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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第一节 拨乱反正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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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广州和全国一样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从1976年10月至1978年10月这一阶段,由于“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尚未清除,广州的各项工作还处于徘徊的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中共广州市委坚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全面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行改革开放,到1990年,广州市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成为建国以来最好的一个时期。

  第一节 拨乱反正

  十年“文化大革命”灾难,给党和人民以深刻的教训,人心思定,人心思治。进入新时期以后,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实现安定团结,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成为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根据中央的部署,中共广州市委、市革委会发动广大人民,全面深入地揭批和清算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着手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分清路线是非,开始了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拨乱反正。

  一、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6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市委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深入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外衣,搞分裂、搞阴谋诡计和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与会干部揭发了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以及江青在广州的破坏活动,如:在广州兰圃私自向美国女记者威特克发表谈话,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花费国家20万元人民币为其修建专用的矿泉游泳池等。

  12月16日,省委、市委在中山纪念堂及100多个分会场召开传达中央文件,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大会,广州地区开始了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运动。

  1976年底至1977年,广大干部和群众联系实际,开展“三大讲”(即大讲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时党受其害、国受其害、身受其害的深仇大恨,大讲同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经历,大讲同江青反革命集团斗争的体会),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广州地区的亲信和黑干将结帮营私,以帮压党,迫害干部,煽动武斗,破坏生产、教育、科研,大乱广东和广州的罪行,人们还把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与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紧密联系起来,揭批其共同的反革命本质和历史根源,揭批其互相勾结,打着“高举”、“忠于”毛主席的旗帜,推行极左路线,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的罪行,并进一步清查了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1977年6月16日,中共广东省委宣布,对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广州的头面人物、原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孙亦武实行停职审查。6月24日,在中山纪念堂召开有7万人参加的批判孙亦武等人大乱广州罪行的大会。7月12日和17日,省委分别召开有百万人参加的大会,揭发批判追随江青反革命集团大乱广东、妄图乱中夺权的重要人物、原省革委会副主任刘继发、梁锦棠,并宣布对二人实行停职审查。

  1978年,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进入清查和落实定案阶段。广州开始抓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纠正被江青反革命集团颠倒了的路线是非。7月14日,市委在中山纪念堂召开为广州半导体材料厂青年工人庄辛辛平反大会,为庄辛辛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8年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基本结束。

  二、开展真理标准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这年8月,广州各级机关展开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12月,市委宣传部召开了700人参加的真理标准问题学习心得交流会,一些单位交流了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的心得体会。市委第一书记焦林义在会上发言强调,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联系实际总结解放后29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加强调查研究,加快广州市建设步伐。

  1979年10月10日,市委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关于召开农村宣传工作座谈会的情况和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请示报告》,提出把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继续深入进行下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市委还提出,要在讨论中联系实际,联系干部群众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的认识,联系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搞乱了的问题,如一切从实际出发还是从本本出发,对阶级斗争应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界限如何区分,以及如何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农村生产布局和生产方针,当前农村阶级斗争状况的变化等问题来展开讨论。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979年以后,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广州全面展开,从思想理论界扩展到各个领域,从上级机关深入到各个基层。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讨论中逐步解放思想,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总结“文化大革命”及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的经验教训,纠正“左”的错误认识,在思想路线上进行拨乱反正。

  三、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一)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落实干部政策,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认真处理过去审干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的指示,市委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落实社会人员政策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全面展开。

  “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州市干部队伍受到严重摧残。全市立案审查的干部23680多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17.5%,清理阶级队伍以来受到处理的干部8900多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8.09%。此外,1966年被清理回乡的干部501人,战备疏散的干部651人,1970年退职的干部1265人。市委指示:对“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案件,“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冤案要昭雪、错案要平反、恢复名誉”。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好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做好“文化大革命”中被审查干部的复查和修改结论,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做好“文化大革命”中自杀干部的结论修正和善后工作;尽快安排受审查而没有工作的同志重新工作,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要妥善安排。

  同年9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中共广州市委、广东省革委会、广州市革委会为朱光举行了隆重的骨灰安放仪式。“文化大革命”期间,前广州市市长朱光遭受迫害,于1969年3月9日在安徽合肥含冤逝世。1978年,经中央批准,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从1978年初至1981年3月,广州市全面复查了“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干部,并按实际情况修改了结论;平反昭雪了“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1569宗(其中集团案134宗,受牵连干部661人);为“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干部541人修改了结论并做了善后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在1966年9月遣送、战备疏散和1970年退职运动处理的干部2981人,已按政策收回2849人;全面清理了“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审干材料,销毁处理了打击诬陷干部的材料和派性材料。

  同时,对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的案件,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复查纠正。1957~1958年反“地方主义”中受处理的90人,反右派中受处理的6054人,全部复查并予以纠正。1965年“四清”运动中受处理的3054人,经复查,纠正了1161人。农村基层干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处理的11305人,经复查,纠正6417人。

  (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在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市委也在文教卫生系统进行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

  1978年5月26日,广州市革委会文教办公室召开了卫生系统揭批“四人帮”、落实政策大会,为原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广州医学院院长姚碧澄等11人平反,撤销处分,恢复名誉,并宣布了关于陈安良、梁毅文、莫淦明3人恢复职务和任职的决定。

  7月和10月,市教育局两次召开揭批“四人帮”、落实政策大会,分别为万骥、班英等一批受迫害的干部和知识分子昭雪平反,恢复名誉,宣布对教育系统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期间,学习班的学员登记表及自传一类夸大事实、无限上纲、随意定性的材料一律作废销毁,同时宣布对陈忠恕等3人恢复职务的决定。

  10月14日,市委召开文化系统揭批林彪、“四人帮”,落实政策大会,为被迫害的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华嘉平反,恢复名誉,并宣布1970年受“文艺黑线专政论”迫害调离的一批文艺工作者原则上调回原单位工作的决定。

  1978年,文教系统对“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案件作了甄别复查处理。其所属4个局、委、院,应做审查结论的890人和应复查的案件313宗,98%做了复查或修改了结论;战备疏散的86人和“六六·九”遣送回乡的52人,经复查,80%收回安置;1970年作干部退职处理的16人,全部重新安置;“文化大革命”期间非正常死亡的33人,重新作了结论和善后处理;受错误处分应补发工资的93人,已有90%补发了工资。在全市中学系统中,“文化大革命”以来立案审查、开除出队、清理回乡的1171人,全部进行了甄别复查。1982年3月,市委根据平反冤、假、错案要彻底,不留尾巴的指示,开展了全市知识分子工作检查。其间,平反冤、假、错案及修改审查结论29人,清理档案材料881人,撤销内控、限制使用结论44人。至此,全市高、中级知识分子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和反右派运动中的案件全部平反改正。此外,市委还采取措施,改善知识分子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三)落实侨务政策

  1978年5月,广州恢复侨务办公室,开展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全面处理历次政治运动遗留案件的工作。12月11日,市委、市革委会召开落实侨务政策大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归侨陈玉娣公开平反,为“文化大革命”中被诬蔑为“资产阶级的安乐窝”、“阶级敌人的避风港”的华侨新村恢复名誉。1979年8月28日,市侨务办公室与东山区侨务办公室召开大会,为1970年被批判的归侨侨眷公开恢复名誉。

  1979年5月,市委组成落实侨务政策检查组,检查了市属一些单位如机电局、卫生局、服务局、设计院、海珠区、郊区、花县等单位落实侨务政策的情况,具体内容如“文化大革命”中因“海外关系”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复查落实情况,因“海外关系”影响入党、入团、升学、参军、提干的情况,侨改户(1956年,根据政策改变原划地主、富农的侨户的成分)重戴地、富帽子的复查落实情况,对“海外关系”的材料档案和登记表的处理情况等。10月30日,市委批转了市落实侨务政策检查组《关于检查落实侨务政策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提出进一步落实侨务政策的意见:(1)处理好冤、假、错案遗留问题;(2)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批判、审查的人员,做好善后工作;(3)对因“海外关系”被列为“特嫌”、“控制使用”的案件,建议组织、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严肃处理;(4)清理“海外关系”一类档案材料。

  到1985年,广州市共平反归侨冤、假、错案1284宗、2145人,为1713户“文化大革命”中被疏散下乡的归侨、侨眷办理了回城手续;平反历次运动遗留案件321宗;1980年,郊县人民政府为1989户华侨“地富”户补改了成分,连同1956年已改成分的1804户,共改成分3793户,基本完成落实“侨改户”的政策工作。

  在1973年8月间,广州市成立了市落实侨房政策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清退城乡各类侨房工作。1984年7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退被占侨房。到1990年止,全市共清退华侨、港澳同胞各类私房36574户,面积297.79万平方米(含广州市辖各县)。

  此外,市委还进一步落实华侨知识分子政策,提高归侨知识分子的政治地位,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到各级领导岗位。

  (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978年开始,市委对建国以来因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的影响而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解决。

  1978年7月2日,市委统战部召开有400名宗教界爱国爱教人士参加的大会,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会后,成立广州市革委会宗教处,并将长期被占用的石室天主教堂退还给教会,开展弥撒活动,其他宗教场地,亦陆续退还原主,恢复各自的宗教活动。

  10月7日,市委统战部召开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大会,会上市委统战部长孙伽俐宣布,对1968年在清理阶级队伍时被诬为“国民党残渣余孽”、“反革命分子”而遭到拘留或逮捕的49名爱国人士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对原安排在市参事室、文史馆工作,被诬为“招降纳叛”而取消安排的47名爱国人士,按政策一律收回,恢复原职原薪。

  1979年1月22日,市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历史问题,采取“既往不咎”原则,恢复原来待遇;对因历史问题受到处理的起义人员,应摘掉帽子,解除管制,按起义人员有关政策对待。

  12月18日,市委根据中央的指示,部署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的工作。1956年公私合营时,广州市一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其他劳动者被划入公私合营的工商企业,把他们统称为“私方人员”,被错误地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1979年12月至1980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把原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从原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的工作,10908人恢复了劳动者的身份。

  此外,从1979年开始,市委逐步安排解决回城知识青年的就业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州地区有29万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80年,广州市停止了“文化大革命”以来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的做法。1980年8月18日,市革委会召开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决定实行在政府统筹规划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此后,广州市广开就业门路,实行多渠道就业,1978年~1986年,全市共有80万人就业,基本解决了“文化大革命”以来遗留的待业青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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