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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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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第一节 新政权的建立和城市的接管改造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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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从此,这座作为华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市,摆脱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束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刚刚解放的广州市,生产萎缩,百业凋零;通货膨胀,市场萧条;治安混乱,匪特横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州人民接管城市,建立新的人民政权,进行镇压土匪特务和各类反革命分子,整顿市场,恢复生产,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使广州市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第一节 新政权的建立和城市的接管改造

  一、建立新政权和接管城市

  广州解放后,根据1949年9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以下简称华南分局)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干部扩大会议的预定方案,报经中央军委批准,于10月21日成立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叶剑英任军管会主任,赖传珠为副主任,肖桂昌、杨应彬分任正副秘书长。军管会下设治安委员会、财经接管委员会、交通接管委员会、军事接管委员会、文教接管委员会、房屋分配委员会、物资处理委员会、外侨事务处、电信接管委员会、卫生接管部、司法接管部、供应部,统一负责全市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的接管工作。军管会于成立当日,即派员接管了国民党广州市政府;次日,接管了国民党广州市党部。两处地方分别用作广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共广州市委的办公大楼。

  10月24日,华南分局作出建立中共广州市委员会的决定,并报经中共中央批准,10月28日正式建立中共广州市委。市委的首要任务是迅速完成对广州市原国民党党政机构的全面接管工作,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恢复生产,稳定社会秩序。

  10月28日,经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建立了市公安局、劳动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务局(后改为建设局)、地政局(后改为房地产管理局)、公用局(后改为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及其属下的粮食公司等,作为市政府的办事机构。

  从10月22日开始,市军管会抽调军事代表分赴全市31个行政区国(民党统治时期,广州市设立33个区公所,因为当时接管干部缺乏,开始时只派出干部接管了31个区。)和28个警察分局开展接管工作。11月15日,市委作出《关于区工作的几个问题决定》(第七号),决定成立区人民政府,取代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公安局,取代原国民党设立的区警察局;同时在各区建立中共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统一领导全区党、政、公安、军队、税务等工作。把原33个区公所调整为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石牌、沙河、三元(恩洲)、南岸(后改称西村)、沥滘、新洲(彬社)、芳村和珠江28个区,并撤销了旧的保甲制度,在区人民政府下设置了街办事处130多个,乡政府(在郊区)60多个,居民小组1200多个。1950年6月,又将28个区调整为16个区。

  在此期间,还先后成立了以廖似光为主任的广州市总工会筹备处,以陈恩为书记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工作委员会和以邓戈明(邓贞子)为主任委员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广州市工作委员会,配合和协助市军管会、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接管、清匪反特、安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等工作。

  广州的接管工作是在做了较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的。解放前夕,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后改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中共广州地下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了护校护厂,迎接解放的斗争;华南分局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于1949年9月在江西赣州召开的干部扩大会议上,就接管广州的政策进行认真的研究,对接管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做了许多准备工作。随着广州的解放,党抽调了曾经参加过北平、沈阳、长春、天津、上海等大城市接管工作的和曾参加过北方中小城市及农村接管工作的干部,以及从香港、各游击区各岗位上抽调来的干部3000多人参加接管工作。

  为了使接管工作有序地进行,广州接管工作吸取了北方城市接管的经验教训,根据“接服从管、系统接管”的原则,在市军管会和中共广州市委的指挥下,按系统分头接管。其中,政府系统的接管由朱光负责,党群系统由钟明、廖似光、陈翔南负责。军队系统由方强、吴富善负责,公安政法系统由陈泊负责,财经系统由蔡馥生负责,工矿系统由云青(即云广英)负责。

  广州解放后,市军管会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建立了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营和地方国营企业。同时接管了有官僚资本股份在内的企业,通过清理股权,将属于官僚资本的股份收归国有,作为公股投资,建立了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企业,为广州国民经济的恢复、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10月21日,市军管会接管了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广州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合作金库等四行二局一库。并根据“依照系统、原封不动、从上到下、整套接收”的方针,经过对旧有银行按资本性质分别处理,接收官僚资本银行,取缔帝国主义银行在华特权等步骤,完成了对金融机构的接管。1949年11月2日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并对外挂牌营业,为解放初期广东货币金融业的稳定和迅速恢复打下基础。

  针对不同系统、不同行业,在接管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方式。一是“先接后管”,即先由军事代表进驻,宣布接管政策及对旧职人员的政策,要求旧职人员进行交代,然后逐步介入管理;二是“接管并进”,主要是对各种公共事业部门如水电厂、自动电话局、铁路、邮政等单位,实行一面交接,一面管理,不中断业务的进行;三是“接了就完事”,主要是对一些国民党的党务、军事和行政机关及一些特务组织,接收完即行撤销;四是“军交政接”,主要是一些重要机关、仓库和物资,部队进城时加以看守,接管开始后,由部队负责交点给接管单位。

  此外,市军管会还根据中共中央指示,设立了“各机关旧职员处理委员会”,制订了关于留用、送训、遣散、清洗旧职员办法,对6万多旧人员(其中旧职员工3.3万多人,其余为国民党军队伤病兵、散兵游勇)进行分别处理。对于旧职员工除少数需要遣送清洗外,对大部分人进行教育改造,使他们转而为人民服务;对于蒋军伤病员和散兵游勇,则发遣散费后加以遣送。

  广州的接管工作,从广州解放开始,只用了43天时间就基本结束。前后一共接管了614个单位,旧职工33543名,主要物资计有飞机、航空器材、弹药、粮食、食盐、各种车辆船舶、汽油、煤、柴油、电信器材和黄金、白银、银元、美钞、港币等。为安定城市、保障供给、恢复生产打下了一定基础。

  二、清匪反特和镇压反革命

  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后,国民党的党、政、军、特机关纷纷麇集广州,故广州解放初期,敌情异常复杂。广州解放前夕,国民党敌特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潜伏人员,并与土匪、黑社会分子相勾结,采取“化整为零、不离辖区、个人负责、单线领导、多线发展、职业掩护、重点布置”的方式开展活动。广州刚解放,潜伏的匪特乘社会紊乱之际,冒称“人民解放军配合工作团”、“华北解放区特务总队”、“华南分局公南、公东、公中总队”、“华南分局直属巡护队”等名义,啸众聚赌,结伙抢劫,并妄图接收银行和各种物资。更为严重的是,特务分子还制造爆炸事件,杀害解放军哨兵和单独行动的接管干部。1950年4月,国民党特务在广州黄沙车站埋设装好导火索的黑色炸药包,企图炸毁黄沙车站,后被发现爆炸未遂。5月31日晚,国民党特务乘解放军干部在市军管会举行晚会,向军管会大院投掷手榴弹,幸未伤人。6月2日,特务分子又在省政府院墙引爆炸药包,妄图炸毁我政府机关,杀害叶剑英等领导人。另外,潜伏在广州近郊和珠江三角洲几万名土匪和国民党特务大肆劫掠过往车辆行人,袭击村庄,鱼肉百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了肃清匪特,稳定社会秩序,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的决定和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开展了清匪反特的斗争。1949年10月18日成立广州警备区司令部,接着又成立了广州市治安委员会,负责清匪反特工作。11月27日,广州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把清匪反特,巩固治安作为当时的重点工作之一。会后即着手组织起以工人、学生为主体的人民纠察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28日,广州警备区司令部下令国民党散兵游勇迅速投诚,接受收容检查。接着市军管会发出通告,明令查封国民党中统局等敌特组织在广州的机关。在清匪反特过程中,人民解放军、公安警备部队和人民纠察队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人民解放军部队主要负责巡逻保卫,镇压特务和武装行动分子;公安警备部队化装成便衣,有组织地在街头进行突击检查,打击猖狂行劫的匪徒;人民纠察队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协助政府缉匪破案。为了从政治上组织上瓦解敌人,1950年1月15日,市公安局开始进行国民党特务秘密自首登记;25日,市政府又颁布了《广州市社团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各种社团限期登记,以摸清社会上各种组织派系情况。此外,市军管会、市委和市政府于1950年6月至9月间,分别颁布了对私存枪支弹药的收缴处理办法、特务分子登记自新布告和实施办法,解散了各种非法团体,收缴了一批非法武器和民间枪支,收容遣送了国民党军队的散兵游勇和伤残病兵,实行禁烟禁赌,收缴了各种淫书淫画,逐步安定、净化社会环境。

  对于市郊和珠江三角洲的土匪特务,则采取“政治瓦解和军事打击相结合”的方针,经过全面进剿、分散驻剿、清剿潜匪三个阶段,至1950年9月,共歼灭“华南反共救国军游击总队”、“四老虎”、“八大仙”等土匪5.38万余名;捕获“军统潜伏组”、“中统行动组”、“珠江反共救国纵队”等特务组织成员900余名。收容遣送国民党军散兵游勇和伤病兵3.8万余名;收缴枪5.7万余支(挺),炮280门,电台20部。有力地打击了匪特分子,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初步稳定了社会治安。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10月16日,公安部召开第二次公安会议,研究和部署了镇压反革命工作。接着,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镇压反革命条例》,《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了有关镇压反革命的社论,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镇反运动开始时,广州市在原清匪反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反动党团和匪特的清查镇压。1950年12月15日,市军管会和市公安局分别颁布《关于反动党团分子限期登记自新的布告》和《反动党团分子登记实施办法》,严令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国青年党、民主社会党等反动党团分子于1951年2月5日前登记自新,交出组织、证件、档案、武器、电话、密码等,并号召广大群众进行检举揭发。

  在镇反运动的开始阶段,国家公安部、中南局公安部、华南分局社会部认定广州市清匪反特和镇反工作存在右倾偏向,认为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陈泊、第三副局长兼第一处处长陈坤“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是“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三方的主要领导会同中共广州市委对陈泊、陈坤进行处理,将两人开除出党,并逮捕判刑,成为轰动全国公安系统的“两陈事件”。此案株连了260多人(1980年12月,两陈案经复查,被认定纯属冤案,进行公开平反,为陈泊、陈坤恢复名誉和党籍。受株连的大部分人也经复查后撤销了原判)。

  在处理了“两陈事件”后,镇压反革命运动大张旗鼓进行。1951年3月9日,市军管会军法处判处粤桂边区反共救国军独立支队长兼新编第五师副师长谭宝灿等45人死刑。4月25日,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大会,到会代表3万余人,对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提起公诉,并把该批反革命分子游市一周后押赴刑场枪决。

  从接到毛泽东对西南镇反指示和致中央局负责人电后,广州镇反运动从5月份起即基本上停止了大捕大杀的做法。特别是5月底镇反“收缩”方针下达后,镇反运动逐步转入“清理积案”、“清理‘中’、‘内’层”阶段。组织清理积案委员会,采取先两头后中间的方法,着重对5800多名在押犯中未经审查结案的3000人进行审讯清理,公开宣判。7月20日,市委作出了关于清理“中层”、“内层”工作的决定,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领导亲自动手,对留用人员、解放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及解放前后新发展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进行一次自上而下的普遍清查,以达到肃清少数反革命分子、巩固机关内部、纯洁干部队伍的目的。清查“中”、“内”层工作首先以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公安局、市公安总队、市卫生局5个部门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在这一阶段,还于7月8日举行 了公审工贼、恶霸、特务李德轩大会,7月15日举行了有3.5万人参加的控诉、公审反革命分子罪行大会,7月20日举行了配合码头民主改革运动的对码头案犯的宣判大会。7月21日~27日,举行了全市规模的镇压反革命宣传周,参加人数达到37万人。由于贯彻中央的“收缩”方针,这阶段的镇反工作既做到大张旗鼓,又注意了掌握“准”、“稳”的原则,基本纠正了“左”的情绪和草率从事的作风。1951年12月,“三反”运动开始,接着又开始了“五反”运动,镇反运动转向结合“三反”、“五反”运动,打击现行破坏活动,巩固城乡治安等工作进行,同时进行积案的清理工作。

  从1952年冬开始,镇反运动进入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取缔反动会道门、圣母军,并开展水上镇反。广州的反动封建会道门组织众多,派系复杂,而且有着浓厚的流氓色彩,其势力深入到社会各阶层,对市民影响颇大。其中以一些国术社团、武馆、仁义堂、忠义会、联义社等为主要代表。据当时统计,各种反动会道门的头子达370多名,镇反第三阶段对反动会道门进行了系统的审理和斗争。到1953年底,镇压了其中的首恶分子9名,其他作“关”、“管”、“放”处理。

  1953年4月,镇反工作重点转向水上领域。广州珠江水系是东、西、北江的汇合点,辖区辽阔,辖区内水上小艇和私营船只大小1.4万余艘。解放前,国民党为了控制这一重要领域,在水上建立了各种反动机构和特务组织。广州解放后,水上反革命组织的头子大多数已逃亡,余下部分潜伏在水上居民中活动。在清匪反特和初期镇反斗争中打击了一部分。1953年春,配合民主改革运动,广州市先后抽调了200多名干警,根据水上民主改革的总部署,采取水陆配合、内外配合的办法,组织“访贫问苦、诉苦挖根”,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同时通过随船调查、整顿户口、建立群众治安组织等方式,逐步巩固水上基层政权。在此基础上先后于8月18日、9月15日大张旗鼓召开斗争大会和宣判大会,各批民主改革船只也分别召开过7次中小型的控诉斗争会,镇压、逮捕、管制了一批水上反革命分子,清理了反革命组织,初步建立了水上的民主政权。

  1953年11月,广州镇反运动基本结束。在整个运动中,集中力量打击了罪大恶极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全市先后查获反革命分子8200名,处决了其中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同时,对其余的反革命分子则根据其罪恶大小和表现,分别判以逮捕、管制和释放。

  镇反运动,虽然曾经一度出现过“左”的错误偏向和草率从事的现象,打击了一些不应该打击的人员,但其成绩是主要的。它是广大人民群众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斗争的继续。经过镇反运动,基本上消灭了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和反动会道门中的反革命分子,保证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的顺利进行,保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巩固了新建立起来的人民政权。

  三、稳定金融物价

  解放前夕,港币在内地的发行额约为9亿元,而其中在广州流通的约占国内发行额的70%多。1949年4月,国民党政府南迁广州后,对广州人民进行残酷的统治和疯狂的掠夺,拼命滥发纸币,以支持其反革命内战,造成通货膨胀,市场物价剧烈波动。

  解放初期,广州与全国一样,面临着金融混乱、物价波动、金融投机猖獗的严重局面。市军管会、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为稳定金融、平抑物价进行了一系列的斗争。

  首先,1949年10月21日,市军管会接管了金融机构,经过一系列的整顿改造后,于1949年11月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并挂牌开始收兑港币、银元、美钞、南方券、黄金、英镑等,为恢复和稳定金融货币打下了基础。市军管会还分别于1949年11月18日、12月7日,1950年2月3日颁布了严禁使用金银外币条例、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外汇交易所规程、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私营银钱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禁止港币及一切外币流通使用等一系列条例、命令,发动和组织各界群众开展拥护人民币活动。但是,由于全国物价波动大,大批游资流入广州,金融投机商乘机进行套汇,秘密炒卖,兴风作浪。甚至公开散发传单,称人民币为“杂币”,拒绝使用,使市场物价呈直线上升。1949年12月4日,当时人民银行挂牌汇率为1港币元兑换1500元人民币(旧币,下同),在黑市,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竟猛涨至1港币元兑3333元人民币,相当于人民银行挂牌汇率的1倍多。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根据广大人民的强烈要求,于12月5日,组织公安干警、工人纠察队和学生2000余人,对十三行的地下钱庄和街头“剃刀门楣”进行大扫荡,拘捕金融投机分子1016人,送法院根据其违法情节轻重进行法办或罚款。这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黑市金融投机活动。

  为了收缩通胀、支援前线,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于扫荡地下钱庄的当天,召开有141个行业参加的支前借款动员大会,布置向商人借款150亿元,结果借得74亿多元(后于1950年2月13日起至4月止,分3期全部还清)。1949年12月6日,市委、市政府又组织了2万多工人、学生开展拥护人民币宣传运动,揭露地下钱庄、“剃刀门楣”扰乱金融物价的罪行;宣传拥护支前借款,拥护人民币,拒用外币、港币。经过这些活动,市场港币汇率迅速下降。1949年12月10日,广州市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降至1港元兑人民币1540元,仅比国家汇率高40元。

  市委、市政府还于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先后设立了中国百货公司广州市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广州市公司和中国信托公司广州市公司,通过扩充货源、购销粮食、调剂供求,参与平抑市场物价。

  广州市粮食公司于1949年11月成立后,正逢广东晚造粮食丰收,新谷陆续登场,郊区和外围各县贩运上市粮食每天平均百万斤左右。由于解放前私商资金抽逃港澳,所以市场上粮食供过于求,出现积滞现象,粮价日趋下跌,农民的收入大受影响。国营粮食公司及时进行粮食收购工作,并以高于市价5%~8%的价格收购,制止了粮价过度下跌,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至1950年3月26日止,市粮食公司收购谷类452万斤、米类54.8万多斤、面粉1.5万多斤。由于有了一定的粮食储备,在粮食价格上涨时,市粮食公司及时大量销售粮食,并积极从北方调运粮食补充,从而平抑了广州市场的粮食价格。广州市百货公司则着重开展接购海关缉私所得的走私货物供应市场,回笼货币和与私营工业企业实行加工订货,配合稳定物价工作。

  广州解放后,随着各地交通逐渐恢复,各地区部队、机关、企业、团体纷纷来穗购销物资,尤其以采购为主。由于没有专门机构介绍和代办,因此无组织的抢购现象经常发生,给投机商人操纵市场,抬高物价创造了条件。另外,外地购销单位由于对广州市场的情况不熟悉,往往被不法商人所蒙蔽,甚至骗款逃匿,造成损失。1949年11月7日,广州市成立了信托公司,统一调剂外地单位和商户来穗购销物资,减少混乱,避免了各地单位、商户在市场互相抢购物资引致的物价波动。

  市委、市政府还接管整顿旧的税务机构,于1949年12月15日成立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并迅速开展整理税收、废除苛杂、追收旧欠、决定征免、开展缉私、建立制度等工作。税务局认真宣传人民政府的税收政策,明令废除不合理的苛捐杂税。对于倚势拖欠、抗缴税收的商户则进行严格追缴,对于经济暂时有困难,一时未能清缴的,同意给予分期清缴,对于确系无力负担的,予以减免。经过一系列工作,1949年收缴到该年下半年工商所得税300亿元(旧币),完成应缴任务的97%。1950年春又收缴了全年税收的16%强,另外开征了房地产、摊贩、薪金报酬、交易、车船牌照等税。税收收入,在财政上支持了国家和地方的经费开支,对稳定物价也起了一定作用。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到1950年5月,广州的金融物价基本得到稳定。

  四、郊区土地改革

  从1950年12月至1951年3月底,市委和市政府在市属芳村、新洲、沥滘、西村、三元里、沙河、石牌7个郊区和河南、大东两个半郊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废除封建的土地剥削制度。

  广州郊区的土地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是准备和试点阶段。从1950年4月~10月,市委和市政府在郊区50个乡开展“清匪反霸、退租退押”(亦称“八字运动”)斗争,发动群众,组织和巩固农民协会。通过“八字运动”,收缴枪支4100支、子弹13万发;减租稻谷152万斤,参加减租斗争农民达3万人以上,同时组织起农民纠察队2265人,发展农会会员1.81万人,为郊区土改打下了群众基础。

  为了取得领导土地改革的经验,广州市于1950年10月,在新洲区琶洲乡和芳村区东漖乡进行土改试点。琵洲乡由参加过北京郊区土改的马文云负责,东漖乡由芳村区委书记廖志华和从北京调来的萧萍负责。与此同时,市委和市政府还于是年10月14日~12月10日先后在石牌中山大学、中山八路陈家祠举行了为期10天或半个月的3期郊区干部培训班,培训了1016名干部,为郊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准备了干部。为了贯彻和掌握好党的政策,市委、市政府还派出干部参加《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的草拟制订工作和起草讨论广东省在土改中关于华侨土地财产、工商业者、乡村小圩镇、民主人士和起义人员等具体政策界限上报政务院。通过一系列的准备,初步取得了领导土地改革的经验。

  第二是全面实施阶段。经过上述的准备之后,广州郊区土地改革进入实施阶段,1950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实施郊区土地改革的布告》,宣布根据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有关规定和广州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于该年冬至翌年春在郊区范围内实行土地改革。12月8日,成立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由副市长梁广任主任委员。市郊委副书记、市政府郊区办事处主任安平生为副主任委员。市属7个郊区和两个半郊区也相应成立了区土地改革委员会。是日,市政府召开了有1200名郊区干部和农民代表参加的土地改革动员大会。省政府副主席兼省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方方和广州市副市长朱光分别在会上讲话,号召郊区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土地改革运动中。

  12月12日,由534名干部组成的30个土改工作队奔赴郊区仑头、小洲、西滘等30个乡,开展郊区第一批土地改革运动。同日,成立了专门处理土改案件的广州市人民法庭,审理违抗土地改革法令的案件,处理土地改革中划分阶级成分的争执以及其他有关土地改革的案件。13日,市政府公布《中南区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宣布严禁地主在乡村土地改革期间,违抗或破坏土地改革法令,危害农民利益,破坏生产以及以出卖、出典、赠送、假卖、假分家等方式转移、分散、隐蔽土地等违法行为。为了保证政策的正确实施,广州市还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的《土地改革干部八项纪律》的精神,制订了《广州市郊区土改干部纪律》。1951年1月20日,市政府土改委发布《关于本市郊区土改划分阶级中两个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那些借以管公偿为名,把持操纵大量土地、财产,有大量剥削行为的恶霸、土匪、特务三位一体的人物应定为地主或经营地主成分;而在地主家庭中的“妾侍”、“婢女”、“义子”等实际上处于农业奴隶地位的人员,应给予劳动者成分的待遇。1月13日,又颁布了《关于本市郊区土改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及处理意见》,对“没收分配给农民住的房屋地基是否归国家所有”,“祠堂在市镇出租的房屋和码头应否征收”、“地主在半城市半农村区域出租的房屋如何处理”等8项政策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广州郊区的土改工作,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公布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的精神,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孤立地主”的阶级路线,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实施土改工作分4步进行。

  第一步是宣传政策,组织队伍。通过访贫问苦,组织贫雇农小组,发动群众,反恶霸、反破坏,收缴非法武器,复查减租退押,废除封建债务,结合对敌斗争,整理农会,成立乡农民代表会议,树立农民的政治优势。在这过程中,郊区斗争了251名地主恶霸,由市人民法庭判决枪毙了其中的154名。收缴长短枪1295枝,轻重机枪37挺、炮7门、手榴弹1725个,子弹18.31万发。

  第二步是划分农村阶级。采用“五步两榜”方法实施。“五步”即讲阶级、评阶级、审查阶级、通过阶级和批准阶级;两榜即由乡农民大会通过阶级评定名单后出第一榜,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出第二榜定案。在郊区64个乡中,共评划出地主749户,占总人口的5.53%;富农337户,占总人口的2.33%。从而划清了农民与地主的界限,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打掉了地主阶级的威风。

  第三步是反对地主分散和隐瞒土地财产,没收和分配土地及其他果实。首先是追缴地主的土地“红契”,其次是没收地主房屋、耕牛、农具和粮食。郊区64个乡没收土地8.35万亩;征收富农、工商业资本家出租的土地,及小土地出租者超过当地农民平均土地数量200%以上的土地共1.39万亩;没收耕牛237头,大小农具7.22万件,多余房屋1805间,多余粮食2.99万担。以农民小组会评议和群众大会通过、二榜定案的方式,把没收的土地(除留少数建立国营示范农场和市政建设外)、耕牛农具和房屋分给没有地或少地的贫雇农使用(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第四步是烧毁缴获地主的地契,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召开市农民代表会议,庆祝郊区土改胜利,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转入生产运动。

  1951年3月27日,市委召开了广州市郊区农民代表会议。市委副书记肖桂昌作了土改工作总结。广州市郊的土改工作历时3个半月,土改范围包括7个郊区全部和河南、大东2个区的一部分。人口186545人(其中农业人口89559人)。经过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建立和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政权。土改结束时,市郊的农民协会会员发展至34959人,农民协会委员896人。翻了身的青壮年农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民兵发展至3513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和妇女组织也普遍建立起来。

  第三是土改复查阶段。广州郊区的土改运动是健康的。但也存在缺点与不足,如部分乡的农民群众未能充分发动起来;对地主阶级打击不彻底;部分基层组织不巩固等。为了检查郊区土改贯彻执行政策的情况,1951年12月底,郊区农村进行了土改复查。首先在市郊南、萧岗、大塘、琶洲、云桂、冼村等6个乡进行土改复查试点工作。由于“三反五反”运动的影响,试点工作一直拖到1952年9月中旬才结束。1952年9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广州市郊区土改复查委员会,由杜略任主任,杨左生、古关贤任副主任,并于当月开展第一批12个乡的土改复查工作;到同年11月15日结束,为期76天。同年12月初,在34个乡进行第二批土改复查工作,到1953年3月初结束,历时3个月。开展土改复查工作的共有52个乡,总人口139267人(其中农业人口88374人),耕地面积12.23万亩。市郊泮塘、小梅、西村、西增、彩虹、南源、流花、黄花岗、黄华、寺右、大沙头、黄埔等乡因农业人口少,土地不多,或搞水利工程没有开展土改复查。郊区土改复查工作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是宣传政策,摸底查情况,整顿队伍。通过整顿队伍,在乡的农协、乡政府、妇代会、民兵、青年团等乡村干部和骨干中,清洗了144名不纯分子,并重新进行改选,选出了1700多个乡村基层干部(其中贫雇农占80.5%)。

  第二步是查阴谋,报上当,反霸反不法。工作队通过扎根串连,发动农民诉苦挖根,揭发地主的不法行为,借以发动各个层面的农民群众,提高阶级觉悟。

  第三步是查漏网,查评划阶级不彻底,查逃亡追余粮,结合纠正错划成分。郊区的复查过程中,查出漏网地主121人,漏网富农111户,纠正了被错划为地主的8户,被错划为富农的41户,纠正了贫雇农、中农、小土地出租(经营)者交叉错划的2328户,纠正了土改中对敌人管制面划得过宽的问题。在查漏查逃亡中,发动群众斗争了不法地主、漏网恶霸382人,对其中罪恶重大的进行判刑和镇压。另外,还挖出了一批黑社会组织、土匪集团、反动会道门成员等。

  第四步是对土改时果实(土地、耕田、农具、粮食等)分配不公的问题进行调整。对没收漏网地主的土地、耕牛、农具等问题根据“从生产出发,填坑补缺,满足雇贫,照顾中农”的原则分配给农民。

  第五步是总结教育,评功选模,健全组织。

  郊区土地改革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中以封建剥削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废除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摧毁了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地主阶级作为一个剥削阶级被消灭了,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翻了身成为农村的主人,生产积极性和政治觉悟大大提高。但是,郊区的土改运动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是在运动中有些地方工作比较粗糙,结合广州郊区的实际情况不够,没收了华侨地主的房屋,侵犯了部分工商业者、小土地出租者的利益,打击面过宽,错伤了一些在革命战争年代支援过革命的开明士绅和一些应该争取、团结的知识分子。这些问题,虽然在复查中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调整和纠正,但是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成了遗留问题。

  五、市区民主改革

  长期以来,城市中的封建势力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相勾结,在工厂、企业、码头、街道等建立了整套封建把头制度和特务组织,残酷压迫、剥削劳动人民。解放初期,党和政府虽然曾在不少工厂、企业、码头进行清除封建残余分子的工作,如1950年11月17日公审和镇压了广州码头大恶霸之一“码头老虎”梁广成等。但是还很不彻底,不少反革命分子仍然潜伏在这些部门,依附封建把头制度,公开或秘密地进行破坏活动。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和华南分局的指示,广州市从1951年7月起,开始了以摧毁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遗留下来的统治工人阶级的潜伏势力及压迫、剥削工人群众的旧管理制度为目的的民主改革运动。

  广州市区的民主改革运动从1951年7月开始,1953年底结束,历时两年半。民主改革运动的重点是:国营工业企业、私营工厂企业、码头搬运业、内河航运业。运动分两批开展,按“民主斗争”、“民主团结”、“民主建设”3个步骤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5月召开的城市工作与工矿工作会议的决定,1951年7月,市委代书记、副市长朱光先在《南方日报》发表文章,接着又在市四届二次人民代表会议上作报告,动员开展城市民主改革运动。他指出:民主改革是肃清城市封建残余势力,纯洁工人队伍,加强职工团结,巩固城市政权,为大规模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市委也于7月25日发出了《放手发动群众,贯彻工厂企业民主改革的指示》,对全市各业的阶级情况作了具体分析,并对民主改革的目的、范围、步骤、政策和组织领导等作了详细的阐述。7月27日,市委决定成立由肖桂昌等9人组成的临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领导全市的民主改革运动。根据市委的计划,全市的民主改革运动从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行业和街道全面展开。第一批开展运动的共34个单位,职工3.6万余人。其中包括码头、铁路、公共汽车、邮电、水电厂、军需工厂等系统和省营的纸厂、钢一厂、广东机械厂、士敏土厂、饮料厂、纺织厂6个单位。另外还有市总工会直接领导的纺织、轻工、机制、食品、印刷5个行业21个单位。

  民主改革的第一步是“民主斗争”。这主要是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交代政策,访贫问苦、串联发动、培养骨干、组织队伍,并发动进行坦白检举。为了发动群众,造成声势,7月20日,全市组织了一次处理码头案犯的宣判大会,由市人民法院将54名码头案犯分别判刑,从而提高工人群众对敌斗争的情绪和勇气。随着运动的开展,码头、水电厂等单位根据群众的要求,在“准”的基础上狠狠地打击了罪大恶极的特务、恶霸、工贼谢成、张基、潘锦、郭锦泉和“水厂皇帝”陈伯龄、“电厂大蛇昌”等,进一步激发了群众的斗争情绪,孤立分化了敌人。据1951年11月统计,码头、水厂、电厂、士敏土厂,纺织厂、饮料厂、兴华电池厂等7个单位,群众的发动面达75%~80%,培养了积极分子1783人。揭发出特务30人、反动党团小队长以上或区分部委员15人、工贼恶霸36人、国民党军警宪46人、反动封建会道门数十种、反动会道门头子13人。在民主改革中还挖出了敌人隐藏的部分武器。据码头4个区的统计,计有高射机关炮2门、六○炮1门、重机枪8挺、轻机枪1挺和手枪、子弹、手榴弹、炸药等一批。

  在运动的第二步“民主团结”中,各单位较好地掌握了反封建不反资本的政策,对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内部问题,如职工关系、领导与群众的关系、新老工人关系、技术与非技术工人关系、劳资关系等,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调解,协商解决,从而加强了工人内部的团结,协调了劳资关系,较好地达到了“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目的。

  运动的第三步是“民主建设”。在这一步中,重点是通过召开工人代表会,整顿和加强基层工会和青年团组织,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群众的政治觉悟,端正劳动态度,订立爱国生产公约,开展生产竞赛。据统计,码头的中区、黄沙区共清除了组长以上的不纯分子118人;水厂在党、政、工、团中发现不纯分子55人,职工代表中的不纯分子约占50%。在运动期间,市临时工委会常委钟明、刘士杰、陈恩、徐麟村、黄锡川等曾分别到运动的重点单位指导运动,修正计划,保证运动顺利进行。

  为了检查前段民主改革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传达中央和中南局扩大会议精神,1951年11月28日~12月11日,市委召开了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在1952年3月前完成公营企业的民主改革。在步骤上实行“先公后私,先大后小”,在1952年底完成100人以上公营和私营工厂企业的民改运动,然后把力量转到建筑业、海员及少数尚未开展民改的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运动的镇压对象是特务、恶霸、土匪、反动党团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中的首恶分子。需要镇压的不得超过1%~2%,其他可判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要逮捕的罪犯,在群众不反对的情况下,只逮捕其中一部分;对于可斗争可不斗争的对象(即介于内部和外部之间的人物)应分别轻重,倾听群众意见,一般的可予以宽大处理。另外,会议还规定,在私营企业中,要继续切实掌握“反封建不反对资本”的原则,争取资方对民主改革的同情和支持;对于属劳资争议、师徒关系的矛盾均应采取劳资协商调解方法解决。1951年12月11日,市委决定取消临时扩大工委会,由市委直接领导运动,市委委员分工深入工厂企业,并组织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运动的全面展开。

  1951年底到1952年初,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广州市开展了大规模的“三反五反”运动。民主改革运动与“三反五反”运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到1952年底,第一批开展运动的企业和码头的民主改革运动基本结束,进入配合“三反五反”运动阶段,进行生产改革,开展增产节约,团结资本家,发展生产,活跃经济。

  1952年11月11日~16日,市委召开关于民主改革会议,市委第二书记何伟、秘书长吴有恒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部署第二批民主改革运动。27日,市政府召开会议,根据市委会议精神通过了关于在建筑、海员、私营工厂及环卫工人中进行第二批民主改革运动的工作计划,并决定成立市政府民主改革工作委员会,以朱光为主任,黄民伟、吴有恒为副主任,统一领导民主改革运动。市委从市委、市政府及工、青、妇各机关团体和刚结束土改复查工作回来的土改工作队中抽调2600多名干部到各业、各厂、各工地、各基层工会指导民主改革运动。这一批运动,首先从建筑业的大东区、越秀区、永汉区国营建筑公司4大单位,私营企业45家,华南区海运管理局12艘轮船和市卫生局清洁队等144个单位展开。运动采取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分批完成的办法进行。这批运动明确提出民主改革要服从“发展生产,活跃经济”这个全国性的总任务,强调认真贯彻搞好生产,保证生产和民主改革两不误的方针。

  第二批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单位,工人职员发动面达7万多人。到1953年5月中旬,建筑行业的民主改革全部完成,部分100人以上的大厂、50人以上的中厂、25人以上较小的工厂也已结束运动。1953年8月下旬,广州市私营工厂的2294家企业3.6万多工人的民主改革运动胜利结束。8月20日,市委召开干部会议,就私营企业今后工作进行研究,确定各企业的主要工作是继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全面进行生产改革运动作准备。

  在第二批民主改革运动中,市委 在1953年4月,结合水上镇反运动,先后抽调了200多名干警,在轮船和民船中展开水上民主改革运动,通过整顿户口,内查外调,发动群众,挖根诉苦,揭发、斗争隐藏在轮船、民船的恶霸、特务、黑社会势力。在此基础上,于8月18日和9月15日召开了大型的斗争大会和宣判大会,清理打击了23种反革命组织的漏网残敌。通过水上民主改革,在轮渡中建立了基层工会及直属小组,在民船中建立船民协会和船民协会小组,培养了2900多名积极分子,建立了14个团支部,发展了团员282名,发展党员3名。

  民主改革运动至1953年结束,它彻底地清除了码头、工厂、交通及各行业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余,废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反动管理制度,加强了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巩固健全了企业中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六、抗美援朝

  1950年6月,朝鲜爆发国内战争,美国等国以“联合国”的名义武装干涉朝鲜,并派第七舰队到台湾海峡,阻挠中国人民解放自己的神圣领土台湾。10月上旬,侵朝美军越过三八线,迅速逼近中朝边境地区,并以空军对中国东北边境城市和农村进行轰炸、扫射,妄图把战火扩大到中国,扼杀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为挽救朝鲜危局,保卫祖国领土安全和维护世界和平,应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政府的请求,毅然作出“抗美援期,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渡过鸭绿江,与朝鲜人民一道反击美国侵略者,并在国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运动。

  为了响应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号召,从1950年11月上旬起,广州市各界人民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掀起了大规模的抗美援朝的爱国运动。运动着重从4个方面展开:

  第一是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宣传抗美援朝的重大意义,揭露美帝国主义罪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决心和必胜信心。经过广泛的、大规模的抗美援朝宣传教育,激发了人民群众对美帝国主义的仇恨,对祖国、对人民志愿军的热爱,肃清了部分群众思想中的恐美、崇美、媚美心理,树立起仇美、蔑美、鄙美的观念和抗美援朝必胜的信心。

  第二是发动各界人民积极参加捐献飞机大炮运动。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三大号召后,在广州市分会的领导下,经过市总工会,市学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的发动,工厂和机关、团体首先行动,纷纷捐献出薪金、津贴,其他各界人民也踊跃捐献。有的捐出金链、戒指,甚至献出房屋。除了捐献自己的财物外,他们还通过各种办法筹款捐献,文艺界进行义演义唱,学生组织“洗衣队”、“擦鞋队”,三轮车工人开展义踏,擦鞋童实行义擦等,筹集捐款支援抗美援朝。全市工商界也不甘落后,捐献了可购买35架飞机的款项。到1952年5月止,全市人民先后捐献金额达1064亿元(旧币),可购买战斗机71架。此外还捐献大批图书、刊物以及各种慰问品,分别送往朝鲜前线。

  第三是发动参军参战。广州市在1950年12月和1951年7月,两次发动青年报名参加军事干校学习和参军参战。第一次报名参加的学生、工人和机关干部达1.3万名,被录取的2100人,其中参加空军的1500人。1951年1月18日,全市各界10万人举行欢送大会,欢送参加空军的1500名学员。市委书记亲临讲话,勉励学员努力学习,为国争光,为抗美援朝作出贡献。第二次报名参加军事干部学校的青年达6000名,最后按招生额选送1026名青年参加军事干部学校学习。在此期间,广州市还动员了198名医务人员参加志愿援朝医疗队,673名铁路工人和41名汽车工人参加志愿援朝后勤服务队。

  第四是动员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支援朝鲜前线。1951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开幕词中向全国人民提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市委及时向全市机关团体和各行各业发出了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运动,订立爱国公约,展开爱国生产竞赛,提高生产效率,贯彻边打、边建的精神。此外,还发动市民群众开展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以粉碎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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