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广州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一开始就坚持群众路线,群众性的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不仅构成了广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也使广大群众通过参加各种文明健康的自娱自乐活动,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和熏陶,不断改进和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的人际关系,塑造了广州的美好形象。
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0年,广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80年代的头5年。全市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主要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优”(即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重点治理脏、乱、差,“三年美化广州城”等。
1981年,根据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的倡议,市委发出《关于普遍、深入开展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全市开展大抓精神文明的舆论宣传,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行动,以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树新风”活动为主要形式,向社会传播文明新风。
1982年,首先是市委、市政府在2月份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文明公约》,随后,市委、市政府发动了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在《公约》和“活动月”推动下,全市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以整顿市容卫生为突破口,以清洁中山路等主要街道为主攻线的清理、整顿活动,共有274万多人次参加,清理垃圾、污泥3.65万多吨,全市面貌开始改观。
1983年,各种活动都以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题词20周年为动力,以“文明礼貌月”活动为先导,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创“三优”活动,并开始引入竞赛评比机制,提出“三治三比”(继续治脏,比优美环境;狠抓治乱,比优良秩序;重点治差,比优质服务)。全市有68万青少年参加,组织青年服务队、民兵服务岗、学雷锋小组6300多个,举办100多场“为您服务集市”。中山路两旁的旧楼房开始立面装修,个别路段开始兴建街边小园林。北京路、上下九路、洪德路、署前路、广州火车站广场等“四街一站”率先开展创建“文明商业街”的竞赛活动,评出了上下九路、洪德路、火车站广场为市文明商业街,并评出了88间文明商店、50个文明柜组、221位文明营业员,对改善广州市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9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首次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全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253个先进集体和582名先进个人,树立8个先进集体标兵和15名先进个人标兵。市六套班子领导参加,朱森林副书记主持。市委书记许士杰作了题为《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把“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落实到基层》的报告,发出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号令。
1984年,活动进一步深化。2月27日,市召开“广州地区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动员大会”。朱森林代表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尽快改变社会风气为目标,以继续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以《广州市人民文明公约》为社会公德规范,在全市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广州”活动。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在全市各行各业普遍开展起来。
1985年,全市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始形成树立典型、整体推进的格局。首先是市委、市政府和中共广东省委先后于1月和8月在南华西街召开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省委明确提出:广州在“七五”期间要把1/3的街道建成南华西街式的街道。全市“学习南华西街,创建文明街道”的群众活动拉开序幕。根据省、市委要求,市文明委成立了“建设文明街道评委会”,并于3月份召开第一次评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广州市建设文明街道竞赛活动细则》。7月13日,市委第二次召开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命名表彰1612个文明单位、337名个人。总结推广了南华西街、广州卫生处理厂、白云山制药厂、南方大厦百货商店、大塘街、番禺县市桥镇、新丰县谭屋村和红书房建社等单位“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建设一起上以及加强青少年教育、转变社会风气等方面的经验。市长叶选平作了《创造更多文明单位,继续治理脏乱差,美化祖国南大门》的讲话,发出了“三年美化广州城”的号召,要求从美化心灵、美化生活、美化环境、美化单位和家庭等4个方面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接着,市委发出《关于学习广州卫生处理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号召全市干部群众学习该厂“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康”,“为城市消灾,为人民造福”的精神,人人为美化广州城贡献力量。10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修订“广州市人民文明公约”,开展“人人遵守公约,争做文明市民”的活动的通知》,并于11月6日重新公布《广州市人民文明公约》,把广州市城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阶段是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以后,在1986~1988年间,全市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为指导,市委五届一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围绕贯彻《决定》,全市开始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性的创建精神文明活动。
1986年9月6日,市委办公厅发出《三年美化广州城规划的通知》,提出:(1)美化心灵,提高人的素质,要求人人求进步,大家讲效率,市民有礼貌,服务态度好,买卖要公平,公共秩序好,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2)美化环境,把广州建成“洁、齐、美”的花城;(3)美化单位和家庭,努力提高每个单位和家庭的净化、绿化、美化水平,创更多的“五好”家庭。市政府常务会议于1987年4月3日决定,由市文明办做规划,组织全市街道分期分批开展学习南华西街,创建文明街道活动。自此,这一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规划,在常抓不懈中不断发展和提高。
1987年4月9日,市文明委召开了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张汉青主持,研究了贯彻市委《决定》的措施和其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有组织、有规划地进行,提供了内容指导和组织保证。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进一步广泛、深入发展并形成系列。为了迎接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于1987年在广州市举行,市委、市政府于1986年发出“清洁羊城,美化花城,建文明城,迎六届全运”的号召。是年和次年全市迅速掀起搞卫生、整市容、治交通、创“三优”的热潮。不仅党政军民人人自觉参与,各行各业还创造性地开展“微笑的广州”、“诚暖顾客心”、“友爱在车厢”、“美的家庭文化”等活动。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优质服务迎全运”评比,新增服务措施4100多项;市民摆出鲜花150万盆,一时全市面貌一新。由于第六届全运会办得圆满成功,广州市赢得了“四个一流”(环境一流、秩序一流、服务一流、文明素质一流)的美誉。
1988年,全市开展了“88羊城礼貌年”系列活动,以“文明、礼貌、理解、尊重”为基本要求,以《广州市人民文明公约》为行为规范,以提高人的素质和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为目的,在全市各行各业推广广州酒家“诚暖顾客心”的经验,组织职业道德教育报告团到基层巡回报告,继续开展市民评议服务单位和基层评议机关的活动,大力推广文明服务规范,普及礼貌用语和继续推广普通话,开展“企业爱我·我爱企业”、“礼貌在街坊”、“公德服务一条街”等公益活动,使“塑造广州人形象,创造南大门声誉”成为广大市民的普遍观念。
这一年,广州市还结合改革开放形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将时代精神注入民间传统和民俗文化活动,用“民办官助”的形式,别开生面地举办了“’88广州龙舟节”。整个活动既保留了传统的“赛龙夺锦”,又增加了现代表演等项目,既有文化、体育、游乐活动,又有经贸、展销、咨询活动。水上活动,有端午节当天在黄埔区南岗珠江河面上120多艘传统龙舟和游龙的竞赛和表演。翌日,来自白云、天河、黄埔、海珠、芳村和番禺、增城7个区、县9艘国际标准龙舟在南湖举行了第四届“希尔顿”杯龙舟赛,并进行了滑水和航空、航海模型表演。陆上活动有歌舞、相声、魔术、杂技等30多台节目,近千名演员参加演出。同时,举行了“开放的广州”大型系列咨询活动、中国民歌擂台赛、时装大奖赛、摄影大赛和岭南盆景汇展等17项富有民族特色和南国韵味的活动等。在文化公园中心活动区还有26个系统300个单位参加展销活动,展销产品达1.2万多种,11个单位和个体户办起了“美食街”,受到群众的欢迎。整个活动有50多万市民参加。
为了检阅精神文明的成果,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市文明委等10个单位于1987年第三季度联合举办了评选广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活动。评选出南华西街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微笑的广州”活动、广州卫生处理厂“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康”的精神、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创新路、“友爱在车厢”活动、《广州日报》在全国地方报纸中率先改出8版、军民携手共建文明中山路、群众踊跃锻炼迎“全运”、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美的家庭文化”活动等十件大事。9月29日,举办单位召开颁奖大会,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向十件大事的当选单位颁发了奖牌。此后,广州市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此为基础,不断深入、发展、总结、提高,逐步形成了“友爱在车厢”等“八大活动”(也称八大支柱),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
“友爱在车厢”活动 为配合迎接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在广州市举行,市第一公共汽车公司7车队5路线职工于1986年11月发起“友爱在车厢”活动。主要内容是改善司乘人员服务态度,融洽车厢内的人际关系,倡导友爱、互助的良好风气,这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公共交通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并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行业由点到面,逐步推广。1987年,全市101条公共汽车、电车线路和专线车,328个沿线“共建”单位参加了这项活动。在其社会效益辐射下,公交行业还开展了“友爱在码头”、“友爱在站场”、“信得过的出租汽车”等活动,对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起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于1987年被评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其后,一直健康发展,经久不衰。
“微笑的广州”活动 始于1986年底,原称“微笑的广州青少年建设精神文明系列活动”。1987年初,团市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目的是在青少年中倡导友爱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热情真诚的服务风尚、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文明健康的精神追求,包括三大内容:一是“三优”(坚持优质服务,创建优美环境,形成优良秩序);二是“三友”(传播友爱精神,推广友爱活动,倡导友爱新风);三是“三加强”(加强文化建设,加强体育建设,加强健康的业余生活)。发起单位于1987年元旦组织了宣传行动日,10万青少年上街参加各种宣传服务;春节前夕又组织“微笑行动周”,5万多大、中学生上街宣传服务。在活动推动下,全市商业、财贸、公用事业和金融等行业的团组织率先开展了青年岗(组)规范服务大赛,当年有31个单位共设5648个青年岗(组)和4万多名青年参加。市属8县的农村团组织也广泛开展了“友爱在乡村”、“和睦在邻里”和“情暖人心”等活动。中学团组织开展了“校团内外传友爱”活动,52万少先队组织开展了“红领巾提文明建议”、“迎六运象征性环球接力跑”等活动。市8个区的团组织开展了有29条街(场)、1万多个个体户青年参加的“微笑服务一条街”活动,不少街道开展了“信得过”点档评比,给敬老楼、幼儿园和荣誉军人、军属发放长期购物优惠证。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决定每年1月15日为“广州青少年关心伤残青年日”,该活动被评为1987年“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以后一直延续开展。
“美的家庭文化”活动 1987年由市妇联等单位发起举办。目的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引向家庭,从“社会细胞”抓起,从而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一是于1987年在全市城乡创办“家庭角色学校”851所。其中有“未婚青年”、“新婚夫妇”、“未来妈妈”、“中年媳妇”、“婆婆公公”等学校。全市有11.64万人次参加学习。这些学校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生理、心理及不同需求的特点,给家庭成员以思想修养、婚恋道德、伦理道德、人际关系以及生活知识方面的指导。二是组织以家庭为单位的自娱自教活动,10万多群众参加。在活动推动下,区、街进一步丰富了其内容,有芳草街的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滨江街的“家庭文化一条街”集市;岭南街的诗书画艺大汇展;洪德街的评选“模范丈夫”等。三是举行家庭文化建设理论研讨活动。在区、街开展“建设新型家庭”等研讨活动基础上,市妇联于10月举行广州市家庭文化理论研讨会,有关专家、学者、妇女工作者80多人参加,撰文30篇,就广州市家庭文化活动现状、特点及其发展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论广州家庭文化建设》的报告。这一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健康发展,被评为1987年“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
“双评”活动 即“基层评议机关单位、市民评选服务单位活动”,由市委、市政府于1987年3月提出。目的是增进机关与基层、服务单位与市民之间的了解,加强群众监督,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市分别成立了“基层评议机关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市民评选服务单位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开始设在市委经济工作部,该部撤销后,并入市文明办)。1987年全市有113个市直机关单位、8个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的1136个单位参加。经一年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促进了机关和服务行业的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遂于1988年2月23日作出《关于开展基层评议机关单位、市民评议服务单位活动的决定》,在全市长期开展。基本上一年一评比,两年一表彰。参加单位逐年增多。
职工读书自学活动 始于1983年5月,是当时爱国主义教育的一大内容,原称“振兴中华职工读书活动”。1985年经市委办公厅改本名,并将原“市振兴中华职工读书活动指导委员会”改为“广州市职工读书、自学活动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有完整的领导机构、指导规划和办学、考核、管理、授学位等职能,并成立“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会”。至1987年,全市累计有58万多职工参加学习。其中8万多人取得大专以上学历,4200多人获得学位或自学成才奖。参加学习的技术职工平均提高技术级1.8级。该活动于1987年被市民评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
“学习南华西街,创建文明街道”竞赛活动 南华西街是海珠区一条老街道,改革开放之后,由于认真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艰苦奋斗,“两个文明”一起抓,仅7年时间就建成了全市乃至全国著名的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街道。市委、市政府和省委先后于1987年元月和8月在该街召开“两个文明”一起抓的现场会,推广其经验,并号召全市街道学习。根据省、市委要求,市文明委于1987年3月成立“市建设文明街道评委会”。尔后,市文明办对全市90多条街道作出全面规划,制订“学习南华西街,创建文明街道”竞赛标准,分期分批组织街道参赛,并不断完善有关措施。这一活动不仅卓有成效地推动了全市街道“两个文明”建设扎实、健康、高效地发展。南华西街也在一片学、赶声中,不断超越自我,成为有“中国第一街”之称的先进街道。该活动于1987年被市民评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
“军警民共建文明中山路”活动 1982年由广州军区第一门诊部与东山区梅花街马棚北居委携手开展,后不断发展,(参见军事工作章第四节)而且带动了全市其他方面的共建活动。其经验于1987年6月在全国“双拥”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其成果在建军60周年时,被选入全军新时期建军成果之一。该活动于1987年被评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
“诚暖顾客心”活动 由广州酒家于1986年底首创。当时是配合全市蓬勃开展的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迎接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在广州召开而提出的。目的是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活动通过学习职业道德,宣传“顾客至上”和“宾至如归”思想,开展“热爱企业”和“文明经营,礼貌服务”活动,以及逐步完善运行机制。这活动使广州酒家“两个效益”显著提高,尤其是经济效益直线上升,其后多年一直位居全国饮食业前列。其经验在全市推广后,不仅使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也促进了其他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该活动于1987年被评为“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
第三阶段是1989年以后。市委提出以“建设文明广州,培育‘四有’新人,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群众活动则以“爱我中华、爱我广州”为主线,确定了“广州人精神”、“广州市风”、市徽和市歌,并开展一系列实践“广州人精神”活动。群众性活动硕果初登,榜样照人。活动内容主要有四大项。
第一,征集、确立广州市市徽、市歌、“广州市市风”和“广州人精神”,并开展实践“广州人精神”活动。市文明委于1989年1月份发起征集市歌、市徽活动,先后共收到群众创作的市歌歌词700多首、曲谱550首、市徽图案448件。经市歌、市徽评委会反复筛选,并广泛征询市民意见,最后由市文明委审出各一预选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990年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之歌》为广州市市歌,3月11日由市政府正式公布。
与此同时,市文明委发动全市人民讨论、确立“广州市市风”和“广州人精神”。经广大市民充分酝酿讨论,于9月22日和10月6日,市委常委会先后讨论,确定把“团结、友爱、求实、进取”8个字作为“广州市市风”,用“稻穗鲜花献人民”这句话概括为“广州人精神”,并由市文明委于1990年2月6日正式向全市公布。
此外,还发动群众,于1983年征集和确定了红棉花(即木棉花)为市花,画眉鸟为市鸟。
市徽、市歌等公布后,全市组织大规模的宣传和实践活动。
在宣传方面,一是市文明办向社会印发了《“广州市风”、“广州人精神”宣传提纲》3万份;二是市文明委会同市电台、市电视台组织了“广州市歌大家唱”活动,配合市歌教唱,新时代影音公司录制市歌《广州之歌》录音带1万盒销发社会。三是市文明办、市工、青、妇以及《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池厂于1990年7月~9月联合举办了“稻穗鲜花献人民”演讲比赛。全市100多人报名参加,演讲30多场,演讲者以朴实的语言和真诚的感情讴歌发生在身边的实践“广州人精神”的新人新事新风尚,激励广大市民努力塑造美好的广州人形象。
为了实践“广州人精神”,全市于1990年开展“学雷锋,与党同心,艰苦奋斗”系列活动,首先由团市委于1989年12月31日举办“高举雷锋精神的火炬,建设九十年代新广州”活动拉开序幕。紧接着,市文明办、市军警民共建办等单位于1990年元月17日发起组织“发扬雷锋精神,建设文明广州”卫生行动日,省、市6套班子的领导、驻穗三军及武警部队的23位将军、3000多指战员及5万多市民参加了大搞卫生活动。全市行动,卫生面貌一新。在“雷锋精神”鼓舞下,实践“广州人精神”成为市民的行动。
第二,及时梳理,展示成果。先后三次举办展览。第一次是配合建国和广州解放40周年的宣传和庆祝,为激发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广州的热情,由团市委与中山图书馆联合主办了“广州——共和国的足迹”大型历史回顾展览。这一活动于1989年9月26日在中山图书馆新址正式开展,11月4日结束。展览会展出照片3000张、实物150多件,真实地介绍了建国40年来广州市的发展历程。展览期间共接待观众15万人次。第二次是1990年3月30日~6月6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在文化公园举办了广州市“两个文明建设典型单位事迹展览”,集中展示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市政府先后树立的6个全市性先进典型,即:勇于开拓,尊重知识人才的广州白云山制药厂;“两个文明”比翼齐飞,培育新人,造福社会的南华西街;无私奉献,“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康”的广州卫生处理厂;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白云区槎龙村;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诚暖顾客心”的广州酒家;艰苦奋斗精神代代传,“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的红山煤店。展览会将6个先进典型单位的基本经验和丰硕成果与全市各行各业学习先进、创优争先的效果汇集一起,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给人以有益的启迪。这个展览在广州展出后又在番禺、花县、增城等县巡回展出,参观人数达30多万人次。第三次是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于9月份在文化公园举办了“广州市创建文明街道成果检阅系列活动”。有15条街道参加了“广州市文明街道成果展览”、“广州市文明街道书画展览”和“广州市文明街道群众文艺展演”。共展出图片1800多张,书、画790多幅,文艺演出8场,群众自编自演节目共110多个,以各种形式展示了发展街道经济、思想道德建设、城区综合治理、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观众15万人。这几次展览内容充实,图文并茂,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吸引力,共有60多万人次参观,激励了全市人民进一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推广典型,表扬先进。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于1989年11月作出全市学习红山煤店的决定,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企业党员、干部学习红山煤店“三个不变”(即几十年毫不利已、专门利人、无私奉献为人民的精神不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不变;领导带头,言传身教的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不变)。1990年2月7日,市委又发出学习南华西街党委书记韩伟煜的通知,号召全市干部学习他自觉地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发展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建设精神文明狠抓培育(四有)新人”;学习他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和共产党员的责任,甘当人民公仆;学习他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革命精神;学习他艰苦奋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勤政爱民,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和激励群众做好各项工作。随后,市委、市政府于1990年6月5日召开了“广州市文明单位、双评最佳单位命名表彰暨文明市民代表会议”,在总结广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五爱”、“四有”新人,创建文明、最佳服务单位,建设文明广州的新任务。
第四,开创新领域,活跃新形式。为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1990年元旦,市文明委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反对封建陋习,提倡文明新风”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无神论和科学知识,帮助群众克服陈规陋习,移风易俗,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配合整治社会治安,坚持不懈地进行除“七害”斗争,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配合这一宣传,市文明办、市工、青、妇以及广州卷烟一厂于1月19日~21日联合举办了“龙凤文明婚礼”系列活动,共88对新婚夫妇参加。副市长李兰芳主持新婚夫妇到英雄广场向革命先烈献花活动。市六套班子的领导和4000多人出席婚礼晚会。市委副书记邬梦兆为新婚夫妇主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竹岩为证婚人。简朴、欢乐、文明、新颖的婚礼形式倡导了文明新风,赢得了群众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