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土地改革前,增城大部分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据1951年89个乡调查,共有耕地391803亩,占人口10.1%的地主、富农占据了总耕地的27.1%、地主操纵的公尝田占有42.6%;贫雇农以及其他阶层占人口总数的89.9%,但仅占有总耕地的30.3%。从人均耕地统计,地主为5.28亩,贫农0.29亩,雇农0.15亩。有些地区的占有比例更为悬殊,如第七区的大墩乡,共有耕地4610亩,地主户227人,占有耕地3386亩,占全乡耕地73.5%,人均占14.9亩;贫农户1073人,只有耕地168亩,占全乡耕地的3.6%,人均0.15亩;雇农户118人,仅有耕地8.9亩,占全乡耕地0.2%,人均0.07亩。该乡地主人均占地相当于贫农的99.3倍,雇农的212.8倍。农民缺少或没有土地,为了生计,只有向地主、富农租地耕种和替他们打工,不少农户是全佃农。
地主、富农除雇请长短工外,其主要剥削形式还有以下几种:
(一)收取地租。地主、富农将耕地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户耕种,凭借土地的占有权对农民进行地租剥削。地租剥削有3种:一是实物地租。这种最为普遍。有定租,建国前,每亩水田年纳租谷,上等250~300斤,中等200~250斤,下等100~200斤(旧秤是司码担,100斤相当现在的120市斤,编者注)有分租,按当年收益,比例分成,一般是佃四业六或佃业各半。二是货币地租。多在旱地实行,建国前,每亩旱地年纳租金,上等5~6元(银元),中等3元,下等数毫至1元。三是劳役地租。承佃者给业主付出一定的劳动量,或耕作,或家务杂工,以抵偿部分或全部地租。
(二)高利贷。建国前,高利贷形式有3种。一是借粮还粮,借期是春借夏还,夏借秋还。本息有借一担还担半、一担还两担、一担还两担半的,最高的是借一还三。较为普遍的是采用“九出十三归”,即九斗借出,到期归还十三斗。二是借钱还钱。一般是月息3分,也有月息4分的,最高的是月息5分。三是利上加利,即是借粮或借钱到期无法偿还,本息合计作本金续借,若期满再不归还,以同样办法计算本金再续借,以此不断延续,直至债务人破产。其中也有暂不还本,只还利息的。以上几种借贷方式债务人通常要把自己的土地或房屋立据给债权人,以作清还债务的保证。
(三)买青苗。在青苗不接的时候,贫苦农民无法养家,又无土地房屋抵押,只好出售青苗度荒,地主、富农则用相当于产值四五成的价格买下来。
(四)开当铺。穷人把土地、房屋或贵重衣物典押给“当铺”换钱,但典金很低,只有物价的二三成,典期一年、二年或三五年的,期满不赎回,即断典,财物归当铺所有。
建国前,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加上国民党政府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广大农民长年累月在贫困、饥饿、疾病中挣扎,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严重地扼杀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建国初期,人民政府推行了“二五减租减息”政策,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是,地主阶级凭借土地的占有权对农民进行地租剥削的关系仍未被消除。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农村封建剥削制度,使广大农民获得应有的土地,这是历史的必然。
增城解放以后,县委和县军管会大力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388团,对潜伏和盘踞于增城境内的土匪特务进行全面清剿,坚决地镇压了一批与人民为敌的土匪、特务、恶霸和反革命分子。经过10个月的艰苦努力,猖獗一时的匪特团伙全部瓦解,县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基本肃清,广大农村初步建立起乡、村基层政权,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为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铺平了道路。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不久,相继颁布了《农民协会组织原则》、《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和《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这些法令、通则和决定,是全国土地改革的基本指导文件,明确地规定了土地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年10月28日,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召开全县农民代表会议,学习和贯彻《土地改革法》,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准备工作,为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而奋斗。同月,副县长王国祥以及宋岳、卢章容等一批县区级干部,参加广东省土改工作团,赴龙川县进行土改试点工作。1951年3月龙川县土改试点工作结束,省土改工作队第一批队员来到增城。为有利于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农村行政区域,将全县32个大乡划分成105个小乡。5月,上级党委派中国人民解放军44军132师396团政委卢慎斋,率领部队干部支援增城县的土地改革运动,县委领导成员做了第一次调整,卢慎斋任县委第一书记。
1951年6月,全县进行土地改革运动。6月2日,县委召开全县干部扩大会议,县委第二书记王达宏在会上作了题为《为完成一九五一年的土地改革任务而奋斗》的报告;东江专员公署专员叶锋在会上作了讲话,强调当前要大力开展“八字运动”,即清匪反霸,退租退押。
6月5日,成立增城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简称土改委),县委第一书记兼任土改委主任,第二书记兼任副主任,县委委员都参加土改委,领导全县土改运动的开展。土改委设有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和调研组等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人民政府设立巡回法庭,审理在土改运动中发生的案件。土改运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匪反霸、退租退押(俗称“八字运动”);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土地,分配斗争果实;第三阶段,土改复查,查田定产,颁发土地证,组织大生产。增城县的土改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共35个乡,人口95200多人,每个区选择3—5个乡作为先行点。县委、县土改委选择第一区的清燕乡,重点在隔水龙、中岗、金星村作为试点乡,地委与县委合作试点在陈桥头乡,先走一步,带动全面。第二批全面铺开,共有200800多人口。
为了深入发动群众,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期地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县委、县土改委共调集干部825人,其中解放军干部111人,省、地委派来干部31人,县、区、乡干部683人,组成强大的土改工作队,经过短期集训后,分赴广大农村开展工作。
在土改运动第一阶段中,工作队进驻农村后,坚决贯彻中央规定的“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与贫雇农同吃、同住、同劳动(简称“三同”),首先是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农村各阶层对土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情况以及对土改运动的反应。二是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各种会议,向广大群众宣传土改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忆苦思甜,提高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组成贫雇农核心小组,建立和健全农民协会和民兵组织,发动广大农民同地主阶级作斗争。土改第一阶段历时3个月,全县共计斗争地主恶霸分子410名,逮捕反革命分子197名,缴获机枪2挺,长短枪近2000支,子弹10万发。获得退租退押果实600万斤稻谷,有14万名农民分到了果实。
7月28日,县土改运动试点清燕乡进入第二阶段,划阶级,没收征收土地,分配斗争果实。
9月7日,土改工作队干部712人集中县城进行“整队”,传达贯彻华南分局和东江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县委第三书记容克作了题为《为纯洁巩固提高革命队伍而奋斗》的报告,在工作队内部开展批判“右”倾思想,清除了一些“思想不纯”和犯有“严重错误”的工作队员,纯洁队伍,为全县铺开土改运动第二阶段做准备。是月15日,县委第一书记卢慎斋作了题为《关于增城县八字运动的总结报告》,总结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10月上旬,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出席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258名代表,通报全县土改运动的情况。由于这一年秋天久不下雨,受旱农田很多,10月12日,县土改委发出《关于抗旱除虫救灾的紧急通知》,指出抗旱已成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要求各级党政和土改工作队立刻组织群众抗旱。11月中下旬,全县各地连续下雨,禾苗受淹,低地成灾,高地稻谷出芽。县土改委于同月2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行秋收抢救工作。为此,增城的土改运动第二阶段,实际上是在1951年冬开始,33个区试点乡先走一步,随后全县铺开。
土改第二阶段是整个运动的核心。经过八字运动以后,广大农民思想觉悟提高了,各乡村普遍建立和健全了贫雇农核心小组和农民协会,土改队有了依靠对象,工作开展起来比较顺利。第二阶段的主要步骤是:
(一)建立农村权力机构。
1952年春节后,土改队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农民协会组织原则》和县土改委制订的《关于建立农协的工作计划》。以“八字运动”组织起来的贫雇农小组为基础,建立小乡农民协会,并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通过农民大会,选出乡农协委员组成贫雇农主席团,由县统一发下四方印、长条印和农会主席私章各一枚,原有的农民协会宣布取消。是年5月,全县有101个乡成立了农民协会,99个乡建立了贫雇农主席团,53个乡建立了乡政府,在土改期间,新组建的农民协会是农村的权力机构。
(二)划分阶级成分。
按照家庭人口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关系划分阶级,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准确地划分阶级成分,是土改运动的关键。1952年6月,土改工作队严格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和县土改委《就划阶级中的一些问题指示》,首先组织农会骨干进行学习,明确划分阶级成分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接着召开各种会议,原原本本地将农村划分阶级的标准,向农民解释,让每个农民特别是户主,清楚地知道划分阶级成分的唯一标准,是按照解放前三年(1947~1949年)家庭人口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关系,而并非按照生活质素、政治行为和为人好坏来判别。三是组织队伍对每户土地占有和使用关系进行调查,登记造册,交贫雇农小组、贫雇农主席团和土改工作队审查。四是由贫雇农主席团主持,召开农民大会,划分本村的地主、富农阶级成分。对一般的地主、富农,采取摆事实、讲道理、讲政策法令的方式进行,不但农民可以充分发表意见,还允许地主本人进行申辩。对大地主、恶霸、有破坏活动的地主分子,则采取开斗争大会的方式,发动群众控诉他们压迫剥削农民的罪恶行为,在政治上斗垮斗臭,并交由群众管制。罪恶严重的扣押法办,交土改巡回法庭审理。各乡村定为地主成分的,报区土改工作队审查批准,如果定为华侨地主成分的,再上报县土改委员会审查批准。定为地主分子的,交地方群众管制,对大致守法的中小地主分子,只训令其守法,参加生产劳动,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大地主、恶霸和有破坏活动的地主分子,则采取特殊管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申斥、斗争、罚劳役等处理,构成犯罪的,则扣押法办。但对不是地主分子的家庭成员,一律作人民对待,不用管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是划分农民内部的阶级成分。由村贫雇农小组成员主持,分成小组,由户主自报家庭成分,通过群众公议,民主评定,贫雇农小组、农民协会、乡土改工作队共同审查,三榜公布,报上级审批。由于贫雇农都是依靠对象,中农及其他阶层都是团结对象,他们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工作队依靠农民骨干,深入做好思想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大多数乡村只花了15天左右时间便搞好。
(三)没收征收土地、生产资料、房屋和财产。
土改工作队依照国家的土地法令,结合本区乡的实际,具体制定没收、征收的具体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没收、征收的主要对象是地主的土地和公尝田以及富农出租的土地,在具体做法上,以小乡为单位,成立清查委员会,按照“先处理土地,后处理耕牛、农具、房屋、粮食、财物”的顺序,逐一清点造册入库。由于过去的土地契据都掌握在业主手里,各地隐瞒田亩数相当普遍,为较公平分配土地,没收征收土地以后,各小乡都组织丈田队伍,重新丈量土地面积,按土名分区绘制成图,逐一把土地实际田亩记录下来。据统计,全县已进行土改的89个乡当中,土改前有耕地面积391803亩,经丈量核实为404312亩,共增加了12509亩。其中没收、征收的耕地有274593亩,耕牛4023头,大小农具88815件,房屋21227间,经济果实折谷300599担,家具515844件。
(四)分配斗争果实。
分配斗争果实包括没收征收的土地、耕牛、农具、房屋和财物等,最主要的工作是分配土地。在分配过程中,土改工作队严格执行县土改委有关规定,以小乡为分配单位,按田亩、产量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是“原耕基础,抽肥补瘦,自报公议”。目的是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变动,有利生产。分配的次序是先满足雇农、贫农的需要,适当照顾中农及其他阶层的利益。同一阶级范围的,抽签定先后,提倡天下农民一家亲,干部带好头,互让互谅。对于地主及其家庭成员,同样按其人口分配土地,促使他们参加生产劳动。至于耕牛、农具、房屋和财物的分配,分配原则是“先无后缺”,最后是富农和地主,不搞平均分配,尽量做到皆大欢喜。
1952年11月中旬,县委召开县委委员和区委书记会议,决定集中县土改工作队和县直属机关干部共923人进行整队,清除贪污腐化,立场不稳,敌我不分的人员,在这个基础上,评功选模,建党建团,提拔干部,转入土改复查。12月6日,卢慎斋代表县委、土改委作题为《增城县土改基本总结与今后复查工作的报告》,全县土地改革运动第二阶段基本结束,胜利完成土地改革的任务。
土地改革运动的第三阶段,主要是进行总结复查,组织农业大生产。1953年1月初,土改复查的8个试点乡已转入第二步工作,元月31日—2月4日,县委召开全县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乡、村干部358人,土改工作队干部101人,会议主要是总结土改复查试点工作经验,培训土改复查工作队伍,部署下阶段的土改复查工作。会上,对土改工作队人员进行调整,乡土改工作组组长以上干部互相对调,一般不在原负责的土改乡搞复查;一般土改队队员,不在原开展土改的村里进行复查。各乡政府和农会主席,回本乡配合土改工作队开展运动。会议结束,土改复查工作全面铺开,主要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
土改工作队按照县委、土改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农村宣传,讲清楚土改复查的重要意义、土改复查的内容和做法。2月15日,县委发出《关于结合复查运动建立宣传网的指示》,指出教育农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区应在土改复查时建立宣传组、读报组,以此教育农民。为此,各乡村普遍办起了宣传墙报、识字夜校,帮助农民读书识字,学习时事政治和生产技术。
(二)查阶级,处理遗留问题。
主要做法是对地主分子分“守法、半守法、不守法”三种类别进行排队。首先是把地富分子召集一起,进行自报和互评,再由乡农民协会进行审查。对查实有破坏活动的不法分子,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斗争,教育广大农民克服太平麻痹思想,树立敌情观念,提高阶级斗争觉悟。对于错划、漏划成分的,给予修正,如果有漏划的要补划,划错的要纠正,总的原则是不要扩大打击面。例如第七区的下境村,通过自评、互评和评审,认定守法的地富分子为30%,半守法的占57%,不法的有13%。通过评审以后,农会对不法的地富分子加强了管制,强迫他们参加生产劳动,改造自己,但不强迫他们做无偿劳动。第一区的廖村乡,通过复查,发现了40户地主成分之中,错划了6户,其中1户为富农,2户为中农,3户为游民,土改工作队及时上报复核,给予纠正。
(三)查田定产,颁发土地证书。
土改工作队按照县委《关于丈田发证工作意见》的要求,一是宣传发动,做好思想动员,端正思想认识。二是组织丈田队伍,进行培训教育。三是依靠乡村和农会干部,以乡为单位全面铺开查田定产工作,做册上报。通过查田定产,全县有定产耕地708320亩,分为20个等级,定产折合稻谷280.81万担。四是召开村民大会,颁发盖有增城县人民政府印章的新的土地和房屋所有证,当众销毁旧的土地契、屋契、债券等旧契据,从法律上承认农民分得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群众鸣放鞭炮,舞着醒狮,欢庆千年土地还家。
4月20日,县委在县城召开干部扩大会议,宣布增城县土改运动胜利结束,全面转向生产建设,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
增城县的土地改革运动历时1年零10个月,由于是以小乡为单位分期分批进行,每个小乡实质性的改革运动时间大约只有七八个月。土改成绩是显著的,对全县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积极而且深远的影响。
(一)土改胜利完成,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不仅在政治上翻了身,而且在经济上也翻了身,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土地、耕牛、农具,农村妇女也同男人一样分得一份,取得了经济独立的地位,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农民革命性和生产积极性,农村中到处呈现一派崭新的面貌。劳动生产光荣、剥削可耻已成为社会的新风尚,大多数农民全力以赴投入到生产中去,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土改完成的头一年,虽然全县遭遇特大洪水,共淹农田20万亩,受灾人口达11万人,但水稻总产仍达127363吨,比1949年增产1738吨,增1.4%。原农村中的二流懒汉、赌徒,大都改邪归正,参加生产劳动,凭劳动吃饭。勤劳的农民,大量垦荒种植,增加生产,创造财富,提高购买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通过土改,彻底摧毁了农村封建统治,锻炼和培养了一大批干部,建立和健全了农村基层组织,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在土改运动中,全县有800多名干部参加了土改工作队,他们经过了工作实践锻炼,改变了工作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共产党的威信在人民群众中空前高涨。农民代表大会成为经常性的制度,农村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农民代表大会讨论。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农民协会和乡人民政府,行使对农村的行政管理权,全县共有1658名农民骨干,通过群众选举当上了农会干部和乡政府干部。农村基层的党、团组织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1953年,共吸收了286名新党员,成立了31个农村基层党支部;发展了1800多名青年团员,建立了94个团支部。广大农民踊跃参加农民协会、民兵和妇女会等群众组织,全县有农会会员71492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25%,参加民兵组织的有7979人,共培养贫雇农组长和民兵班长8616名,涌现出土改积极分子11260人,占农村总人口4.2%。土地改革彻底改变了农村的政治体制,地主阶级统治的农村变成了由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农村,广大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翻身。
(三)农民学文化、学时事政治,爱国热情普遍提高。翻身农民渴望劳动发家,生产致富,迫切要求学文化,学习农业生产知识和新技术。在党的指引下,各个乡村普遍开办了农民学校,组织文化俱乐部。在土改运动中,农民上民校,上俱乐部,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唱革命歌曲,排演粤剧、山歌剧,歌颂新人新事新风尚蔚然成风。在生产上,农民学习农业新技术,引进了一批农业新品种,学会了使用化肥,开展水稻小株密植和晒田实验等。这些变化,虽然是农村文化变化的开端,然而,却是前所未有的变化。
土地改革是一场暴风骤雨式的农民运动,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在增城,存在主要问题是土改工作队先后两次“整队”,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一批干部受到批判,有的还受到处分,导致在工作中也出现“左”的偏差,把一些华侨、工商业者、小土地出租者、小土地经营者、富裕中农错划为地主、富农阶级成分,例如福和乡,错划为地主的有19户,错划为富农的有16户。这些误伤,一部分已在土改复查中给予纠正,一部分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平反,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