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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前的广州经济(1839年以前)之广州商埠的形成(2)——广州港市的形成与发展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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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4年;番禺(今广州)已经成为全国闻名的都会,是当时中国的19个大城市之一。《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番禺亦其一都会也,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当时岭南虽然也出珠玑、犀、玳瑁,但产量并不大。在广州集散的这些珍品,大部分应该是来自海外的。“果布”是马来语呼龙脑香“果布婆律”的音译。当时的广州人有焚烧香料的习惯,广州汉墓出土的文物中就有许多熏炉。另外,在出土的西汉前期文物中,有琉璃璧和玻璃珠等装饰品,通过对出土玻璃饰物化验,发现有外国的玻璃进口。《汉书:地理志》还作了这样的补充:“处近海,多犀象、玳瑁、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番禺,其一都会也。” 因此可以认为,在汉初,也就是南越国统治时期,广州港市已经形成。

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汉廷派陆贾出使南越,在承认赵佗为南越王的诏书中说:“南海尉佗居南方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肯定了赵佗在建立南越国这一期间是有成绩的。赵佗又与中原通关市,开展互市贸易,从中原输入先进的生产技术,从而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

从西汉前期墓出土的文物中,有船模12件,形式多样,有适合于江河湖泊上客货兼载的航船;也有行驶于支流航道的货艇;另外还有作为交通目的的渡船。这些船模的发现,与广州当时作为一个港市有着密切的关系。它说明广州这个港口在航运业和造船业方面,都比较发达。在历史上也有记载四川商人通过水路与广州贸易以及与东南沿海通航等情况。

《后汉书·郑弘传》在记载有关旧交趾七郡贡献物资的运输时,曾经指出传统的路线是由海路运至福州,然后再转运至京城或其他各地,后考虑到风浪艰险,“沉溺相系”,才改由陆运。其中有一条交通线,就是从广州出发,通过北江和北江支流连江,越骑田岭进入湖南郴州境内,再转运各地。

东晋高僧法显以其亲身经历撰写成的《佛国记》,首先记叙了由印度、斯里兰卡经爪哇至广州的远海通航情况:当时的商人用大舶能载 200多人和 50天的供给,在正常情况下,从爪哇到广州,只需时间50天,与西汉时期相比,有很大的进步。史书也记载了这一时期扶南(今柬埔寨)王憍陈如派商舶来广州贸易的情况。《晋书?食货志》还进一步记载,孝武太元三年(378年),外商在广州销毁铜钱,私铸铜鼓,偷运出境的情况。因此,当时的广州已是一个外商运集的国际性大商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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