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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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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会非常会议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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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非常会议,在孙中山倡导、推动下于1917年8月在广州召开,因国会议员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故称国会非常会议。它是护法运动时期应运而生的特殊的政治产物。

1917年6月,军阀张勋率辨子军进入北京,迫使总统黎元洪解散国会,7月1日上演复辟帝制闹剧,废除《临时约法》。孙中山认为“约法为民国命脉,国会为法律本源。国会存,则民国存;国会亡,则民国亡。”为维护约法和国会这两个近代民主共和制度的象征,在上海的孙中山揭起护法大旗,于7月6日率驻沪海军及部分国会议员离沪南下广州。7月19日,孙中山发出致津沪国会议员电,致西南各省军事首领、黎元洪、伍廷芳、参众两院议员等电,号召议员南下广州,召开国会。7月31日,在广州与各报记者谈话时,孙中山提出“如不足法定人数,则可以开非常国会。”(《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7~128页)至8月中旬,来穗议员有130余人,仅占两院议员总数的六分之一,远不足原来的法定开会人数。8月19日,国会议员在广州回龙社第一招待所召开第一次谈话会,决定效法法国大革命前夕第三等级代表举行国民议会的先例,以“国会非常会议”名义开会。

8月25日,国会非常会议在广东省议会举行开幕式,到会议员120余名;27日,非常国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主要讨论护法机构的名称问题,议员们均倾向同意成立军政府。29日,国会非常会议第二次会议议决《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11条,对国会非常会议的期限、议事原则、议长产生等作了简要规定,规定国会非常会议由现任国会议员组成,以参众两院议员联合会形式议事,其期限至内乱勘定、《临时约法》效力完全恢复为止;开会时非有14省以上议员到会不得开议;国会非常会议得设各委员会。31日,非常国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13条,议决选举陆海军大元帅,组织军政府。9月1日,非常国会举行第四次会议,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桂系陆荣廷、滇系唐继尧为元帅。

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召开,对护法运动的进行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和运作,为军政府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在护法运动初期,南下国会议员是孙中山护法的重要力量。但到后期,非常国会被桂系军阀操纵,于1918年5月连续召开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议决改大元帅独任制为总裁合议制。5月20日,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唐绍仪、唐继尧、陆荣廷、伍廷芳、孙中山、林葆怿、岑春煊为总裁,6月5日又推岑春煊为主席总裁。

1918年8月,北京召开新国会,广州非常国会为示针锋相对,也召开正式国会,于9月16日和10月19日分别选举吴景濂为众议院议长、林森为参议院议长。广州非常国会于是结束,中华民国史上同时出现两个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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