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建国以后的40多年中,广州市直属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加强。1949年11月成立市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时,属下只有4个党小组、党员46人。到1990年12月,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下的机关党组织已发展到党委58个、党总支54个、党支部997个,党员总数13980人。
市直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机构,随着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开展,不断健全和完善。1953年8月成立机关总党委,内设4个部门,到1990年12月底,已成立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10个部门。
机关党组织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加强组织、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0年市直机关工委荣获广州市直属机关“为基层服务最佳单位”称号。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组织机构
(一)机关党委
1949年11月,市委机关建立了党支部,机构设在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和秘书处等部门党员组成。机关党支部直属市委领导,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改选一次。同时,市人民政府机关也建立了党总支。市委和市政府机关党的组织负责领导市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1953年8月,为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市委决定将市委机关支部和市政府机关总支合并,成立市委直属机关总党委。
1954年7月,鉴于直属单位较多,机构庞杂,领导困难,市委决定撤销市委直属机关总党委,分别成立市财经、文教、公安、政法、党群、贸易6个机关分党委。市委、市政府的机关党组织隶属于党群机关党委领导。
1956年4月,市委将市党群机关党委改为市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同年5月21日,市委直属机关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委直属机关党委领导机构。
1958年12月,市委将市国家机关委员会与市委直属机关党委合并,组成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委员会。
1961年10月,市委决定撤销市直属机关委员会,成立中共广州市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和中共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委和市人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人员从事接待外地来穗串连的红卫兵工作,不久机关党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10月,全体干部下放到广州市五七第一干校,两个机关委员会实际不复存在。
1973年下半年,市委决定恢复市直属机关党的组织机构,1974年2月,成立中共广州市委、市革委会机关委员会。
1980年7月,市委、市革委会机关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撤销原中共广州市委、市革委会机关委员会,分别成立中共广州市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和中共广州市革命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1982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局以上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市委决定将市委和市政府机关党委合并,为市委领导下的部委一级机构,由市委任命组成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临时)委员会。
1984年5月,召开市直属机关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委员会。
1988年8月,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将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委员会改为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机构,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历任广州市机关党委主要领导人
(1949年11月~1990年12月)
职 务 姓 名 任职时间(起止) 备 注
市委机关党支部书记 刘元培 1949.11~1953.8 第一、二届为刘元培;
肖曙华 第三、四、五届为肖曙华
余 修 第六届为余修;
(女)
郑芳忠 第七届为郑芳忠;
毕醒愚 第八届为毕醒愚。
直属机关总党委书记 田 坪 1953.8~1954.7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兼
党群机关党委书记 毕醒愚 1954.7~1956.3
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周秉章 1956.5~1958.11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张 建
(女) 1958.12~1961.9
市委直属机关党委
书记 刘元培 1961.10~1966.4
市委、市革委会机关
党委书记 胡楠卿 1974.2~1980.6 市委常委兼
市委直属机关党委
书记 吴田夫 1980.7~1982.4
市直机关党委书记 肖 鸣 1982.5~1984.4 市委秘书长兼
市直机关临时党委 郑黎亚
第一副书记 (女) 1982.5~1984.4 市委副秘书长兼,主持全面工作
市直机关党委书记 徐震东 1984.5任副书记主持全面
工作,1986.6任书记。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周立新 1988.8起
(二)工作机构
1953年8月成立市委直属机关总党委后,设立了机关总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4个工作部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关党委陷入瘫痪,所属工作机构亦被迫停止运转。1974年2月,机关党委重新恢复,原4个工作部门同时复建。从1982年6月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和对共青团的领导,增设了《机关建设》编辑部、机关团委,1984年5月增设教育部。1987年4月,撤销了教育部,先后增设了基层工作办公室、机关工作者工会、机关党校、调研室。到1990年12月底止,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机构已发展到10个部门。
(三)属下机关党组织
1953年7月,在市委成立机关总党委前,市委机关支部只领导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研究室和统战部5个党小组。以后市直机关党委属下机关党组织,随着各个时期的任务变化而不断发展。1954年7月,党群机关党委属下管理3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共22个基层党组织。1956年4月,党群机关党委改为市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后,属下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按照党章要求设立了机关委员会、党总支和党支部,并在本单位编制内设专职正、副书记,负责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工作。1958年12月,市直机关党委属下党组织作了相应调整,管理1个党委、16个党总支、125个党支部。1961~1966年,市委对直属机关党委属下党组织的管理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精减,管理2个党委、5个党总支、46个党支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市直机关党委因受冲击而瘫痪,各级党组织进行了调整。1974年,市直机关党委重新得到恢复,到1981年4月,属下管理3个党总支、55个党支部。1982年5月,市委和市政府机关两个党委合并后,管理2个党委,40个党总支,328个党支部,并确定各部、委、办局机关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设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干事1名,机关党组织受市直机关党委和本单位党委双重领导。1983年机构改革后,市直机关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员人数较多、下属支部分散的,设立部门机关党委;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设立直属党支部。
1988年8月,市直机关党委改为市直机关工委后,工作职能也相应转变,对属下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任务、干部配备作了重新规定,确定机关党组织的专职党务干部列入本单位编制序列,建立党委或党总支的单位,设专职副书记,其职级为本部门中层正职干部,按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1%比例配备专职干部。到1990年12月,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配备较齐全,112个机关党组织,绝大多数书记由单位行政副职以上领导担任,997个基层党支部,80%以上书记由中层党员行政干部担任。
二、组织管理
(一)党员
建国40多年来,市直机关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建党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各个时期党员发展工作。1950年7月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后,开始公开发展党员。从1949年11月成立市委党支部到1953年7月,属下共有党员89人。1953年8月成立机关总党委后,认真贯彻了发展党员坚持“积极慎重”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从积极分子中挑选发展对象,逐步壮大党的队伍,到1956年底,市委直属机关党委管理的党员已发展到1223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除继续吸收工人、干部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外,还注意加强在知识分子中的建党工作。1958年,为适应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需要,着重吸收生产第一线干部、工人中的积极分子入党,到1959年底,市直机关党委管理的党员已发展到2356人,1961年后,鉴于“大跃进”中党的发展工作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偏向,在党员中进行了系统的党纲和党章教育,使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
“文化大革命”初期,从1966年5月到1969年底,由于各级党组织瘫痪,发展党员工作停顿。1974年恢复市直机关党委后,市委、市革委会机关党委重视发展党员工作。1974~1979年5年间,市直机关党员由1173人发展到2059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拨乱反正,肃清“左”的错误影响,使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到1983年底,市直属机关(临时)党委管理的党员已有9232人。1984~1986年,根据中共十二大决定进行整党,清除“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纯洁了党的组织。1988年市直机关工委成立后,扩大了管理范围,继续贯彻“坚持标准,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保证质量”的建党方针,注重把好思想觉悟关、“文化大革命”表现关和发展程序关,提高了党员的质量。到1990年底,市直机关工委属下党员发展到13980人。
(二)管理权限
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前,市直机关党委主要领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完成各个时期政治任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直机关党委的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发展轨道。随着管理范围的扩大,工作机构部门的增多,管理权限也进一步得到明确。1980年9月,市委规定市直机关党组织在接收新党员入党时,必须由市直机关党委会审批。1982年5月,市委《关于成立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市直机关党委的职责范围管理到局以上机关(包括局本身附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明确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要接受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市直机关党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1983年12月,经过机构改革后,市直各部、委、办、局(含二级局)、处,市检察院、市法院、各直属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机关党组织,由市直机关党委管理。1984年8月,市直机关党委重新规定:凡市直机关党委属下的机关党委可审批新党员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凡市直机关党委属下的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的正副书记,一律由市直属机关党委审批,各级机关党委、党总支属下的党支部,由该单位机关党委或党总支审批,报市直机关党委备案(一年报一次)。1988年8月,市直机关工委成立后,继续履行上述规定的审批权限。
(三)各时期中心任务
建国后,市直机关党委在市委领导下,围绕各时期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责。50年代,市委机关党委的中心任务主要是在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中,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逐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实现党的最高纲领而奋斗。进入60年代,主要是组织和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实现党的主张、方针、政策、路线、决议和上级指示,保证各项工作(生产)任务的完成,领导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吸收党员,审查和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指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群众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主要是加强部、委、办、局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作用,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确保市委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为争取党风根本好转和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全市的表率而努力。进入80年代,主要是围绕进一步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和全市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市委提出的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要正,胆子要大,纪律要严,工作要细,效率要高,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更好地发挥广州中心城市的作用作出新贡献的号召。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能,并按照市委要求,对机关党的工作进行宏观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健全制度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1951年12月,市委机关党支部明确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半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月召开一次,小组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党员和小组长每三天汇报一次思想,小组长每星期向支部委员汇报一次工作。1960年,确定机关党的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各部委负责人碰头会每周召开一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向上级作一次综合报告,每项重大工作或运动终结时,向上级党委作一专题报告。1962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十点意见》,以此来规范机关党组织领导人员的行动。“文化大革命”中,各种制度受到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各种组织生活逐步恢复正常。1978年,恢复和健全了“三会一课”(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支部大会,1个月至2个月上一次党课)制度。1979年11月,制定了严格党组织生活制度,强调市直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坚持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84年,在整党中结合整改,制定了“会议制度”,强调除讨论重大问题须临时召开党委会外,原则上每个季度要有一次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碰头会每月召开1次~2次。成立机关工委后,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先后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抓党风层层负责制度、党员思想分析制度、政治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廉政工作制度、专职党务干部任免和调动等八项制度。同时,在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方面,建立了党员大会制度,党组织委员会议制度、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制度等等。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982年5月,重新恢复了“创先争优”活动。1985年,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了创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争当优秀党员活动,表彰了34个先进党支部、38个先进党小组、264名优秀党员,同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二大关于“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战略方针,市直机关党委作出了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单位)评比活动的决定,把“思想作风好,执行政策好,完成任务好,执行纪律好,环境卫生好”作为评比条件,评出并表彰了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4个、先进个人86名。1986年,在各级党组织中大力开展“抓党风比觉悟,抓改革比开拓,抓实效比贡献,抓技改比优质,抓特点比优势”的“五抓五比”活动。中共十三大后,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1989年9月,市直机关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中,表彰了先进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共1070人(其中4名优秀党员),5个先进党支部。1990年“七一 ”期间,市直机关党组织表彰了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664人,其中受省、市委表彰的14人。通过对96个直属机关调查,每年评选奖励的先进中,党员占80%以上。
(六)民主评议党员
1988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1989年,按照中央组织部《通知》精神,经过思想发动、党员标准教育、民主评议、表彰和处置、制度建设等5个阶段,组织市直机关党员进行了评议工作,参加评议党员12353人,占党员总数97%。在评议中,表彰了一批先进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对17名不合格党员分别进行了妥善处理。
1989年,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在部分单位进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0年6月底,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认真组织市直机关党组织进行党员登记工作(基层党组织党员不参与登记),有9275名党员参加登记。经过民主评议,组织审查,予以登记有9169人,占参加登记人数的98.8%,不予登记6人,暂缓登记5人,开除党籍3人。
三、整党整风
(一)整党
建国后,广州市各级党组织先后进行过5次较大规模整党,市直机关党委领导并参与了整党运动。
第一次是解放初期的整党运动,当时郊区结合土改,城市结合“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着重整顿党的基层组织。这次整党以思想整顿为中心,在党内普遍进行一次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在学习党纲、党章和党员八条标准,提高认识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鉴定,对一些党员特别是地下党员的历史和入党情况进行清理,并分别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通过整党,提高了党员思想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但有少数同志受到错误处理和不公平的待遇。
第二次整党是1962~1965年,结合“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进行,以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为纲,揭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不清”的问题,提高党员的阶级觉悟和社会主义觉悟,在此基础上进行党员登记。由于“四清”运动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因而整党中也错整了一批党员和干部。
第三次整党是1969年秋到1970年冬,按照“50字建党纲领”,对“文化大革命”中陷入瘫痪的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顿。整党中,贯彻“左”的思想理论,采取一系列错误的做法,批判刘少奇的所谓“黑修养”、“黑六论”,在党内实行“吐故纳新”,把当时被打成所谓“叛徒、特务、死不悔改走资派”的党员清除出党,严重挫伤了一批久经考验的老党员、老干部。
第四次整党是1978年,市委在领导全市人民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开展整党。这次整党,要求每个党员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划清界限,认真解决路线、干劲、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达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目的。整党中,进一步查清了机关党组织中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并调整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五次整党是1984~1986年,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一次全面整党,是根据中共十二大决定进行的,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整党任务。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设立整党办公室。整党铺开前,组织调查组到市二轻局机关作调查,并在市委统战部进行整党试点工作,然后分3批进行整党。整党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共广东省委的指示,坚持教育和疏导的方针,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业务工作进行。通过整党,大部分党员增强了党性,提高了政治素质。
(二)整风
1950年7月,市委机关支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了整风,重点是整顿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采取“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先己后人”的原则,积极开展党内思想斗争,联系实际,批评骄傲自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形式主义。通过整风,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和发扬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1957年5月~1958年8月,在历时15个月的全民整风运动中,以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思想武器,经过大鸣大放、反击右派、大整大改和自觉革命4个阶段,在党内普遍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当时由于“左”的思想指导,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反右派被严重扩大化,同时还进行反对“地方主义”,把工作上的某些不足和党内不同认识当做“右派”或“地方主义”来批判,造成了不良后果,使一些同志长期蒙受委屈。市直机关党委结合整风,联系广州实际,整顿党的基层组织,教育党员划清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界线,并对整风中揭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1959年,开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整风运动。根据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精神,以反“右倾”为中心内容,开展党的整风。其目的是肃清所谓“彭、黄、张、周”(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流毒。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排队、划类,对一些所谓有“右倾”言论的党员进行批判,并错误处分了一些同志(后来已全部得到平反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