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中共花县第一个委员会遗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村——公益村教堂。
公益村教堂始建于1905年,由归侨徐茂均与德国传教士毛顺理共同出资建造,作为基督新教徒传道之所。1909年,徐茂均力排洋人非议,把教堂改作学堂,定名为“日新学堂”。1927年6月,中共花县委员会成立,县委机关设在公益村教堂。
“四一五”广州反革命政变后,广东全省各地处在白色恐怖之下。中共广东省委根据形势发展和对敌斗争的需要,指示各地要恢复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使之成为开展对敌斗争和发动武装暴动的堡垒和核心。根据这一指示,1927年6月,中共花县党支部在新华镇公益村教堂召开党的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中共花县委员会,由刘绥华任县委书记,县委成员有刘绥华、黄伯华、徐广畅、徐茂均、张耀东等,县委机关设在公益村教堂。至广州起义前夕,花县中共党员队伍有了较大的发展,县委辖下有8个支部,40多名党员,各地农会及农军主力主要负责人均由中共党员担任,设在公益村教堂内的县委机关也成了香港、广州通往粤北党组织的秘密中转站。1928年2月,县委因缺乏经费,委托罗洞农会会员卢炽林出卖一支驳壳枪以解燃眉之急。不料,卢炽林卖枪后卷款潜逃,后被追获押回审讯,经处分后,卢怀恨在心,潜往广州向广州警察局告密,中共花县委员会的所在地及活动情况遂被敌人所掌握。1928年2月15日晚,中共花县委员会主要成员侯立池、刘胜侣、王炳坤、徐广畅、黄伯华及党员代表集中在公益村教堂,在省委特派员陈汉元主持下召开准备武装暴动的重要会议。叛徒卢炽林带领广州国民党保警一个营前往花县,在半夜包围了公益村教堂。除黄伯华侥幸逃脱外,陈汉元、侯立池、王炳坤、刘胜侣等4人不幸当场被捕,徐广畅、徐茂楠及徐茂均妻子林慕洁、女儿徐秀珍亦在家中被捕。2月22日,6名县委主要成员被反动派杀害于广州红花岗,史称“公益事件”。
“公益事件”的发生使中共花县党组织遭受重大挫折,此后虽相继成立过临时县委及行动委员会,但均在白色恐怖下遭到敌人的破坏和摧残,大部分领导成员遇难,个别党员被迫逃往外地,1931年4月后,花县党组织中断了公开活动,剩余党员转入地下斗争。
中共花县委员会诞生于中国革命的低潮时期,却在危难和严酷斗争中坚持革命气节,英勇奋斗,前仆后继,在支援清城暴动、参加广州起义、协助起义军整编、成立花县苏维埃政府等重大政治活动中经受了严峻考验,在花县党组织发展史和斗争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页。
中共花县第一个委员会旧址在抗战中毁坏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亦未重新修复,只是简易修复后另做他用,曾先后做养猪场、生产大队部、医疗站、广播站、财务站和小工场,可谓历尽沧桑。遗址现已改建为专题展览馆。
2015年12月,该遗址被评为广州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