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建国以来,市委办公厅(室)领导下的信访处理工作,在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级信访机构和信访工作干部队伍逐步健全和发展壮大,形成较健全的信访工作网络。他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每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数万件(次),成为党政领导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之一。信访部门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贯彻执行中共和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改善党风和社会风气、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信访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同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促进了广州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信访机构是市委办公厅(室)的一个内设机构,随着办公厅的变化而变化。
广州解放后,市委于1949年10月设立秘书处,作为市委机关的工作机构。1950年9月,市委秘书处改为市委办公室,1954年2月,扩建为市委办公厅,内设秘书处、行政处、机要室、接待处等4个处室。
市委办公厅历任领导人名单
职 务 姓 名 任 职 时 间 备 注
市委秘书处处长 戴向时 1949.10~1950.9
市委办公室主任 林若冰 1950.9~1954.2
市委办公厅主任 杜瑞芝 1954.2~1955.3
市委办公厅主任 曾艾荻 1955.4~1956.3
市委办公厅主任 慕 君 1956.3~1957.8
市委办公厅主任 王伯群 1957.8~1958.3
市委办公厅主任 崔 杰 1959.3~1959.7
市委办公厅主任 邢刚明 1961.5~1962.7
市委办公厅主任 徐 亮 1962.7~1964.10
市委办公厅主任 李建国 1965.10~1968.3
市革委会办事组组长 杜民锋 1968.3~1969.7
市革委会办事组组长 汤 林 1969.7~1971.1
市革委会办事组组长 朱 泽 1970.12~1972.12
市革委会办事组组长 邢刚明 1975.3~1975.9
市委、市革委会办公厅主任 邢刚明 1975.9~1975.10
市委、市革委会办公厅主任 李建国 1975.9~1978.5
市委办公厅主任 朱森林 1981.5~1981.10 市委副秘书长兼
市委办公厅主任 于辉琢 1981.10~1983.10
市委办公厅主任 曾庆申 1984.9~1987.1
市委办公厅主任 任荣江 1987.1~1992.4 市委副秘书长兼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市委机关工作机构受到冲击,被迫停止工作。1967年3月,成立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管会下设立办事组。1968年2月,成立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市革委会下设办事组。1975年9月,市革委会办事组改为市委、市革委会办公厅。1978年9月,市委与市革委会分开办公,成立市委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是市委的一个综合工作部门。内部设:秘书处、政治处、接待处、行政处、政策研究室(1981年从办公厅分出,另成立市委政策研究室)、档案管理处(1985年10月从办公厅分出,另成立广州市档案局)、信访室(1984年改为信访处)、综合处(1981年12月成立)、机要处(1985年5月成立)、机关办公信息自动化中心(1987年5月成立)、信息处(1989年2月成立)、顾问联络处。市委办公厅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保证市委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日常工作包括文稿起草、文件校核、文电处理、会务安排、密码通信、机要交通、安全警卫、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2)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向市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和信息,为市委决策服务。(3)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情况,保证市委决策顺利、有效地实施。(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准确地向市委转达广大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信访工作就是在市委办公厅领导下的一项为群众服务的工作。
广州解放初期,党群系统的信访工作由市委秘书处负责,配备两名干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50年9月,市委秘书处改名为市委办公室,信访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秘书科负责。1954年2月,市委办公室改编为市委办公厅。办公厅秘书处下设群众来信组,人员4人,莫鲁奇任组长。
1954年9月,市委召开了广州市第一次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专业会议,传达贯彻中南局1953年信访工作专业会议精神,总结了工作,建立了制度,明确密切联系群众,为贯彻党的总路线和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决议服务的工作方针。11月9日,市委下发了《关于在市委领导下,组成有关单位统一管理全市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几项规定》,对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制度建设等做了具体部署。以后各级领导对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更加重视。到1954年底,全市有专职信访干部81人,兼职干部170人。
1956年8月17日,市委办公厅针对一些单位在肃反运动中抽调信访干部,使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到削弱的现象向市委报告,提出各级党委必须认真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加强领导和健全机构。报告要求市委各部委、各级党委指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当的负责干部领导和管理、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市委各部、工、青、妇及各区委、郊委、直属机关、企业党委应按照来信来访的多少在办公室的秘书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务干部。市委批转了办公厅的报告。同时,市委办公厅决定将群众来信组升格为人民来信来访科。
1957年8月,在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全党开展整风运动的形势下,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联合召开广州市第二次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会议,提出信访工作必须执行“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大家动手、互相配合”的原则。同年9月12日,市委、市人委发出《关于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由于机关精简干部,来信科又缩编为来信组。
1963年,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群众来信来访的不断增多,市委和市人委于6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必须认真重视和加强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把这项工作提到工作日程上来,作为改进工作,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年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再次恢复人民来信来访科编制,配备干部5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党政机关受到冲击,市委大多数部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信访机构也被迫停止工作。
1968年2月,广州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办事组下设接访室,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接访室为处级单位,配备干部12人,军代表任接访室主任。
1975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撤销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建立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厅,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原市革委会办事组接访室改为市委和市革委会办公厅属下的一个处室。
1978年9月,市委和市革委会分别成立办公厅,两个办公厅分别设立信访室。12月,市委召开市直部委办局的秘书处或办公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国第二次信访工作会议和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任务和要求。明确信访工作重点是抓紧抓好落实党的政策工作。要求各区、县和信访任务较多的局设立信访科(室),编制3人~5人;市直部、委、办、局一般配备1名~2名信访专职干部,任务重的也可以设信访科;公社、街道、厂矿企业指定专人办理。
1984年,市委办公厅信访室改名为信访处,配备干部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