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开透明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项重要规则,它要求所有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公开。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公开透明原则以及关于公民享有寻求和利用政府信息权利的规定,参考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广州市政府草拟制定《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2002年11月6日正式颁布,这是中国第一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地方政府规章,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把广州市推进政务公开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
《规定》旨在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我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外国或地区对我国公民、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利加以限制的,广州市按照对等原则,对该国或地区公民、组织予以相应的权利限制。
《规定》共有七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分为《总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监督与救济》、《法律责任》和《附则》。首先,明确规定广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是公开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个人和组织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市政府指定相关机构监督公开义务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为公开权利人提供救济途径和救济服务;对公开义务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其次,具体规定了公开内容。一是应当主动公开事权,主要包括: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二是应当主动公开财权,主要包括: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执行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三是应当主动公开人事权,主要包括: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四是规定公开义务人应当主动公开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时限、救济途径和时限。五是要求公开义务人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当主动告知该行政处理的决定部门、决定程序、决定依据和理由、决定结果、救济途径和时限。六是规定公开义务人不能公开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规定》要求公开义务人应当根据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特点,采取恰当的方式予以公开。一是可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公开。二是可以定期公开发行政府信息专刊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三是通过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厅、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公开。四是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五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六是通过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规定》还允许公开权利人向公开义务人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开义务人应当当场记录。
《规定》的公布,在境内外引起较大反响。2003年1月23日至28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组专程到广州进行专题采访,并于2月21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台、二台、四台的不同时段分别播出,香港本港台也作了转播。此后,国内有不少省市考察团专门到广州学习借鉴。
为贯彻落实《规定》,2003年12月4日,“中国广州政府”网站正式开通《政务公开》栏目。该栏目重点公开市本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具体包括《市领导班子成员》、《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信息》、《规划与公报》、《重点项目》、《财政管理》、《人事工作》、《办事指南》、《申请公开》、《市长电子信箱》等11个分栏目。还专门开设《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互联网受理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当时在全国尚无先例。新华网于2003年12月4日专门发表了《广州市率先在网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报道。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是广州市顺应民心、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积极尝试,也是广州市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开通后第一年内共受理申请50多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通过网上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具有规范、快捷和便于考核、监督、评议等特点。因此,广州市在着力建设以“中国广州政府”为主网站,以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全面加强政府网站群建设的过程中,大力推行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随后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陆续在本单位网站开设了网上《申请公开》栏目,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政务公开措施把政府权力的运行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有效地促进了各级政府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自觉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从而提高了广州市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机关从严治政,使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运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