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市情网
微信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首页>广州市情>广州市情>商贸寻踪
改革开放以后对外贸易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5-03-03
  • 浏览数:

1979—199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率先进行改革开放,使广州对外贸易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广州外贸事业根据广东省确定的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指导思想,对外经济贸易已从单纯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转变为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1.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在外经管理机构方面,改革开放前,广州和全国各地一样,外经工作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改革开放后,197812月广州市对外加工装配及技术引进工作起步,成立广州市加工装配和技术设备引进领导小组。197911月,广州市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外经工作的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指导区、县、局三来一补和引进技术设备工作,指导对外洽谈,检查督促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开展对国外、东南亚地区及港澳商情和经济发展调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工贸关系以及内外贸关系的矛盾,提供咨询服务,承办外经工作人员出国考察事宜。19803月,撤销广州市加工装配和技术设备引进领导小组。19889月,外经委与外贸局合并,撤销市外贸局建制,组建新的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其管理职能是:按照国家授予的审批权限,负责组织审批或审核上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进口技术设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以及技术出口合同;指导、检查市属区、县、局的项目审批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的对外谈判、签约,检查督促合同的执行。负责本市外经贸周转外汇,以进养出外汇的用汇审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补偿贸易、租赁贸易、来料加工的物资设备进口和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负责计划外出口物资的审批。审批、签发和管理本市的进出口许可证以及有配额和限额的出口商品。负责督促检查广州市地方性外贸公司承担出口任务,保证出口计划的实现。归口审批和审核上报广州市驻外经济贸易机构和享有进出口权的工、农、技贸公司(企业)的设置、合并和撤销手续;管理广州市驻港澳和国外经济贸易机构和企业;审批外国企业和海外华人、港澳台常驻广州市代表机构。管理范围包括:负责管理广州市外贸总公司、各外贸专业公司,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总公司、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外资企业物资服务公司、外经贸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广州分会、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属区、县的外经委(外贸局)以及委托归口外经贸企业的业务工作。

改革开放前,由于外贸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存在着政企不分、统得过多过死、“吃大锅饭”、工贸隔离、产销脱节、同国内外市场价格完全割断的种种弊端,已很不适应现代国际贸易发展总趋势,全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改革已是势在必行。从1979年到1987年,是全国外贸体制初步改革阶段。这一阶段,广州外贸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省政府的要求,开始下放外贸经营权,广开外贸渠道,搞活外贸方式。如将一些原属总公司成交的商品下放到专业公司经营,如农药、化肥、钢材等。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管理范围,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计划相结合。这个时期,外贸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出口,开拓海外市场。一切管理措施都是围绕多创汇而制定的,除保证完成计划外,鼓励多创汇。为了激励多创汇,由广州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广州市电筒工业公司、广州绢麻纺织厂,以及中外合作经营的中国大酒店、花园酒店等62家创汇大户企业,于1986819日成立了百万(美元)创汇俱乐部,对推进广州市外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1987年实行外贸专业公司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各专业公司对外贸局承包出口额、出口成本、出口盈亏三项指标,实行超亏不补,减亏留用,增盈分成,并按三项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出口奖励。

上一篇: 第八至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商业 下一篇: 第五至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