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陈泽泓
【内容提要】志书篇幅失控是首届修志所遇到的普遍问题,续修地方志中控制篇幅仍然难度很大,不革新框架必然避免不了篇幅膨胀的趋势.必须把控制篇幅作为革新志书质和量的连结点;要下力气科学调整篇目,在收录内容上处理好续志对前志的继承与改革的关系;在部类比例上处理好人文部类与经济部类的关系;在控制志书篇幅的同时扩大存史量,要在体裁运用上作积极探索,适当加大表、录、图的运用,适当加大直接引入原始资料的比例;适当增多条目体的运用.
【关键词】 志书 篇幅控制 续志 创新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续修地方志的几项规定(讨论稿)》提出“对志书篇幅加以适当限制”,并对各级志书的字数提出了具体要求,很有针对性,很有必要。诚然,这一规定并非强制性的法规,各地的实际情况也不同,但是,规定有其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制约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联系到广州市首届修志的经验和启动续修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控制志书篇幅的问题,是一个与续修工作保证质量、开拓创新密切相关的问题,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必须切实控制篇幅总量
控制不住篇幅膨胀,是首届志书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首届《广州市志》在十几年的编纂过程中,其篇幅规模数易规划,字数最初拟定为800万字,中期修改为1200万字,到完成时突破2400万字(不计彩图所占篇幅)。首届修志开始时,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讨论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定规定》提出:“一般情况下,县志以控制在一、二百万字至四、五百万字左右为宜,省志字数最好控制在一千万字以内。”与此规定相比,首届《广州市志》的实际完成字数已经大大超出对省志的控制字数。由于这种字数大为突破控制限度的情况已如脱缰之马,因此,1997年5月指导小组讨论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再次提及“志书的篇幅不宜过大,今后续修,字数要相应减少”。这次在《关于续修地方志的几项规定(讨论稿)》中,又提出了具体的控制字数篇幅的要求,即“县级志书为单卷本,一般为30—50万字;市级志书为单卷本或两卷本,一般为60—100万字;省级志书为多卷本,一般为300—500万字”。广州作为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广东省的省会城市,续志篇幅即使按照省志字数上限,也只能限在500万宇的规模之内,也就是说,其篇幅大约为首届志书的l/5强。由此会引出什么问题呢?
首先,有一种看法认为,为保持续志继承前志的连续性,续志在总体框架、篇目设计上不宜作太大的改动。依照这种要求,那么,在大体保留与前志相同数量的篇目的情况下,按上述续志规定要求,笔者作了一个测算,续志的节、目就很难展开记述。以《卫生志》为例,前志《卫生志》包括概述和10章43节,共45万字,每节字数从原来约1万字(连表计)变成2千字,用2千字记述某一方面事物在十年中的变迁,难度很大。
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工趋细,出现了一些新的行业;机构改革中一些行业也在不断分化,门类增加。从专业部门的分志进行测析,控制字数而篇目大致不变也有新问题。以首届《广州市志》中《机电工业志》为例,该分志约12万宇,由市机电工业总公司(原机电工业局)承修,近年来,在国企机构改革中形成与本志记述内容相关的重型机械、电梯、汽车、摩托车、机电等五大集团公司。如果将这一分志按比例压缩字数,那么,每个集团公司只能按不超过5千字来记述。广州市志续志记述年限虽然只有十年,然而,作为一个大都市的大型行业性集团,如此有限的笔墨,按原来的框架模式显然难以完整地进行记述。
那么,是否应该考虑放松对续志的篇幅控制呢?笔者认为,不应该放松控制篇幅。其理由:一是首届志书篇幅上控制不住,是造成一些志书水分较多、重复拖沓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志书篇幅加大,固然可以增大志书储存的信息量,但却妨碍了志书的阅读使用,试想一下,各级领导同志,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如何挤时间去卒读一部数以千万字计的地情宏篇巨著?三是篇幅不受限制,会助长续修志书从形式到内容上的因循,不能着眼于适应新时代的创新开拓,而首届志书由于经验不足、理论准备不足,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不少地方是很需要革新的;四是篇幅越大,投入的人力、物力也大,对志书的出版周期、定价都有直接的影响,不利于发挥修志工作在地情研究、地情咨询、参与社会活动上的积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控制篇幅的问题还是关系到修志事业的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从以上分析得出结论,续修志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大体保留首届志书篇目设计总框架,否则,必定仍然避免不了篇幅膨胀的趋势。不革新框架,只着力于控制篇幅,必然会影响到续志记述内容的质量。因此,必须从框架到内容上都要考虑到革新,才能使续志有更大的提高。要将控制篇幅作为革新志书质和量的连结点,作为续修的一个高起点,以之为硬指标去制约志书的框架设计和编纂,必然会牵动到续修志书篇目内容上的科学合理的改革。
二、必须科学调整志书篇目
志书要压缩篇幅,又要提高质量,内容不作机械的微缩,就必须下力气科学地调整篇目,对以下问题予以着重考虑:
(一)在收录内容上,要处理好续志对前志继承与改革的关系
在决定续志收录内容的取舍、篇目的增删上,有的地方提出了“不变不记,变化大的详记”(即没有什么变化的事物不予记载,变化大的事物予以详细记述)。对于“变化大的详记”,原则上可以接受,但还要看所说“变化大的事物”在全志中是否属于重要事物,根据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给以适当的篇幅位置。对于“不变不记”则不敢苟同。本届志书涉及到这一类所谓“不变”的事物,往往是一些被视为“静态”的要素,例如行政区域、自然环境(地形地貌)以及人口演变等。有的同志主张对这些事物的记述不再设专章,可附于城市建设、公安或统计等章节中。这是不当的。首先,要明确作为一本独立的志书,受志书性质特征所决定,其记述内容有一定的基本要素,地、人、事是方志记述的基本对象,也是地情的基本要素,因此,即使这些要素中的某些本体内容没有多大变化甚至没有变化,也不能忽略不计。比如行政区域,是地方志应有的记述内容,首届广州市志记述的行政区域,是1990年以前的行政区域,本届志书记述的却是1991~2000年的行政区域,这一要素的时间属性就有了变化,不应因以前记述了就可以不记,也不可能要求查阅1991~2000年行政区域情况的人去翻阅前志才搞清楚后来的行政区域。其次,所谓“不变”的事物,有的其实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只不过不为人所注意。如地理环境中,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城市的地形地貌也发行了不小的变化(如山岗被推平、农田改宅地、河沟被填埋)。气候、水文则也有不少值得记载的变化,全球气候变暖,在局部地区就有不同的表现。这十年中,也有一些地区的洪涝、地震等灾情十分严重。就城市行政区域而言,近年来在基层行政区域的变化也较大,随着乡村城市化,村委会变成街道委员会,街道委员会的设置也时有分并。再以人口而言,城市的人口流动、人口结构也有许多值得记载下来的情况。至于语言、风俗也在加快频率地发生变化,改革开放后增加了许多新词汇。在社会变革加大速度的年代,上层建筑也相应加快了变化的速度。至于一些消失了的行业、事物,如果是在记述年限中产生这种变化的,记载下其消失、消亡的轨迹,更具历史价值。因此,说“不变不记”是不当的,只能说“变化不大的略记”。变化确实不大的事物,不一定像首届志书记载得那么详细。
(二)在部类的比例上,要处理好人文部类与经济部类的关系
首届志书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克服和扭转旧志重人文轻经济的倾向上作出了新的尝试。对于这一做法,在拨乱反正之初,不论从观念转变还是信息载量的扩大上看,都是很大约进步。在续志起步的时候,情况有了变化。一方面,社会上关于经济信息的载体多、信息量大、信息发布及传递快,而志书这一特定形式的体裁,其信息储存量、传递速度、传播范围都有其局限性,那么,在记述经济信息上,记述什么,不记述什么,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首届志书在20世纪80年代启动时,由于人的观念、编纂队伍组成的局限性,在人文记载上显然有所不足,对一些应该由志书而且只有志体才能较好完成负载任务的内容如社会、风尚、艺文,予以忽略或较为薄弱,地方特色不够突出,或者记述不够客观全面。《广州市志》首届志书设置了《家庭志》,在同类志书中尚不多见,得到了方志界的好评,但对人民生活没有专门记述,这却是一个缺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信息较容易收集,而人文信息的收集、整理就要费更大的功夫。要克服急于求成和怕苦怕难的思想,更要打破不敢客观反映社会习尚的顾虑,消除“左”的思想的禁锢,是解决好这个问题必要的思想基础。
基于以上的设想,续志在篇目设计上应该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作比较大的改革。《新编中国优秀地方志简本丛书》推出的一批新志简本,其尝试很发人深省。新编《顺德县志》繁本有180万字,除去总述、大事记,还有30编161章577节。以《顺德县志》繁本为蓝本改写的《顺德县志》简本,仅有14章(包括概述、大事记、人物皆列为章)51节共25万字,缩至原志1/7的篇幅。王忍之同志在这套丛书的序中写到:繁志与简志各有千秋,互存互补;简志具有部头不大、价格适当、信息密集、特色鲜明的优点;丛书在保存原本志书内容精华、基本框架不变的同时,具有篇幅浓缩精简、内容升华充实、结构形式创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更加鲜明的特点。他还特别提到:“简本为了执简驭繁、言约事丰,避免面面俱到,使读者用较短的时间了解本地概貌,就要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资料。因此,在结构上大多打破旧格局,进行再创作。例如:《顺德县志》简本紧扣顺德地处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地理优势,抓住民族工商业及改革开放中创出的富有特色的经济发展这条主线,在原志基础上另搭构架,重新组织加工素材,重点记述地理、人口、经济、城乡建设、习俗、华侨、港澳同胞及名人,而略写机构等内容,以使读者对顺德的古今地情脉络一目了然。”我们当然不能要求续志要改写成简本这种模式,但从简本的实践,可以使我们悟出地方志书执简驭繁、突出地方特色的道理,可以用以指导续志篇目设计革新的实践。
三、必须积极探索体裁运用
既要控制志书篇幅,又要加大志书存史价值,为此,除了合理调整篇目之外,在体裁运用上也应该作积极的探索。
(一)适当加大表、录、图的使用比例
首届志书以分志为最基本的体裁,续志要肯定这一做法,同时,要尽可能扩大表、录、图的使用。
表用得适当,在一些问题的表述上,可以省去许多穿衣戴帽的套话或重复文字;通过科学地设计栏目、组合罗列,可以表述出一些文字不便记述的内容(如反映某一时期某一事物的变化);还能为存史留下更为直接的可供研究的第一手数据资料。
适当增加图照,注重事物原貌、社会风情,可以发挥志书存史优长。现时一些地情载体,如年鉴、市情简介等由于时效性、功利性强,会议照、领导视察、剪彩照、隐形广告照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载用的相当一部分的图照存史价值并不大。志书增加图照,要增加反映社会全貌、民间风情以及一些重大历史性活动实录的有历史价值的照片。首届《广州市志·城市建设志》选用城市建设的照片都是面貌一新,美轮美奂,广州城市建设在20世纪末进行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工程,在清除城市脏、乱、差现象,加大基本建设、整治环境、治理交通等方面都有巨大变化,但由于首届志书未留下一张反映城市在此前环境、交通上不如人意的图照,反而反映不出“小变”、“中变”的必要性和所取得的成就,也削弱了志书应有的存史功能。续志在记述、图照等方面,都要吸取首届志书的这个教训。
加大录的使用比例。首届志书对录应用不广(只有附录、人物录),而且选材不精(有的收入大量工作报告、领导讲话)、题材过窄。相比之下,旧志在录的运用上是比较灵活和广泛的,如杂录、采访录。毋庸讳言,旧志的录在记述上存在一些怪诞不经之类的糟粕,这当然是要摒弃的,但也要承认,旧志利用杂录这种体裁突破了官志正文体式的限制,为后世留下了不少有用的史料,近年来各地用志的事例,反映出旧志杂录中大有可以淘金之处。续志在录的使用上应继承旧志的优良传统,拓宽录的使用途径。
(二)适当加大直接引入原始资料的比例
续志要加大采用原始资料的比例,不仅是为了增强志书的存史价值,更因为续志记述的内容是近期发生的事情,这一时期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社会变化大,许多举措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对于这一时期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事件的认识,还属于直观的感性认识,如实地记述下这一时期的实践,这对于今后及时有效地总结历史经验的“资政”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志书应该负担的历史使命。因此,笔者认为,续志的主要功能在于客观、全面地留下史实,忌讳发表不成熟的论述,这也是之所以提倡多用表、图、录的理由。如一些地区吸毒活动猖獗的情况,从官方报告中很难留下具体的历史资料,而报刊上发表了的一些报导、记者深入社会下层的采访就相当确实、具体、生动地作了记述。当然,对这些报导要经过鉴别之后才能选录。这类报告选录得当,可以很好地补志述之不便与不足。
(三)适当增加条目体
首届志书较多采用章节体和条目体结合的模式,即在一些门类的分志章节之下的目或子目采用条目式,如文物志的文物条目、建筑志中的建筑单体条目、商业志中的公司商店等,但还是以章节体为主。这种体例的优点是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利于体现事物的逻辑关系和整体感。其弊端是为了照顾上下纵横的联系,难免有记述中的转折赘言,为了平衡章节而难免削足适履,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也不免因章节的设定受限制而割爱。采用条目体的优点在于选题的灵活性,可以不受线、项齐全的制约;以事立目,实质性的记事量大;在减少赘言套话上更易见成效。但有的人以为采用条目式多了,会削弱记述事业的整体性。笔者以为,任何体裁有其长处也有其短处,不可能都只有长处没有短处,在采用某一体时要扬长避短,但不能强求其以短变长。志书的长处在于存史。从这点出发,在篇幅有限的前提下,扩大条目使用比例,有利于增加其存史价值。扩大条目体的使用,还有利于使用志书资料检索及与信息化接轨。其实,在编、卷、章之下,旧志中的汇编型,可以视为条目式的一种形式,只不过把这种做法嫁接到纂辑型上来。在可能的情况下,不妨尝试在一些分志保留章、节、目标题之下,直接由条目记述内容,辅以图、表、录。如果组合得当,是可以使志书呈现出一种更便于检索、形式更为活泼、内容更为丰富的面貌的。
(此文原载于《中国地方志》200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