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均商业网点居全国十大城市首位
1985—1990年,广州市人均商业网点连续5年居全国10大城市前列,其中1985年、1990年人均商业网点均居全国10大城市首位。
解放初期,广州市有商业网点5.4万个,平均每100个市区居民拥有商业网点3.58个,平均每个网点有从业人员9.16人。此后,商业网点几经调整、撤并。“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州商业遭受破坏,商品生产、流通受到抑制与阻塞,商业网点减少。据1978年统计,当时市区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只有3335个,平均每100个市区居民只有商业网点0.152个,群众购买消费品很不方便,出现吃饭难、做衣难、理发难、住旅店难的状况。
改革开放后,广州市消费市场繁荣兴旺,消费需求不断增强,商业网点迅猛发展。1985年广州市区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网点共56250个,平均每100人拥有商业网点1.7个,跃居全国10大城市首位。1990年全市共有零售商业服务业网点117037个,零售服务人员57.64万人;市区零售商业服务业网点79488个,零售服务人员49.04万人,相当于1974年的24.11倍;平均每100个城市居民拥有商业(饮食服务)网点2.22个,人员13.7人,居全国10大城市之首。
随着消费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广州商圈结构更呈多样化,商业网点更为密布,既有都会级商业功能区,如北京路、西关、东山口、天河等商业区;广州百货大厦、新大新百货公司、广州王府井百货公司、广州友谊商店、中华广场购物中心、荔湾广场购物中心等大型零售网点;还有北京路、上下九等步行街,农林下路、中山路、一德路、人民路、江南大道等商业街,状元坊精品街、文德路古玩字画文化街、华林源胜玉器古玩工艺街等;专业市场、连锁商业陆续出现。2007年,全市有批发、零售、餐饮业网点386812个,平均每100人拥有商业网点3.85个(按常住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