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处于内外交困中的清政府,为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宣布实施“新政”,光绪二十九年(1903)12月2日颁布了《铁路简明章程》,决定改变原先铁路官办的政策,规定开放铁路修筑权,无论华洋官商,均可禀请开办铁路。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办铁路的热情,在此形势下,粤、湘、鄂三省绅商兴起了收回粤汉铁路利权的斗争。
粤汉铁路起自广州,终于武汉,经广东、湖南、湖北三省,全线1000余公里。早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4月14日,清政府实行借款筑路政策,由驻美公使伍廷芳与美国华美合兴公司代理人柏许在华盛顿订立《粤汉铁路借款草合同》,规定粤汉铁路由合兴公司代筑并管理,待借款还清后,中国才可将铁路收回。光绪二十六年(1900)7月13日,又签订《粤汉铁路借款详细合同》,规定借款金额4000万美金,借期50年,5年内全路筑成,不得将合同转让给别国人。但合兴公司在筹措资金方面遇到了困难,便将三分之二的股票转让给比利时东方万国公司,并让出了7名董事中的6个位置。这一做法违反了合同,触发了湘、鄂、粤三省的收回路权运动。
光绪二十九年(1903)起,湘、鄂、粤三省绅商聚议废约,决定争回自办。湖南绅商首先提出废约要求,广东、湖北迅速响应。文澜书院、七十二行及各大善堂成为收回路权斗争的组织者、领导者。翌年10月14日,广州士绅、七十二行商人等开会,决定力争废约,并通电外务部和商部。此后,绅、商、学界多次集议争回路权问题,决心“先以政争,继以腕力争,不得已当用铁血争”,(《议争粤汉路来往电文》第13页,中山图书馆藏)不达目的不罢休。合兴公司不愿放弃路权,先派柏许以协丰公司的名义来中国游说“以美接美”,即由协丰公司来接办粤汉铁路,广州绅商闻讯,立即通电反对。美方又派驻上海领事古诺策划“中美合办”方案,也遭到拒绝。湖广总督张之洞欲使路权争回后由官方主持,故也赞成收回路权。最后,美国富商摩根用高价将合兴公司在比利时人手中的股票收回1200股,声称合兴股票大部分仍在美国人手中,诬蔑中国废约“与抢劫无异”。广州绅商发出公电,表示坚持斗争,如不废约,“三省商民另立一路,以图抵制。粤民万众一心,有进无退”。(《交通史·路政篇》第14册第41页,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民国24年版)。由于三省人民坚持废约自办,光绪三十一年(1905)8月29日,中美双方签订《收回粤汉铁路美国合兴公司售让合同》,规定原合同作废,中国以675万美元作为“补偿费”,6个月内交清。收回粤汉路权的斗争终于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