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编者按:
梁侠同志是广东文昌县人,早年留学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抗战期间在国民党中央军校第四分校政治部和国民党有关部门任职时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秘密接受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副书记尹林平同志的直接领导,从事策反、情报和反敌特工作,为我地下党收集、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情报,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以及顺利解放两广,做出了重大贡献。1948年由尹林平同志亲自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特别党员”。解放初期梁侠同志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并在由两陈同志派往港澳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以其非凡的活动能力,把中统、军统、国防部二厅三大特务系统的组织情况及秘密派遣活动基本摸清,对扫清潜伏广东的敌特、稳定广州局势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1951年初因在“两陈冤案”中被定为头号“国民党特务”,被判刑二十年。1981年彻底平反,1988年5月逝世,生前为广东省文史馆离休干部。以下文稿是根据梁侠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为平反和落实政策所写的回忆材料整理而成,让后人得以了解广州解放前夜秘密战线斗争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一
我是1946年4月间在香港由潘古帆同志的关系见到当时中央华南分局副书记尹林平同志①,重新回到党的革命队伍。(在见尹同志之前,我已由侯康同志的关系,几次见过连贯同志②了。)因工作需要,尹同志把我派到广州搞地下工作。任务有两项:一是同程长清同志一起搞匪方的军事情报;另一项是要我们两人尽一切可能设法把程同志领导的一个大队的伪保警武装坚持到广州解放。当时尹同志这样交待我说:“解放战争准备打五年,你们两人在这五年内能完成这两项任务,就算不错了。”
1948年2月尹同志决定离香港转到大陆搞武装斗争,就任粤赣湘边区纵队司令员职务,将我们两人的关系转交给陈坤同志负责。在转交关系时,尹同志宣布我和程长清同志为特别党员,当时在场的陈坤同志外,还有潘古帆同志。
在陈坤同志领导我们的工作后,除要我们加强对匪方的军事情报工作外,从1948年下半年起,又交代我们对匪方的党、政、军、警、特等机关的调查和搜集资料工作。而搞这项工作时,陈同志指示我们,根据党的政策,尽可能争取一切愿意向我们投靠的人来进行。同时,陈同志又特别交代我,要我特别注意抓紧对匪方在广东的特务组织的调查工作,为解放后的反特斗争做好准备。
关于解放前的工作情况,在接近解放时,当时华南局曾对我们的工作做了总结,由陈坤同志对我们宣布说:“我们在基本上完成了党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至于程同志领导的一个大队的伪保警武装,不仅坚持下来,而且解放时还争取了别几个大队的伪保警武装过来;并按照陈坤同志事前的指示,维护了广东省广州市真空时期的社会治安。(附带说一下:在陈坤同志领导我们的工作之后,当时我妻子的生活极端困难,我还得到党的特别照顾,每月补助港币60元,维持妻子的生活。)
二
解放后,我和程长清同志随同陈坤同志一起,被分配到当时接收广州伪警察局的军事代表陈泊(布鲁)同志领导下进行工作。接收工作完毕,陈泊(布鲁)同志任广州市公安局长(兼任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亲抓市局工作);陈坤同志任第三副局长;程长清同志任副公安总队长,副公安纠察队长。我则被派到香港地区搞策反工作,陈泊(布鲁)同志并交代我以公安局处长的身份进行策反事宜。(同时还派王车锐同志以公安局秘书身份和我一起搞这项工作。)
解放后不久,我先后两次接到解放前的关系赵可任从香港给我的两次报告。主要说,白崇禧派他总部两个处长到港,强要把属于广西航务公司的“桂山”“桂海”两只轮船驶往北海,准备从北海撤走败兵的使用,促我速到港商量应付办法。有一次报告又说,伪南京政府拨给伪代总统李宗仁的赴美旅费,还有可能拿回来转归人民等语。当时陈泊(布鲁)同志研究了赵可任的报告之后,决定把我和王车锐同志派到香港去。在我离开广州的前一天,陈泊(布鲁)同志还叫我到东山江防司令部领取一份有中共华南分局、广州军管会、广州警备司令部、江防司令部等官章的证明文件。因为当时把船从香港开返广州,不但要通过敌人的封锁线,也要通过我们的封锁线。当时陈同志还派王车锐同志同我一起到港工作,王同志则以市公安局秘书的身份。
当时我到香港后,就通过赵可任策反了“桂山”“桂海”两轮,打破了白崇禧企图把这两只轮船驶往北海,准备撤走败兵的计划。还策反了伪广西省银行香港分行,把伪南京政府拨给伪代总统李宗仁的赴美旅费拿回来,转归人民。当时伪南京政府拨给伪代总统李宗仁的赴美旅费,原是伪中央资源委员会和伪广西省政府令运到美国销售的广西省出产的一批锡矿(大概是最后一批)。据说当时伪南京政府决定将这批锡矿在美国出售后所得的外汇,拨为李的赴美旅费。当时因美国锡矿跌价,这批锡矿直到我到香港搞策反工作之时,尚未脱手(沽出)。因此,我们根据合同向香港经手人美国洋行交涉,要其将锡矿在美国沽出后所得的外汇汇回香港,不得在美国直交给李宗仁。结果,这批锡矿所得的外汇全部拿回来。(总共多少钱我已忘记了,我只记得当时我遵照陈泊(布鲁)同志的指示,从中拿了港币10万元交给陈泊(布鲁)同志作为特费,听说这事当时陈泊(布鲁)同志在事前曾向叶剑英副主席请示过的。)在我完成了策反工作任务之后,陈泊(布鲁)同志交代我们继续留在港澳,搞反特工作。(主要的任务是配合广州市内侦察破案)。
至于反特工作,在这里只说对当时国民党匪帮三个特务系统即军统、中统和伪国防部第二厅等系统的潜伏特务组织和派遣特务组织的侦查工作。这三个特务系统的潜伏特务组织和派遣组织,全是我或我负责下在仅只是一年左右的时间内把它查出来的,并在我被捕之时止破获了两个。如以方瑞生为首的伪国防部第二厅特务系统的潜伏特务组织,当时共逮捕了五个潜伏匪特,一部新式电台,还在方的住宅搜出未及发出的有关人民解放军调动的军事情报,这是在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廖文祺同志协助下破获的。我们没有错捕一个人,也没有放走一个匪特。又如以陈正为首的中统特务组织,这是企图爆炸我广州军管会那一批特务组织。事情发生后,陈泊(布鲁)同志找我研究破案问题,并限一个月内破案。侦查工作主要是靠解放前策反的李世民,当时李只从两枚未爆炸的炸弹上找到线索,断定是朱克勤领导那一批中统特务流氓干的。为什么李会作出这样的判断呢?当时李对我这样说:根据他本人过去的了解,抗战期间在广东干爆炸的特务,无论是中统或军统,都是受过爆炸技术专门训练的。从这两枚未爆炸的炸弹上看,则是没有受过专门技术训练的装置,这些没有经过专门爆炸技术训练的特务干爆炸,在广东只能是朱克勤领导的那些中统特务流氓——朱是广东黑社会组织的首领——这样,我们就集中全力来调查留在广州过去同朱匪有关系那些人。结果共查出八人,在这八人中,有一个就是陈正。再从八人的户口上了解,陈匪是50年4月间从澳门移居到广州的,没有职业。而朱匪的特务机关,当时正在澳门。因此,我们就进一步对陈匪进行跟踪工作。在把陈匪和有关的匪特逮捕之时,还在陈匪的住宅搜出许多制造炸弹的材料。
关于郑星槎负责的军统粤站的潜伏特务组织,也是我在港澳工作期间通过陆冠莹的关系,争取了郑匪夫妇极信任的亲戚梁自强把它查出来的。(我先后通过梁自强从郑匪在澳门的住宅偷出军统两本密码,许多重要文件,其中有潜伏特务的工作月报和台湾来的指示,还偷出几十张特务相片。并查出郑匪的女儿于斯和她的丈夫黄匪在广州的地址,以及其他匪特的地址)但在我被捕之时尚未破获。后来大概是当时在广州配合我侦查这个潜伏组织的张逸同志和郝战平同志负责下破获的,但破获情况我不清楚。
关于我的工作经过,现在我只能把我自己记得的并有案可查的简述如上,让后人可以了解广州解放前后反匪特斗争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注:文章题目由编辑整理者所加)
注释:
①尹林平(1908~1984) 江西兴国人。
1929年参加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三次反"围剿"。1932年5月由红一方面军派到福建漳州地区领导游击战争,后任闽南红军独立第3团团长。中共厦门市委工委书记。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广东省委军委书记,东江特委书记,广东军政委员会主任,广东人民抗日游击纵队(东江纵队)政委,中共广东区委书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香港分局)副书记,粤赣湘边区区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建国后,历任广东军区副政委,十五兵团副政委。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交通部部长,广东省副省长,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部长、候补书记、书记,广东省第四届政协主席。是中共十二大代表、中顾委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1984年9月8日病逝。
②连贯,广东大埔人。早年在越南从事进步青年工作。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后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华南区总部党团支部书记、中共港澳工委委员、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中共广东省委临时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兼港澳工委副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第三室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秘书长、副部长,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外交学会副会长,中国老挝友协会长,全国侨联第二、三届副主席,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