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广州解放初期,叶剑英主政华南,他领导广州人民在摧毁国民党独裁政权反动统治的基础上,开展民主建政工作,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使广州人民结束了长期任人宰割、备受欺凌的悲惨命运,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广州社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团结民主人士参加人民政权的建设
吸纳民主人士参加政权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实行民主建政的重要体现。叶剑英历来注意团结民主人士,在广州政权建设中十分重视安排对革命事业有贡献的知名民主人士担任各级领导工作,早在赣州会议期间,叶剑英就曾多次强调,在解放广州之后,要“团结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民族资产阶级,把广大的人民团结起来”;要“和各党各派合作,形成强固的统一战线”。①在叶剑英的主持下,华南分局多次讨论研究在广州各级政权机构中安排知名民主人士的问题。
民主人士李章达早年担任过孙中山的警卫团团长兼大元帅府参加,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国民党广州行营高级参议,是当时国民党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的老上级。他长期反对国民党打内战,在政治上同情共产党,并做过对人民有益的工作,系民主同盟南方总支的主任委员。广州解放后,他留在广州。经叶剑英和华南分局领导人提议并报中央批准,李章达担任了首届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广东省政府副主席。早期同盟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成员丘哲,拥护、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积极参加抗日斗争,多次掩护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叶剑英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同他又交往,广州解放后,丘哲被安排参加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上当选广州市第一届协商委员会副主席。
由于叶剑英对吸纳民主人士参加政权建设的高度重视,在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的安排下,1949年1月28日成立的首届广州市人民政府,三名副市长中就有一名民主人士,在22名政府委员中,就有丁颖、丘玉池、李达潮、林志澄、许崇清、郭翘然、陈卓凡、冯伯恒等8名民主人士,占了政府委员的三分之一,一些民主人士还担任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是广州军事管制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叶剑英根据中央的指示和民主建政的精神,在12名军管会委员中,安排了李章达、张醁村、吴奇伟三名民主人士参加。
广州解放初期的政权建设,充分体现了多党合作的精神。吸纳民主人士参加新生的人民政权,不仅有利于弥补共产党人在管理大城市方面的经验不足,还有利于团结和带动各阶层爱国人士,共同为建设人民民主的新广州做出贡献。
二、组织召开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建国初期民主建政的主要形式。叶剑英在赣州会议上就强调,接管广州要发动群众,要“有准备地迅速召开各界代表会议,打好联系人民的基础。”②广州解放后,叶剑英在领导开展全市接管工作的极其繁忙的时刻,仍念念不忘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他指出:“有准备的召开各种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各种代表会议同各阶层人民,及各民主党派,共同作出决议,共同制定工作计划,避免由我们自己甚至只由少数的几个人,主观地、武断地作出硬性的决定和计划。”“这就使我党的领导经常能够保持着主动。”③
1949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到会代表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解放军、工人、学生、郊区农民、归国华侨、文化界、教育界、工商界、宗教界以及广州各地区和广州市政府的代表,共368人。大会通过主席团成员有:叶剑英、李章达、杜国庠、朱光、钟明、廖似光(女)、方强、吴富善、陈泊、陈驰青、郭翘然、饶彰风、谢谭、陈恩、曾珍(女)、何锡全、刘渠、周乐怡、林志澄,秘书长陈志方。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听取与讨论施政和治安报告,讨论并通过主要提案,讨论并通过关于市协商委员会的决议及其成员名单。市长叶剑英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和闭幕词。
叶剑英在开幕词中概述了广东人民100多年来为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前赴后继的英勇的革命斗争,回顾了28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光辉历程,提出了广州市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镇压与肃清反革命活动,整顿治安和金融秩序,克服困难,建设新广州。叶剑英还强调,这次会议是人民民主的会议,是实行民主建政的体现,请求代表们大胆地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批评意见。
会议收到提案321件,提出了今后三个月的八项主要工作:(一)肃清匪特,安定秩序;(二)军民团结,支援前线;(三)稳定金融,恢复生产;(四)整理财政,清理敌产;(五)恢复整顿学校,开展人民文化事业;(六)发展公用事业,整理市容卫生;(七)建立与健全基层人民政权机构,树立新制度新作风;(八)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等。会议通过了朱光的施政报告和吴富善关于治安问题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通过了第一届协商委员名单,选举叶剑英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方方、李章达、丘哲为副主席,饶彰风为秘书长。
会后,叶剑英为会议专刊提词:“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过渡形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和人民参加管理国家政权的基本方式。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未召开之前,叶剑英领导广州市委及时组织召开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建政工作,让人民监督政府工作,对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法令和任务的正确贯彻落实,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具有重大的意义。
广州在解放初的三年中,先后召开了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前面四届,叶剑英都参加并致开幕词和闭幕词,第五届于1952年12月召开,由于叶剑英这时已调离广东,故没有出席。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将民主建政工作一步步向前推进,1952年底召开的广州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已经具备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选举产生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市长、副市长,表明保障人民民主的职权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在叶剑英领导下,广州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以后普选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三、结合广州实际建设基层政权
民主建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在提高广大居民政治觉悟的基础上建立具有自治性质的基层居民组织。叶剑英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他认为开展基层的民主建政工作要注意吸取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出:“把农村中的一套组织形式与工作方式,机械地搬用到城市,如市、区、街、闾等多层政府,这是错误的。我们在北平看到了其他类似城市的做法,也就‘前面乌龟爬烂路,后面乌龟照样爬’,犯了同样的毛病”。①他认为广州市的基层民主建政工作要结合具体实际开展。
叶剑英在领导军管会接管旧广州市政府的同时,派出军代表接管各旧区公所,并将原有的33个区合并为28个区(市区21个、郊区7个区)。11月15日,中共广州市委作出《关于区工作的几个问题决定(第七号)》,决定成立区人民政府,取代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公安局,取代原国民党政权设立的区警察局。同时,在各区建立中共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党、政、公安、军队、税务等工作。区以下废除了旧的保甲制度,郊区建立了行政村(乡人民政府)61个,辖自然村186个;市区建立街道办事处138个,以30户~50户,组成群众性组织居民小组1291个,② 这是街道办事处领导和组织群众,推行政令的基层机构,是街道办事处联系和发动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1950年5月,根据叶剑英主持的广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广州市基层政权机构进行整编。整编的主要内容是整顿思想,检查干部,总结工作,达到精简机构、调整干部、加强领导、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广州再次划分行政区域。根据区的性质、人口、地域毗连、辖区大小等条件,将原来的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市区8个,郊区7个,另有水上区1个,直属办事处1个。街(段)办事处经过调整和新建后增至142个,居民小组增至5915个。郊区则废村改乡,建立乡政权53个,乡农民协会138个。1952年12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到各区整顿基层组织,将原有8个市区和1个直属办事处整编为6个市区,逐步健全区人民政府组织机构,并将街办事处改为街坊人民代表会议,全市有59个行政街建立了街坊人民代表会议(或称街坊人民工作委员会)。街坊代表会不仅有居民参与,基层工会、妇女、青年组织等也选派代表参加,这实际上是后来建立的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居民委员会的雏形。通过这样的调整,使基层政权干部集中,领导力量加强,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
解放头三年,广州市的民主建政工作起步稳健,方向正确,各级人民政权逐步建立和巩固,这与叶剑英对民主建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
(作者: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征集研究处处长)
① 叶剑英:《加紧学习党的政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1949年10月30日),见《叶剑英在广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第87页。② 叶剑英:《关于解放广东的若干问题》(1949年9月23日),见《叶剑英在广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第75页。
③ 叶剑英:《1950年广东的艰巨任务》(1949年11月1日),见《叶剑英在广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第96页。
① 叶剑英:《关于解放广东的若干问题》(1949年9月23日),见《叶剑英在广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第78页
② 朱光:《在广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报告》(1950年4月26日),见《中共广州市委主要领导人讲话文稿选编》第一辑,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市档案馆2003年11月编印,第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