工作。四是开展以联并厂为内容的工业经济改组工作。五是进行商业网调整和商业人员外调工作。
广州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全国一样,存在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如广州市在私改期间将1.09万多原属于小商、小贩、小手工业的劳动者划为工商业者,错划面达60%以上,使这些人长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等。这些问题,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通过区别工作纠正过来。
建国之初,党和政府就注意到通过工商业者自己的组织进行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工作。1950年6月成立了广州市工商社团整理工作临时委员会,开展了接受、整顿旧工商社团,筹建工商联的各项工作。同年9月,成立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到1952年8月建立了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代表工商业者合法利益,组织工商业者学习,推动工商业发展生产、恢复经济,以及协助党和政府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实现公私合营后,按照中央统战部提出的以政治思想教育为统帅,以劳动和工作实践为基础,以企业和工作岗位为基地的方针,进行对工商业者的工作。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大批工商业者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严重挫伤了他们自我改造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
1960年,在国家经济生活遇到暂时困难时期,市委推动工商联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贯彻政策,调整关系,调动服务,继续改造”的方针,在政治学习中,采取“神仙会”的方法,教育工商业者“顾一头,一边倒”,一心一意跟共产党走,为社会主义服务。并协助党和政府对工商业者贯彻“包一头,包到底”的政策,从而使工商业者提高认识,稳定了情绪,坚定了跟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在“文化大革命”中,市、区工商联遭到破坏,组织被解散,活动被中止,工商业者受迫害。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市委拨乱反正,重视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错定为资本家的1.05万多人得到纠正,市工商联被占用的办公大楼得到收回,广州市工商联于1977年12月恢复了会务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联工作的重点也随着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的改革开放服务。
市工商联恢复活动后的主要工作有:根据国家新时期总任务,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力量,通过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协助落实政策;参政议政;对外联络;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开展社会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