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20世纪末,广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道路总长度达到2053千米,大小桥梁685座,形成了由快速路网,主干道路网和次干道路网构成的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的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其中相当部分新路桥是贷款建设的,需要通过收费来偿还贷款,以致收费站越来越多,制约了路桥功能的发挥。这些收费路桥建设成本不同,收费标准难以统一,致使新老路桥车流量失衡。在跨越珠江的“八桥一隧”中,海珠桥、人民桥、珠江大桥(简称“旧三桥”)、广州大桥等收费标准较低,其中海珠桥、人民桥、广州大桥收费分月票和次票两种,珠江大桥按次单向收费;而新建的江湾大桥、解放大桥、鹤洞大桥、珠江隧道等则按次双向收取,收费较贵。“旧三桥”的通行能力仅占过江桥的15%左右,但却因其收费低,而承担着约近40%的过江交通量。新建的江湾大桥、解放大桥和鹤洞大桥共承担约10%的过江交通量,收取的过桥费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交通资源不能有效盘活。当时根据国家计委、国务院纠风办的规定,“旧三桥”将停止收费。如果只停止“旧三桥”的收费,其车流量将更加不堪重负。同时,贷款新建的内环路及其七条放射线和广园快速路西段,因出入口多和匝道组之间距离近而面临设站难题。为合理疏导行车,平衡市区交通,充分发挥市区路桥的交通功能,广州市政府向国家计委报告并反复协商后,决定全面改革城区路桥收费办法,将经批准的路桥分别设卡收费,改为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2000年初,广州市物价局启动听证程序。机动车路桥通行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在价格听证目录内,国内也无听证先例。为提高透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00年4月29日,广州市物价局在国内率先主持召开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来自机关、企业、车主等方面的代表共62人。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赞成实行城区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认为实施年票制是平衡城区交通、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发挥路桥作用的较好办法。5月9日,市物价局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广州市城区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方案的请示》,报告听证会的情况,提出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方案,阐述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必要性、范围、标准和收费办法。5月16日,市政府向省政府提交《关于广州市城区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方案的请示》。10月31日,省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2年。
2000年12月4日,市政府召开十一届六十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施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问题,市长林树森主持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局关于《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的审核意见、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宣传提纲》的说明、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收费站设站方案》的说明。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颁布实施;原则通过《广州市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宣传提纲》,由市物价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原则同意《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收费站设站方案一》,设5个收费站(13个点),委托收费站5个。
2000年12月11日,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同时,撤离城区范围的全部收费站,停止海珠桥、人民桥、珠江桥的收费。
年票制实施范围包括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广园快速路西段、鹤洞大桥、解放大桥、江湾大桥、海印大桥、广州大桥、珠江隧道。在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上牌的机动车每年一次性征收全年通行费(年票)。外地进入广州市的机动车辆,在市区各入城路口收费站按次征收通行费(次票)。通行费标准如下:(1)一类车:摩托车,年票180元,次票2元。(2)二类车:20座以下(含20座)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年票980元,次票10元。(3)三类车:21座(含21座)至50座(含50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年票2040元,次票20元。(4)四类车:51座以上(含51座)客车、5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年票2880元,次票30元。(5)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年票2640元,次票50元。(6)出租汽车(的士)年票980元、次票10元。(7)公共汽车年票600元,次票20元。长期在广州市区行驶的外地车辆缴纳年票通行费,经常出入市区的外地车辆可选择缴纳年票通行费或者次票通行费。次票通行费实行单向按次征收。军车、警车、消防车、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标志车以及救护车、殡葬车、抢险车、外国领事馆用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等免征通行费。征收的通行费用于偿还城市路桥、隧道建设的贷款。
年票制实施后,广州市区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城市交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原来车流稀少的解放桥、江湾大桥车流量增加了4倍多,而原来车流拥挤的海珠桥、人民桥车流量分别下降46%和36%,车流的合理疏导使市区行车时速从原来的16公里提高到25公里。由于道路通畅、车速提高、停车次数和时间减少,年减少汽车废气排放物994吨,使汽车废气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明显减轻。
年票制的实施大大降低了交通运作成本。首先,明显降低了养车成本,以二类车型为例,原单桥月票为140元,年支出1680元,而年票标准仅为980元,年支出减少42%。其次,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撤销有关收费站后将大量节约人力物力,据统计,年节省管理费用近亿元。
年票制的实施带动了地处珠江河南的海珠区和芳村区经济的发展,过去两区受交通制约发展缓慢,实行年票制后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年票制实施首年海珠区、芳村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4.8%和9.1%。房地产业更是迅速发展,很多市民到该两区购房置业,商品房交易额成倍上升,在实行年票制后的五年里,海珠区、芳村区的商品房交易额分别年均增长19.4%和15.1%,长期流传的“宁要河北一张床,不要河南一间房”的理念随之发生转变。
年票制的实施给广州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广大市民对年票制的实施感到满意,年票制被评为2001年广州地区十大新闻。之后,重庆、武汉、佛山等城市纷纷仿效广州推行年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