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2年)
广州解放伊始,外币公开流通,投机倒把猖獗,物价高涨,市场紊乱。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和取得市场领导权,1949年12月设立工商业行政机构——广州市工商局,1952年设立广州市贸易局,统一领导国营商业,并相继建立了国营市粮食、花纱布、百货、煤建、工业器材、医药、专卖、土产、零售等专业公司。同时,在城乡普遍发动建立基层供销社、消费合作社和合作货栈。到1952年,国营商业在国内5种经济成分(国营、合作社、个体、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中,初步形成了领导力量。
面对金融、商业投机资本和物价剧烈波动的局面,1949年底开展群众性的反金融投机斗争,摧毁十三行金融投机中心,扫荡地下钱庄、“剃刀门楣”以及外币的据点;公布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金银流通使用,加强外币管理,以人民币为统一流通货币。随后,采取控制货币投放;紧缩财政支出,整顿各项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发行折实公债,紧缩货币流量;抛售重要物资,平抑市场物价等经济措施,沉重打击了投机资本,迅速平抑了物价,稳定了市场,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与此同时,为发挥正当私营商业的积极作用,年19506月调整公私关系,包括调整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私经营范围;调整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等,给私营商业以出路。
1952年1月,针对资产阶级以“五毒”(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手段来牟取非法利润的不法行为,开展了“五反”运动,经过半年时间,取得了重大胜利。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迅速发展,商品流通中公私比重发生变化,商品零售的公私比重1950年为2.6∶97.4,1952年变化为11.8∶88.2。
1950~1952年广州市区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37亿元,平均年增长38.9%,其中,1952年3.88亿元,比1949年增长2倍;商业网点,1952年为6.3万个,比1950年增长16.67%;从业人员1952年15.2万人,比1950年增长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