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护法军政府全称中华民国军政府,是孙中山第一次在广州建立的革命政权。
1917年7月,张勋复辟,解散国会,废除《临时约法》,为维护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孙中山揭起护法大旗,于7月6日率驻沪海军及部分国会议员南下广州,于7月17日抵达黄埔。此时复辟闹剧已结束,但重任北京政府国务总理的段祺瑞却拒绝恢复国会和《临时约法》。孙中山遂于抵穗当晚在黄埔公园举行的欢迎大会上进行演说,主张在广州筹组护法政府。接着,派国民党议员奔走于西南各省实力派之间,进行游说撮合;与广州当权者斡旋,得到了广东省长朱庆澜的拥护。8月25日,孙中山召集抵达广州的国会议员100余人,举行国会非常会议。8月31日,国会非常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13条,规定:“中华民国为勘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特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三人,由国会非常会议分次选举之”,“《临时约法》之效力未完全恢复以前,中华民国之行政权由大元帅行之,大元帅对外代表中华民国”,“元帅协助大元帅筹商政务”,军政府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等六部,各部总长辅助大元帅执行职务。9月1日,国会非常会议召开第四次会议,到会议员91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大元帅,孙中山以84票当选。随后选举元帅,唐继尧、陆荣廷当选,原拟选程璧光为元帅,由于程推辞,故只选两人。会后,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参议院副议长王正廷及议员10余人乘舰至黄埔,在黄埔公园举行大元帅授印礼。9月10日,举行海陆军大元帅就职典礼,并经非常国会通过,任命军政府各部总长:外交总长伍廷芳,财政总长唐绍仪,陆军总长张开儒,海军总长程璧光,内政总长孙洪伊,交通总长胡汉民。孙中山还任命李烈钧为军政府参谋总长,章太炎为大元帅府秘书长,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方声涛为卫戍总司令,许崇智为参军长,李福林为亲军总司令,李耀汉为筹饷总办。
护法军政府成立,属军事政权,大元帅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脑,行使中华民国行政权,直接统辖各部。军政府成立后多次发表通电,谴责北京政府“共和其名,专制其实”;财政上发动华侨捐款,发行军事公债,截收关余;外交上积极进取,争取外国的承认;军事上,孙中山招集民军,以求建立自主的军事力量,于10月上旬颁令讨伐段祺瑞,10月25日正式出师北伐。
但陆荣廷、唐继尧并非真心护法,他们附和护法主张只是为了抵制段祺瑞的武力统一政策,以巩固自己的地盘,所以不肯受孙中山领导,分别于2日、8日通电反对另组政府,不接受元帅职,新任的各部总长也多未就职。陆、唐又与直系军阀勾结,处处刁难、排挤孙中山,阻滞北伐。1918年1月15日,两广和滇、黔等省军阀在广州组成西南自主各省护法联合会,公开与军政府对抗。5月,桂、滇军阀伙同反对孙中山的政学系议员,操纵国会,通过了《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决定以七总裁制取代大元帅制,架空孙中山。孙中山被迫通电辞去大元帅职,并于5月21日离开广州前往上海。军政府实权被桂系军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