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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国民主协会(即地下学联)成员计算参加工作时间问题的申请经过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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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进行了拨乱反正,许多工作走上正轨。1980年10月《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公布之后,引起了广大干部的关注。参加爱国民主协会即地下学联(以下简称协会)成员是否算参加工作,是否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问题便提了出来,意见反映到钟明同志那里。1983年5月,省委召开省第五次党代表大会,钟明同志便约请与会的有关同志议一议这个问题,并在会前找过个别同志进行交谈。参加这个小会的有李伯天、卢永根、黄菘华等。开会时,钟明同志把缘起说了之后,由各人发表看法,他作最后归纳发言。他说,大家的意见都一致,认为协会成员符合条件,从参加之日起可以作为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工龄。他还说,先解决协会的问题,再解决其他如地下工协等组织的问题。他在发言中还一再强调协会是党直接领导下的秘密外围组织,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接受党的任务进行工作等等。他最后着黄菘华负责起草这个报告。

  会后,黄主要根据钟的意见并吸纳大家的看法起草了一个报告交钟审阅。钟作了一些文字改动,便定了稿,并叫黄上报广州市委。

  于是,黄把这个报告直接送给当时的市委书记许士杰同志。许即批给市委组织部去研究处理,但组织部需要时间进行了解。后来组织部的同志向黄反映,他们收到不少群众来信要求解决协会成员享受离休待遇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市委组织部加快了办理的步伐,向省委组织部报告请示。但当时他们对协会了解不多,中央组织部又有文件认为处理这种事情要实事求是,又有所区别。是年10月19日省委组织部干审处负责同志向市委组织部转达中央组织部的答复意见,认为地下学联这个问题涉及面较广,因此参加的成员不能都算参加革命工作,需要区别对待。到6月1日,市委组织部按照这个精神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大概是,以从事革命活动为主,一直不间断革命工作的,可以算作参加革命工作;以上学或其他职业为主,仅参加过某些活动、又间断革命工作的一般成员,应肯定他们为革命作出过贡献,但不能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产生这样的问题,是由于当时对协会的性质和革命活动还不够了解,而不够了解,又是由于有关同志提供材料、情况不够和有些同志对一些原来的传统观念未有解放所致。

  据黄菘华回忆,当时提供材料不够的地方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对协会的建立是由何级组织部署说得不够清楚,人们只知是地下市委决定的。其实,它是中共广东区委部署建立的,后来的香港分局、华南分局都一直承认并通过城工委、广州特派员来领导的。至于广东区党委如何向中央请示报告就不清楚了。我们后来才知道扩大发展这类地下组织时,均冠上新民主主义,如新民主主义工人协会、新民主主义教育工作者协会等。据从档案中得知,毛泽东主席还对新民主主义工人协会批示过一句话,“工人无所谓新民主主义”,因此新民主主义工人协会才删去“新民主主义”一词而称为“地下工协”,可见后来建立这些组织是向中央报告了的。不过这是后话。解决协会这个问题时对这些情况我们还不知道。由此看来,协会是由广东区党委(相当于省一级委)决定成立的,它的上级也是知道的。

  (二)该组织的性质和对成员的要求说得不够清楚。其实“协会”全部由党组织领导,它并无自己的组织系统,协会成员同党员不同的只是对党员要求承认共产主义(提高共产主义觉悟),而对协会成员要求承认新民主主义(提高新民主主义觉悟),其他如入会要申请,按口述项目写自传,经审查批准后进行宣誓,每周过组织生活,每月缴交会费,接受组织的安排调动,接受并努力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执行秘密工作条例(条例同党员的一样)等等,都同党员是一样的。当时因为不宜大量发展党员,而党又需要一批骨干分子去开展工作,才建立这些秘密组织的。协会成员水平、贡献大小等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具备规定的条件。因此,对成员区别对待并不合适。

  (三)对协会的整体人数无法统计清楚。协会成员由于革命需要而流动性较大,每个学校的负责人由于调走也不断变动。按照秘密工作的要求,每个负责人只能知道当时的组织成员情况,不得打听不该知道的情况;不应知道的事,即使偶然知道了,也应尽量设法忘记。因此,一个学校成员变迁的总体情况无法搞得清楚,协会成员的总数也无法统计出来。但是,组织上考虑让这批人离休时,当然要知道总数有多少,这对于编制、财政等等方面才好安排。但当时确实无法统计,给工作带来不便和困难。因地下时期不能保留任何文字资料,只能用脑记,以策安全,如果用解放后的观点来看,亦容易认为协会的某些方面很不健全。

  以上这些问题,又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和酝酿,大部分都解决了。但最后,省委组织部的一位同志直接打电话给黄菘华,说还要加上解放后即脱产参加工作这一条才算参加革命工作,黄当时表示了不同意见,但未有被采纳。因此,中央组织部仍按省委组织部的报告作了批示并发了《中组部(1985)老干工字2号》的文件,时为1985年1月19日。要求协会成员解放后即参加工作的,才能计算工龄,这就使一部分协会成员的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还必须着重说明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不少同志的努力,如协助提供协会情况,催办等等,才使问题较快解决。

  后来,解决类似协会的党的外围秘密组织如地下工协、新民主主义教育工作者协会等几个组织成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都没有了这个“解放后即参加工作”的附加条件,这种不一致也引起一些遗留问题。但总的来说,解决协会成员的离休问题总算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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