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拨给中国一批救济物资,包括粮食、医药、衣物等。其中有一批是“战俘口粮”,是“二战”期间的剩余物资。该物资是由欧美几个参战国,如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专门为德、意、日战俘们提供的补充食品,以营养品为内容,其规格基本上是统一的。使用马粪纸作包装,每份为一单位。内装有炼奶一罐(1磅),乳酪一罐(半磅),牛油一罐(1磅),薯仔(马铃薯)牛肉一罐,茄汁或榄油沙甸鱼一罐(1磅),朱古力一盒(1磅),葡萄干一盒(1磅),饼干一包(1磅),奶粉一罐(1磅),香烟两包(“吉士”或“摩利士”牌),一共10种。包装外盒印上一个大红“十”字及供应国名、生产日期等。(当时拨来中国的,多为“新西兰”供给。)广州的“善后救济分署”有关机构(设在沙面内),认为此项剩余物资数量有限,未能普遍分配给众多的社会福利救济机关;遂与广州市政府协商,决定以广州市属下的“公教人员”(公职人员与学校教师)为发放对象。为此,市属各机关单位和大、中、小学校的领导们,开具名册上报,按名单发放。
当时战后复员伊始,国家元气大伤,通货膨胀,物价骤升。公教人员以微薄的薪金,难以维持一家几口的生活,挣扎在饥饿线上。此时,发放高标准的“战俘口粮”,不啻久旱逢甘雨。乃纷纷奔走相告,向单位打听、查询,深恐组织疏忽,漏报姓名而领不到。盖以年关在即,亟盼早日领到,以慰父母妻儿;一尝此高标准、高营养之罐头美食,也算在过年中难得的一个意外享受。回顾当年的公教人员的悲惨处境,竟然比不上一个敌国的“俘虏”;旧中国百姓生活水平之低,于此可见一斑,这是历史上的一大讽刺!
当时,市属机关学校的领导中竟然出现少数斯文败类,以为机会难逢,遂想方设法,假公济私,贪污自肥。实行虚报、多报,把非本单位、学校和非公职人员的兄弟姊妹、姨妈姑爹,一一列名册上,实行冒领、多领,中饱私囊。事泄于外,群情大哗。广州市民对此丑闻议论纷纷。
此轩然大波,惊动了高层,下令调查,惩办了几个“替罪羊”,退还物资,予以记过以至降级处分,事态始告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