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使广州对外贸易转入到一个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中国对外贸易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鸦片战争前,广州的对外贸易独立自主,来自国外的商人、货物、船舶受粤海关的检查监督,按章纳税,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贸易和活动。鸦片战争后,广州对外贸易只能通过列强开设的各种洋行进行,实际上完全为帝国主义列强所操纵、控制和垄断。抗日战争时期,对外贸易港口尽失、对外贸易已无法正常进行。抗战胜利后一段时期,又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官僚买办所控制和垄断。
这一时期,广州对外贸易的发展变化有如下特点:
第一,广州对外贸易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官僚买办所控制和垄断,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格局被打破。鸦片战争前,广州和全国一样奉行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实行关税自主、贸易自主。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凭借强加给中国的各种不平等条约,夺得了“协定关税”特权,强迫中国以“值百抽五”的税率征税,打破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从道光二十五年起,中国海关行政管理大权又相继为侵略者所霸占,窃据了总税务司职位。咸丰八年(1858)《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邀请英人帮办税务”,广州海关亦要“遵照办理”。从此,粤海关一切关务被控制,行商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列强开设的各种各样的洋行。外国资本在种种特权的庇护下大量涌入中国,洋行数量猛增,从光绪八年(1882)的440家增到民国二年(1913)的3805家,可见其势力膨胀之快速。以香港为基地直插入广州的英商太古洋行、怡和洋行、德忌利士公司、美国旗昌洋行、德国禅臣洋行就是其中著名的大洋行。洋行不仅控制对外贸易,与外贸有关的外汇、金融、航运、保险、商品检验等有关事业,也被外国资本所垄断。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开办的各式各样进出口公司,实际上也是外国垄断资本在中国的代理机构。
第二,广州进出口商品结构完全适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掠夺资源和倾销商品的需要。出口商品的结构、数量及出口市场结构失衡。广州进口商品在1913年之前以鸦片为主,且以大规模走私的方式进行。道光二十三年走私入粤的鸦片为3万箱以上,咸丰十年仍达2万箱,分别占全国鸦片入口三成左右。《天津条约》签订后,鸦片以“洋药”之名每箱纳税银30两,公开进口。除鸦片外,以棉织品为主的各种洋货,逐步扩大对广州的输入,洋纱、洋布、洋油、洋烟、洋酒、化妆品、透明丝袜等消费品和奢侈品大量涌入广州。在出口商品方面,结构也出现变化。中国出口的商品主要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需要的重要农副产品和矿产品,如生丝、桐油、猪鬃、茶叶、大豆、花生和锑、钨、锡等。此外,在鸦片战争一段时间,西方侵略者对中国实行一种原始掠夺手段,即以“契约华工”的名义,在广东大规模贩卖“苦力”。“苦力”出口数量巨大,道光三十年至光绪二年(1876),全国约有50万“苦力”出口,其中大部分是广东人。
第三,西方列强在广东势力的消长决定着广州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用枪炮强迫清政府开辟商埠,“五口通商”的局面形成,全国对外贸易中心逐渐转移到上海。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广东的对外贸易受到影响。至光绪二十年,广州港的进出口总值在全国仅占10.04%。西方列强对中国对外贸易的控制,随着它们在华势力的消长而起变化。英国在鸦片战争前后,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外于垄断地位,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80%以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列强忙于战争,英国及一些欧洲国家在广州对外贸易中的势力急剧下降,留下的空白被美国、日本填补,日、美对广州的贸易迅速增长。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1938年日军侵占广州,广州对外贸易完全丧失了行政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深深地打上了殖民地性质的烙印。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广州又成为美国对华南地区经济侵略的重要转运站和据点,美国利用其惯用的经济援助和各种走私活动,控制了广州的对外贸易。从大大小小的百货公司到大街小巷的摊档,无不充斥着美国货。直到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广州对外贸易才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