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采访人:黄穗生、黄瑾璇、吴国良、梁雪贞
蔡若明:1921年10月生,广东揭西人。1938年11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1月起,从事地下党工作,先后任潮汕地区揭阳县第3、第5区区委委员,连县附城区联络员,揭阳县良田区委书记。抗战期间任粤北风度游击队政治指导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潮汕地区人民抗争队教导员,闽、粤、赣边总二支队政治部敌工科长。解放后,先后任广州警备区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情报处处长,广州市公安局科长、副处长、处长,广州航运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荔湾区区长等职。1975年7月起,任东山区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期间曾任广州东华实业公司董事长)。1984年任广州市顾问委员会委员。1993年9月离休。
谢乃强:1932年5月生,广东江门人。1950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任东山区住宅建设办公室主任。1984年任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王逸辉:1919年生,广东梅州人。1935年参加革命,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至1943年先后在广东梅县、英德县从教,期间于1937年2月参加抗日救国义勇军。1943年10月后在英德县检查站、捐税处工作(职员)。1948年12月至1949年3月在广州从事地下党工作。1949年4月至1949年11月任中共连江支队、英德大队指导员。1949年12月至1957年1月,任乐昌县税局局长,粤北行署税局科长,广州市工业局、第三工业局、食品工业公司科长等职。1957年2月至1958年8月,任广州市食品工业局副处长。1958年9月至1960年2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工业局局长。1960年2月至1968年8月,任东山区委常委、副区长。1972年至1980年10月,任东山区委生产组副组长、区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11月至1984年,任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纪书记、区人大主任。1984年任东山区顾问委员会委员。1988年9月离休。
临急受命,维护安定团结局面
刚粉碎“四人帮”时,东山区局面还比较混乱,正是百业待举,百废待兴。当时我任市委运动办副主任,正负责大案的查处工作,至1976年的下半年,市委突然通知要我到东山区当区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与我谈话的领导说,东山区领导班子因为“文化大革命”分成两派而造成不团结,现在会议都开不下去了,非你去维持大局不可。于是我服从市委常委的决定到东山来了。记得我到东山区工作的时候,小平同志在中央作过一个指示,要求全国要贯彻执行安定团结的方针。我想,这正好符合东山区的情况啊。现在回过头来看,在东山工作的过程当中,都是按照党和小平同志的教导,“摸着石头过河”走过来的。
我考虑,要维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首先应消除思想的分歧,把团结搞好,第二要落实政策,解放干部,这样才能把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根据党的决策、决定和有关文件,我首先让分成两派的同志把有分歧、需解决的问题都摆出来,在常委会里讲清楚。我还要区委办公室协助军队支左的副书记王世文把大家谈的问题都梳成辫子,归纳起来,分析造成意见分歧的症结,一个一个讨论,然后找来党中央有关政策、决定及文件,引导大家来学习,自我解剖,自我批评,那样一摆呢,就很好地解决问题了,两方面都没有受伤害。另外一方面,抓落实干部工作,该解放的解放,该作历史结论的作历史结论,历史上作不当结论的我们也给他改。这样就把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了。
三件事引起的思考
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了,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我们就集中力量组织大家发展生产力,创造财富,改善群众生活。
为什么抓这个?与我刚到东山区时发生的三件事有关。第一件事是,我刚上任没几天,就碰上天下大雨,因为我们市政建设和管理没搞好,导致下水道堵塞,在区政府对面的龟岗一带,下水道臭水涌入居民住宅,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我到那里一看,觉得群众生活实在太艰苦了。我动了感情,对老百姓说:“对不起,我的工作没做好”。我的意思不是说我来了几天没做好工作,而是说一级政府、一级党委,没有把工作做好,真对不起群众。我这普通的一句话,想不到引起了群众的很大反响。老百姓很感动,向报纸、记者反映,报纸上也登了。我由此也感到老百姓真好,很有感情的。这件事引起我对老百姓居住问题的注意和对城市管理的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臭水进屋那段时间的前后,社会上流行着群众的顺口溜:我们对党委、政府要求并不高,只要“吃饭有点餸,住房有点风,手头有点松”就行。这个顺口溜溜得我心里酸酸的,很惭愧。这是很低、很合理的要求呀!老百姓这么点要求,我们一级党委、一级政府都做不到,我心头很不好受。
第三件事,就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确定党的工作中心由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这是党的工作方针的重大转变,在这个期间里,还有一个小平同志关于城市居民的住房面积起码要有5平方米以上的指示,对我触动也很大。
这三件事联系起来,我就觉得责任很大,担子很重。怎么办?我和区委办公室主任唐汉樵他们商量对策,我说“吃饭有点餸”的问题,我们不管农业,掌握的资源不多,恐怕一时难以解决;但我们总得在“有点风”、“有点松”里面做点文章吧!于是决定通过抓“三来一补”、来料加工等发展生产,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
正当我们抓发展生产的时候,听说北京市区一级不再管工业和生产了。我想,城区如果放弃生产,老百姓改善生活的要求和愿望就难以实现了。我们几个区委书记都认为这是不对的。我与海珠区委书记温戈、越秀区委书记朱森林等商量后,找了当时分管城区工作的市领导胡楠卿,说:我们有这样的要求,还是要继续发展生产,改善群众生活,如果不准我们这样搞的话,我们已经商量好了集体辞职。后来市委改变了决定,同意区一级发展生产。也就是说,在那时候,市也感觉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迫切性了。
按当时的国家投资量,东山区的住宅问题很难解决
怎么解决“有点风”的问题呢?首先,我们得先摸清我们的人口和住宅的底数。我记得刚到东山区工作时,全区的人口有32万,住房分布不平衡,新河浦、东华东、农林这边好一点,永汉南、东华西、珠光、大塘这边差一点,不平衡。当时我找了房管部门,要房管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李汉牵头进行调查。谢乃强当时是区住建办主任,我也要他协助李汉调查。请他们测算一下,如果按每人5平方米的要求,全区要建多少房子。后来我根据调查,好的坏的差的都算上,大致上是每个人只有2~3平方米左右。如果按全区32万人口每个人补2平方米计算,那就要60多万平方米。我们要房管局每到市里面去开会时,争取市里分配投资建房修房的投资给予东山区多一点。争取得最多的一年是1979年,投资100万元。这是最多的一次。以前都是几十万元。这100万元的钱是市房管局给我们的修缮费,不是建房费,只能搞修修补补。就是说其他的房子都不修补了,全投进盖房子,按当时不太差的房子造价,大致也要400块钱一平方米左右。那么100万元能盖多少房子呢?只能盖200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还通过区计生办,调查一个数字:我说我们东山区人口每年出生多少?死亡多少?计生办回答:我们东山区人口中每年出生的小孩大致是2000人左右,死亡是1000人左右,除去死亡的人数,每年增加1000多人口。如果按每人5平方米面积计算,1000个小孩,都要5000平方米,市给我区100万元盖房子,也解决不了这1000个小孩的住房,这点钱哪够用啊!这样推算,那要多少年才能解决全区每人5平方米住房这个问题呢?就是100年也解决不了问题啊!由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如果区不积极想办法解决住房问题,仅靠国家投资是永远解决不了的。
从“老祖宗”那里寻找理论依据
那就只有我们自己想办法啦!想什么办法呢?钱我们没有,我想到一些到外面去搞房地产赚钱多的老乡。我问他们是不是可以考虑从搞房地产开始?东山所处的地理位置稍微优越一点,东边还有一点发展余地。但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是给人家斗怕了、打怕了,那时我在科委,说我发展科研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我这次又搞发展的话,会不会再次被批斗?于是我就开始从“老祖宗”那里寻找理论根据了。我找来《资本论》,看看马克思、恩格斯对这方面问题是怎么讲的,但摸不着头脑,找不出要点。刚巧经济学家于光远到白滕湖经过我们这里,我们去向他请教。我说,我想找个理论根据,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房地产行不行?于光远说:“行”。我问:“有什么根据?”他说:“你去重温《资本论》中关于地租论这一节,别的可以不看。”我后来一看,有几个地方对地租问题有论述。马克思说: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实现自己、增殖自己的一种形态。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地皮可以赚钱,任何人不能够无偿使用地皮。我们感到这句话很有用。那我们应该用什么形态来实现资本增值呢?后来我在《资本论》中找到恩格斯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社会主义制度下,地租的原则(理)还可以用。不过,应该把地租的收益转给国家和人民。这两句话就解决了很大的理论问题了。第一个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可以搞房地产;第二个就是这个地租(级差地租)还可以拥有。但搞房地产的原则是什么?赚的钱归谁?就是要把收入转给国家和人民,这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找到这个,我高兴极了。那一篇文章很长的,我反复看了三、五遍。我想,如果有人再攻击我走资本主义道路,我就拿这个出来。我们是有马克思主义作理论依据的。
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在具体经营地皮、搞房地产当中,有三点对我们很有启发。
马克思、恩格斯讲:在搞房地产的时候,首先要考虑位置问题。位置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地点选对收益就高,地点选不对的话,收益就差。其次,交通要方便。第三,丰度问题。是讲农业的,农田的肥沃程度,农田适合种什么,不能种什么。这个丰度,我认为可以应用到城市房地产工作中来。应该解释为功能,就是这块地可以起什么作用,盖什么房子,起什么功能作用。这三点对我们搞房地产起了很大的指导作用。
有根据了,我便乐滋滋地去找市里管城市基建的林西同志。我给他汇报说:“我想搞房地产,我找到根据了”。同时汇报了我的想法。他听了很高兴,他说:“区一级没有第一把手搞基建的,你算是第一个。”
与外商谈判并不轻松
正好在我们想搞房地产的时候,有一个(香港)外商他想要投资房地产,叫欧阳和。欧阳和是方方同志的外甥,熟悉副省长杨康华及其夫人张逸。杨康华同志我们打游击时就认识,他是东江纵队政治部主任。解放初期我在市公安局工作,张逸同志也是在公安局工作,我们都是科长,我在干部科,他在侦察处。所以,她对我很了解和信任。当时欧阳和要找可靠的人,来广州合作搞房地产投资,可能他同杨康华商量过,就把关系接到我这里来。当时还有汕头一个外商、北京一个外商,也同时来找我,都想合作。因为我们对欧阳和的情况比较了解,加上有这样的关系,所以我们选择欧阳和作为合作伙伴。
从1978年12月,我们开始和外商谈判。和外商谈判并不轻松啊!经过半年多的谈判,反反复复,每到星期六、星期天外商就从香港过来,我们这些人都没得休息。我在家里虽然不出面,但也没休息,等着消息。区委副书记马锦文牵头与外商谈判,区委副书记王逸辉参加了8次谈判。谢乃强、李庆符、张德风、卢国奎等同志也参加谈判。我说,有请客吃饭什么的,你去。你不要叫我去。如果有人提意见,你就说是我蔡若明支持的。他后来在泮溪酒家请过客,我叫王世文去了。多数的“请吃饭”,都是分开吃。就是谈判开始到中午了,他吃他们的,我们吃我们的,吃面条呀!整个谈判过程,我们只请过两次,一次在泮溪酒家,一次在东山区的北方馆。当时我们请客没有钱,就跟办公室唐汉樵借了500元钱,在北方馆吃饺子。
有人说我们是卖国
我区与外商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谈判开始了,消息也传开了,引起了全市干部的注意。首先,是房地产部门同志的反对。说这是出卖地皮,是卖国。有的人说是不是要当第二个李鸿章?给我们扣上一堆大帽子。卖国贼,吓死人啊!利益分成呢,房管部门有个干部提得最离谱,要我方在分成中得三分之二,外商得三分之一,这是空前绝后的分配比例,实际上是很不合理的。那时,我们已经很“左”啦,一分钱都不出,完全由外商投资。这样还有很多人说我出卖地皮,是卖国。但是,又有人说,你蔡若明把资本家剥了皮吃了肉,骨头还要熬汤。这两种看法,分歧很大。情况反映到林西同志那里去。林西给我说:“老蔡,分歧很大。一个说你卖国,一个说你把人家剥皮吃肉熬汤,你看怎么办?”我说:“我也算过,我也征询过外商的意见,这不算剥皮吃肉。我们得三分之二,还要包市政建设、三通一平。土地虽然不用钱,但是我们还要包通水、通电、通渠,全部都是由我们出的。”
市委的梁湘和林西都很重视。一个星期天,天下着大雨,两位领导叫我们去汇报。因为星期天我们找不到司机,怎么办呢?只好让谢乃强这位老总来当司机。结果车开到市委门口时,梁湘的秘书把他拦住,不让他进去,说为什么开这样的会,你的司机都要参加?我给他解释说:“这是大司机,是办公室主任,他是主要抓这个事情的,他不参加怎么行啊?”他说:“哦,那也是,他可以进去参加了。”于是我们就进去给梁湘同志汇报。当时梁湘同志也很慎重,不怎么表态。梁湘当时是市委第二书记兼市长,林西是副市长。我谈的一些东西他们只是点点头,还有点顾虑,都不敢当场表态。
叶帅亲自打来电话过问
为这事,市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每次讨论分歧都很大。一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这事,叫我作汇报。我作了汇报后,大部分人都不敢发言,主要是房管部门的人和管财政的人在发言。反对最厉害的一个同志站出来对我说:“搞商品房是行不通的,搞出来的商品房卖给谁?谁有钱买?你有钱买吗?”
正讨论得不可开交时,北京叶帅(叶剑英)打来电话。他很关心这事,亲自用保密电话打到市委。林西去接电话,回来传达说:叶帅来电话,催办这事。他问开发东湖新村同外商的合作,签字了没有?如果没有签字,赶快签。叶帅经常来广东,林西曾在叶帅领导下的办公厅工作过,是叶帅在解放初期当广州市市长的秘书、中南局办公厅副主任。他们的关系比较密切,所以叶帅打电话给他。林西是管城建的,抓这个工作。林西这一传达,马上鸦雀无声,大家都没话说,既然叶帅都说可以签,那就签了吧!这样才准许我们与外商签约。
达成合作协议,有了钱,怎样才能建起东湖新村呢?首先面临原东湖新村住户的拆迁问题。拆是容易但没有地方迁啊!怎么办呢?那里有一个臭水塘,我就盯上了那个臭水塘,我说,先填平那个臭水塘起房子,然后搞拆迁。
这个臭水塘属市园林局管。我带着马锦文、谢乃强找了具体负责园林局管理工作的贾同志。贾同志站起来口气很硬地说:“不行,我是建设公园的,不是出卖公园的。我不但给你泼冷水,还给你泼冰水呢!”。我再三要求,还是不行。我们只好去找林西汇报了此事,并说明,如果市不给的话,我只好不搞了。林西想了想,也有点为难,但他最后还是把臭水塘批给我们了。
王全国签字审批项目
要建设得进行项目审批。但市里没有项目审批权,我们只好找省里。省里管经济工作的曾定石副省长一向非常支持我们,因为要签字批准这个项目,要找他。可我还没找他,他就已经知道了消息,先来找我了。他在电话里对我说:“老蔡,要签字呀,我的权限有限呀,不好批”。我说:“那怎么办?你一路都支持我们的,你不批,那不抓瞎了?”他说:“这样吧,你去找王全国同志批,他是省委副书记,分管经济工作。”我将打算请王全国审批项目的想法向林西汇报。林西很热情地给我出主意:找王全国之前要先去找薛焰,让薛写个条子或打电话,然后你再去找王全国同志。我照此办理,薛焰打了电话,然后我带着李庆符,拿着请求批准的文件,呈给王全国同志。王全国一看,他也很慎重啊!因为我这个文件里,请求批准的是30多万平方米,涉及整个东湖新村的全面改造建设。他看了文件说:“老蔡,这史无前例,有没有什么根据?批我可以给你批,但不要批那么多好不好啊?先搞个试点,试点成功了我再给你批。”我说:“那好,你说批多少?”他想了想说:“先搞6万吧!”我心中盘算:分成是我得三分二,外商得三分一,那我就可以分到4万平方米。当时的房价是1平方米可以卖到750元。我盘算一下,4万平方米我一家伙可以拿到3000万元。那时,区正穷的叮当响,一下子能拿3000万元,我很高兴!我说:“好吧,你先批吧”。就这样,6万平方米的开发用地批下来了。
杨尚昆亲手画下了那道红线
当时来洽谈建房的外商有两家。一个是澳门的,一个是香港的。6万平方米的地给谁好呢?很难决定。后来我通过老乡关系,说我有个重要的事需要当面请示杨尚昆同志。关系接通后,市委第一书记杨尚昆很爽快,上午请示他,他下午就通知我去了。我带着地图和文件,去给他汇报。我说:“这样的,两家都要争。怎么办呢?”他问我:“你带地图了没有?”我说:“有啊。”我把东湖新村的地图递给他。他一面看地图,一面叫秘书把红笔拿来。他在地图中间划一道红线,分东西两半,东边就是臭水塘。他说:“你这样吧,以红线为界,先到的搞东边,后到的搞西边。”我问“搞西边的没地方起脚,他不干怎么办?”杨尚昆很干脆、很果断地说:“不干就拉倒。”
就是这样决定:靠东湖公园的东边,给欧阳和开发,西边的地给澳门外商开发。澳门外商嫌西边地少,地点也没东边好,后来自己主动退出不干了。所以,合作者只剩下我们和香港的宝江公司。
建设东湖新村经过这么多周折、艰苦的奋斗,到1979年12月才开始施工,打第一根桩,真不容易啊!这事惊动了上至中央,下至省委、市委的许多领导,也经过反反复复地讨论、探讨。
1983年,东湖新村基本建完以后,房屋销售是按分成比例,他卖他的,我卖我的。有三分一在香港卖。那时等买房子的人晚上就排队,翻开报纸铺在地上睡,房子很快就卖完了。香港外商分得的三分之一都不够卖,后来还卖我们的。
当时我们因为穷,国家有个规定,买紧缺物资要用外汇券。我们钢材、水泥都没有啊,要买钢材、水泥就要用外币。是那个与我们合作开发的华侨子弟把外汇拿回来,买水泥和钢材的。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没办法搞成。
仿照香港小区搞物业管理
我们建设东湖新村,一方面是通过重温《资本论》,从中找到了根据,得到启发;另一方面,就是外商招待我们去香港学习、考察,收获不少。
在香港,我们参观了美孚新村、太古新城、锦绣花园等住宅区,他们给我们的启发也很大。一个是迁徙区,这是在屋村发生过火灾后,香港政府搞了一片住宅区,将受灾居民迁移到那里居住。搞迁徙区有一个缺点,就是生活、交通设施配套不齐全,老百姓生活和工作都很不方便。这是一个教训。另外就是参观美孚新村、太古新城,给我们的启发就是它的物业管理很好,统一管理,而且管得很周到,连香港人穿的皮裘皮衣的保护、防潮都想到了。因香港靠海边,海风带咸味,衣物容易发霉,所以他们专门搞干燥室给住户保存衣物。这么细微的事他们都想到了,服务得真好。而我们广州的房子都是公房,都是各个单位自己的,分配给干部职工住,所有权不一样,房屋维修平时没人管你,即使房屋漏水,也不会及时给你修。这给我的启示是:如果能够统一管理、细心管理,那我们今后就不会出现这类问题了。到香港学习后,我们才知道那叫物业管理。所以,东湖新村建成后,我们仿照香港的做法,搞物业管理。搞物业管理,我们还想出一个办法,要管理好,你买我的房子住进来,要遵守我的乡规。于是我们在东湖新村订立了乡规民约。
东湖新村建设是国内第一个利用外资搞房地产,建成之后,我们有了点名气。不少中央首长来考察,外交部也带驻外使团来参观,了解我们改革开放,开发房地产的情况;了解我们的小区建设和物业管理。
赞扬和挖苦
我们搞房地产工作的时候,有意见分歧,也有人攻击我们。但更多的是赞扬和鼓励。
韦丘同志写了一首诗,鼓励我们。诗云:“顽石何所俱,春来有拔尖,千竿飞绿箭,刺破九重天。”
还有李执中同志写诗给我,他是用骂我的形式来表扬我。开头几句是:“蔡公大发开发狂,几条红线六七人,东湖西畔便开张……”。可惜找不到诗的原稿了。
市里也有个别人泼冷水,挖苦我们。就是那一次开完会、叶帅打电话来时有个胖子同志拉一拉我说:“老蔡,你没有这个财力,也没有这个能力,你搞不成的。”我回答说:“要是我搞成了呢?这样好不好,如果我搞不成,我请你吃饭;如果我搞成了,你请我吃饭。那是最低的条件啦,好不好?”他听了连说:“好,好,好。”东湖新村搞成了,我说:“胖子同志,我搞成了呵,该你请吃饭啦!”胖子:“嘿嘿,嘿嘿……”,他不认账了。
启迪和思考
回顾历史,不但是为了研究历史,更重要的是要总结历史经验,为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争取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借鉴。
当时,我们从东湖新村到五羊新城开发建设总共超过10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这是在国家没有投资的情况下办成的一件大事呀!之所以能办成这件事,首先要归功于党的工作中心转移的决策的正确和及时,归功于省、市领导及基层干部、党员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以及对我区工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叶剑英同志的鼎力支持。要不然的话,我们摸这个石头过河不好过。同时也应承认,在刚刚粉碎“四人帮”,“左”的思想还占主导地位,政策不是很明朗,各方面的意见又不是很统一的情况下,引进外资开发房地产是需要勇气和承担风险的。我们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敢于摸着石头过河。所以我认为,解放思想是干事、成事的先导。如果思想僵化、保守,是难以搞成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的。另外我们自强自立,严于律己。我对干部经常教育,要求大家一定要遵守三条:一是要清清白白做人:二是要认认真真工作:三是要清清楚楚理财。如不遵守这三条,出了问题,不但纪检部门要追究,我也要追究。在我主持东华公司期间,来往的数字很大,数以亿计的,环节很多,经过长达5年的审计,但没有发现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我为自己和广大干部能艰苦奋斗、廉洁自律而深感欣慰和自豪。
回顾几十年的工作,我个人的体会有几点:第一,是始终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积极地想办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是做一般的“传声筒”。而是思考用什么具体的办法来实施、实现党中央的决定。第二,就是对群众的热爱和对群众负责。既然党把我放到领导岗位上,我就要对所管的群众负起这个责任,他们有困难我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当时我们为什么敢大胆地向上级领导说,你不让我搞经济改善群众生活,我官也不当了呢?就是我们确实心中有群众,是一心想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如果不是对党忠诚、对群众热爱,我们何必冒那么大风险搞那些东西呢?第三,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楚楚理财,自己“不偷食”。我的“头发剪得短短”的,没有“辫子”让人抓,什么时候都经得起检查和审计,所以能无私无畏。第四,要懂得一点哲学。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运动的。随着时间的迁移,情况是不断地变化的,思想要跟得上这种变化,所以要与时俱进,不能固步自封。
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了,恐怕我们对房地产经济也应该总结一下经验和教训。是不是要整顿一下地租?如果按马克思、恩格斯讲的,应该把级差地租的收益转给国家和人民,现在这个搞法是不是这样?恐怕也要讨论。我认为,开发房地产还是搞股份公司比较好,国家、各级政府实行集体控股,这样就可以主导、平抑房价。要不然现在房价飞涨,政府没办法解决。这是我觉得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