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广州市有组织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建设文明广州,培育‘四有’新人,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塑造广州人的美好形象”为总体目标,以开展群众性的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为载体,重在建设。不仅巩固和发展了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推进全市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物质文明提供了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持,而且在创造性地开展群众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按照市委规定,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职能是“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该办成立以后,根据市委部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协调全市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先导,以群众性的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机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并进行理论探讨与升华,进而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广泛深入开展的总体格局。整个工作大致可以分为思想教育、群众性活动、农村建设、共建工作、青少年教育等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广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明办)成立于1986年底。其前身是广州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和广州市“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五四三”委)及活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五四三”办)。
市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始建于1982年9月,主任为罗培元。1983年11月,改名为市“五四三”委员会,1983年11月~1984年10月,主任为朱森林,副主任为叶选平、黄菘华,下设办公室(处级);1984年10月~1986年7月,主任为叶选平,副主任为黄菘华、赖竹岩、李善培、张玉祥、陈绮绮;1986年7月~1986年12月,主任为朱森林,副主任同前不变。下设办公室(处级单位),由市委宣传部代管。1986年12月起,又改名为市文明委。1986年12月~1987年3月,主任为朱森林,副主任同前不变。1987年3月~1988年10月,主任为张汉青,副主任为邬梦兆、赖竹岩、陈绮绮;1988年11月~1990年,主任为张汉青,副主任为邬梦兆、石安海、李兰芳、蔡文炯、黄德初、齐国骥(1989年8月起任,专职)。下设办公室(副局级),仍由市委宣传部代管。从1989年7月起,办公室由原来的7人增至10人,成立中共支部,隶属市委宣传部党总支。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1980年8月市委决定成立“广州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成立市文明办起,该办公室挂靠在市文明办。1980年8月~1981年11月18日,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由一位市委副书记兼任,1981年11月18日~1984年初,由黄庄平任领导小组主任,朱森林、胡楠卿、李振卿为副主任。1984年初至1986年5月,青教办撤销。1986年5月~1988年底,共青团广州市委成立青少年工作办公室。1989年1月起,又成立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主任为张汉青,副主任为刘念祖、陈万鹏、齐国骥。下设办公室,编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