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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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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团校合一”文化管理体制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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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22,广州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在市委1号楼召开,会议批准了市文化局提出的《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广州艺术学校划归广州大学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会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广州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005318,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和广州艺术学校成建制正式划归广州大学,并挂“广州大学芭蕾舞团”、“广州大学歌舞团”和“广州大学附属艺术学校”的牌子。“两团一校”并入广州大学之后,将与原来所属的广州市文化主管部门脱钩,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和广州艺术学校分别为该校领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演出团体和办学实体。此后,“二团一校”成为广州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二团一校”的艺术创作人员和演出人员可以参与广州大学的教学工作;广州大学则为“二团一校”的演职人员提供了进修提高的机会,广州大学有能力的老师及学生可以参与演出。这种“团校合一”的文化体制改革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

 “两团一校”并入广州大学之后,保持“三不变”:一是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二团一校”并入广州大学后,与原来所属的广州市文化局脱钩,归广州大学领导,但他们分别还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演出团体和办学实体,事业单位性质不变。广州市文化局只对“两团”实施业务指导,并在专项演出经费、创作研究经费、排练演出场地使用、承接演出任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贴身抚育艺术院团变为主要负责协调艺术团体的创作、业务指导,由以往直接当“保姆”转变为做“指导员”。二是财政投入不变。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方案》明确指出,划归后“二团一校”原有的投资渠道保持不变。市财政对广芭、广歌的事业经费投入不减少。三是牌子不变。广芭和广歌的名称仍然保留,加挂“广州大学芭蕾舞团”和“广州大学歌舞团”的牌子。广州市艺术学校除了保留现有名称之外,加挂广州大学附属艺术学校牌子。

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广州艺术学校归入广州大学后,将利用其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品牌效应,与该校艺术与设计学院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艺术教育,尤其是舞蹈教育的名牌凝聚力,这种全国首创的“团校合一”模式,是广东艺术团体体制改革的新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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