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为迎接即将在广州举办的首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市政府根据周恩来总理的建议组建成立了广州市汽车公司,这是继北京首都汽车公司之后,国内最早经营出租汽车的公司之一。到六七十年代,出租汽车的经营方式为定点候客,乘客到站找车,司机接单载客,司机完成一趟接待任务后,必须空车赶回服务点等候下一次调度员的出车指示,不得中途载客。
20世纪70年代末,毗邻港澳的广州逐步打开对外开放的窗口,一些新的经营观念和服务方式开始流行。广州市汽车公司从香港市民“打的”中得到启发,在1978年4月春交会期间,用中英文印制近万张《告来宾信》送到了国内外乘客的手中:“在没有汽车服务点的地方需要用车时,如遇空车可招手示意叫车。”这是国内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方式的第一次改革,打破了历年来传统的封闭型服务方式和经营老格局,随后“扬手即停”服务迅速在全国铺开。为此,“扬手停车”服务入选了1978年“广州经济建设十件大事”。
1979年,原籍广州市白云区的港商刘耀柱先生,率先引进了300台小汽车,与广州市交通局等单位合作,创办了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家中外合作经营出租车的企业。出租车按照香港的名称定名为“的士”,从此的士正式进入广州,并以广州为源头,辐射到内地各个城市,成为大众约定俗成的称谓。白云公司以“创新和服务”作为切入点,改变了传统“沿街兜客,自由议价收费,定点场所招徕客人”的模式,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提出了“扬手即停、计程收费、电话约车、24小时服务”的新型服务方式,使得出租车真正走入寻常市民的生活。1979年12月,香港《新报》对广州出现的白云出租车服务进行了报道:“白云出租车向广大居民及外宾提供计程车服务,大受居民及回乡旅客欢迎。乘客可挥手截搭及电话约车,方便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