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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征程 英雄广州】开创先河:党的第一个地方纪律监察机构
  • 来源: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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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4年10月,中共广州地委改组为中共广东区委,领导广东、广西两省党的革命活动,广东区委是当时全国辖区最广、党员人数最多的地方党组织之一。

  当时党的机关没有公开,于是广东区委用了“管东渠”这个名字向警察局登记,谐音“广东区”,后来“管东渠”就成了广东区委的代号。1925年春,区委机关逐步充实,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工人部、农民部、妇女部、军事部、监察委员会等机构。这是党的各级机构中首次出现“监察委员会”,广东区委所设的监察委员会,是目前有据可查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地方纪律监察机构。

  没有铁的纪律就不可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的三大后,伴随着革命滚滚洪流,党员队伍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甚者如陈公博、周佛海等与党渐行渐远、离心离德,最终变质变节。面对风雨飘摇的革命形势,建立维护党的纪律的专门机构,势在必行。

  广东区委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开辟了中国共产党纪检工作的先河,是党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的最初尝试,为中国共产党创建中央监察委员会积累了重要经验。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通过建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实现自我监督、推进自我革命的探索由此开启。

  纪检监察机构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1925年6月,省港大罢工爆发后,募集经费高达490万元,广东区委监委指导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成立了审计局、财务委员会、工人纠察队、会审处等机构,共通过撤职、查办和惩戒舞弊的决议46项,整顿纪律的决议80项,有力保障了罢工顺利进行。

  1927年党的五大上,杨匏安向大会报告了广东区委监委有关情况和经验,并担任会上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党的五大党章明确提出成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广东区委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为党探索自我监督的道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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