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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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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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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属地化管理之后,社区党建工作的难度高、工作量大。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20038月,广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穗组通〔200358号),率先在全国建立街道社区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组建党建指导员队伍,专职负责开展社区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区委组织部聘任和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每个街道设1-2名,实行聘任制,其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标准。截至20069月,越秀、白云、荔湾、海珠、天河、黄埔、番禺和萝岗等8个区均建立社区党建指导员队伍。全市累计招聘社区党建指导员300人,在聘234人,50岁以上的占71.4%,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3.6%,有工作经验的约占98%,其中,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占总数的88.9%

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建指导员队伍的建立充实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力量,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了社区和“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一是发挥“宣传员”作用。党建指导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社区党员学习,开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党建指导员重点联系社区下岗、离退休和流动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宣传“抓党建,促发展”的典型,耐心细致地做好辖区内“两新”组织经营者的思想工作,使企业经营者切身体会党建工作对于推动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性,调动他们支持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发挥“指导员”作用。配合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围绕城市管理、文明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等开展工作,扩大工作覆盖面,拓展新内涵,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渗透力和有效性,促进社区建设发展。三是发挥“服务员”作用。开展关爱党员、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活动,探索服务的长效机制;构建“一家一站一中心”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党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以社区党员之家、党员服务站为平台,认真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四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做好社区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同时,党建指导员还承担街道党工委安排的党务、行政和劳资等方面的工作,成为街道党工委的“参谋”和“助手”。

华乐街社区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科学发展观。自实施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以来,指导员作为党建工作的专门力量充实到街道社区,发挥桥梁作用,沟通街道党工委与非公企业的联系,加强党工委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使党组织在社区中,特别是在非公企业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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