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如何依托党内服务这一载体,进一步拓展党内服务的领域,深化党内服务内涵,把它打造成推进党内民主、凝聚党员智慧和力量的平台,笔者认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有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依托党内服务体系,建立让党员充分表达意志的“心声室”。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党执政的主体,广大党员的意志和心声是党制定正确的执政方略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基础和智力资源。让党员向党组织充分表达意愿诉求、建言献策,既是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方面,也是广开言路、集中全党智慧的有效途径。依托区、街、社区党员服务体系,建立起党员“心声站”、“接待站”,公布和开通“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诉求记录台账”等,可让党员心里有话有地方说,有意见、建议有地方提,有困难、问题有党组织倾听和解决,这是拓展党内民主的有效措施,也是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密切关系、消除隔阂、增进和谐的良好载体。要通过建立上述“心声站”、“热线电话”、“记录台账”并安排专人接待、收听、登记,分门别类分析处理,属于合理诉求的向有关部门反映,属于积极建议的采纳吸收,属于困难问题的寻求解决办法,及时做好情况跟踪和信息反馈工作,使党员感到有话能说,说话有用,达到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向心力的目的,形成通过正面渠道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二、依托党内服务体系,公开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
不知情无以建言献策,不知政无以参政议政。党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认知,必须从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开始。只有落实了知情权,党员才能行使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因此要充分利用党内服务的电子设备和网络优势,把上至中央、省、市制定的大政、方针、政策,下至区、街、社区各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计划安排,重要干部的任免、使用,本党支部经费的筹集、开支等情况,凡可以公开的都要向广大党员公开,让党员在充分了解和知晓党事、党务的基础上,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支持和配合党的工作。
三、依托党内服务体系,让党员充分行使选择权和监督权。
让党员充分行使选择权和监督权是落实党员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当前,党员行使选举权主要是在换届选举党组织负责人以及选举党代表时行使。党代表和区一级党组织的委员(候补委员)主要在决定干部任免和重要事项时,以票决制的形式行使表决权。现行体制下,落实党员的选举权、表决权,关键是要让党员对所选举的对象和表决的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并经过充分的酝酿。若党员对所要选举的对象和表决的内容缺乏充分的了解或酝酿不够,必然影响选举和表决的质量,长此以往也必然影响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因此,在决定干部任免前,除客观介绍拟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和以往任职情况外,可把拟任人选的性格特点、主要不足、家庭财产作适当介绍,以便选举人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拟任干部的情况,更好地行使选择权,并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干部经过严格考察、民主选举和公示等程序,在新的工作岗位任职后,按规定,要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人大机关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内服务体系,就是一个让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很好的平台。一方面要利用这一平台,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就职演说”、 “司政纲领”公诸于众,方便党员群众“听其言、观其行”从中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定期把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公共权力的情况、执行公务的情况、工作绩效、生活作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公开,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公布,使党员领导干部的所言、所行、政绩、作风情况置于“阳光”之下,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有效监督。
四、依托党内服务体系,构筑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的桥梁。
党代表是在一定区域或单位中,受党员直接委托、授权,经过一定程序选举产生并代表党员意志和利益行使职权的群体。在现行体制和政治生活中,党代表主要是通过参加党的代表大会,并在党代会期间,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如在党代会期间,代表党员审议讨论党代会报告,选举产生党组织的领导人,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党代会之后,党代表较难通过正式的渠道,向党的代表大会这一党内最高领导机构,反映党员的心声、意愿和利益诉求,平时也较难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生活作风实行监督,党代表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因此,在市、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党内服务阵地和载体,设立“党代表接访室”和党代表定期接访党员群众的制度,让各级党代表能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比较经常地到区、街、社区接访党员和群众,与基层党员和群众面对面交谈,现场办公,从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形成正确的施政方略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党内服务体系,为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能、发挥作用创设平台,构筑起党代表广泛接触和联系党员群众的桥梁,树立起党代表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越秀区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