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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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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成立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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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军大元帅大本营是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的革命政权,也是国民政府的前身。

  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后,孙中山再次退居上海,积极联络各方势力,组织粤、奉、皖三角同盟,准备武装讨伐陈炯明。10月,将继续跟随自己的北伐军改组为东路讨贼军,以许崇智为总司令,计划取道闽南攻击潮汕,又与滇、桂、粤军联络,组织滇桂粤联合的西路讨贼军,拟从西江东下,直取广州。1923年1月4日,孙中山发出讨陈通电。1月16日,西路讨贼军进入广州,陈炯明退往惠州。

  1923年2月15日,应广东各军之请,孙中山由上海启程,21日到达广州,即日就任陆海军大元帅职,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大元帅是1917年广州非常国会授予孙中山的军街。孙中山此次建立政权,不用大总统名义而用大元帅名义,是考虑各种内外因素后作出的策略性的选择。当时已经历年战乱,全国民心厌战,亟思和平统一,而控制北京政府的直系曹锟、吴佩孚,正在作“武力统一”的美梦,孙中山针锋相对地倡导“化兵为工”,和平统一,既是顺应民心,也是为谋求一个独立的、不受外来威胁的经营广东的机会。同时,为维持与奉皖的三角同盟关系,接受陈炯明叛变的教训,不复称总统,以消除内部反对意见。3月2日,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成立。大本营先设于广州大东门外农林试验场(滇军总司令部),4月3日迁往广州河南士敏土厂(今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18号),将朱培德所部滇军编为拱卫军,驻广州河南地区。

  大本营下设军政、财政、内政、建设四部,法制、审计二局,秘书、参军二处,后又陆续成立外交部、鱼雷局、航空局、兵站总监部、筹饷总局、财政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大理院、总检察厅等机构。谭延闿任内政部长,程潜任军政部长,廖仲恺任财政部长,邓泽如任建设部长,伍朝枢任外交部长,杨庶堪为秘书处秘书长,蒋介石为参谋处参谋长,胡汉民为总参议,朱培德为参军处参军长,法制局长古应芬,审计局长刘纪文,航空局长杨仙逸,金库库长林云陔,筹饷总局局长廖仲恺(兼),大理院院长赵士北(后改吕志伊),兵站总监罗翼群,总检察厅厅长卢兴原。由于已开始酝酿国共合作,共产人陈独秀曾任宣传委员会委员长,谭平山为委员。大本营是以军事机关的形态出现的特殊政权,它既是大元帅的军事行营,又是具有内政外交职能的政权机关,具有最高决策和领导执行权。大元帅无须向国会负责,大本营各部、院、局首长均由大元帅选拔、任命。

  大元帅大本营的建立后,随即领导讨贼各军开展保护广州革命基地的军事斗争,击退桂系沈鸿英的进攻,东征陈炯明,迫使陈军退守惠州,保证了广州的安定,为国民党改组和国共合作的建立提供了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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