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位于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今东沙路)18号大院,面临珠江。占地面积7965平方米。
旧址有两幢西洋式三层楼房,混合结构,金字架灰脊瓦面,坐南朝北,花岗岩屋基,四壁水泥批荡,柱壁线条分明,门窗开阔,上沿式成拱形,并饰有光环,四面有走廊相通,布局工整和谐,建筑面积为4293平方米。1917年至1924年,孙中山在广东建立革命政权,均以此地作为大元帅府。
1917年孙中山南下护法,9月10日在此地宣誓就职中华民国军政府大元帅,设大元帅府,至1918年5月21日因护法主张无法实现而离开。1923年4月3日,孙中山在驱逐陈炯明叛军后重返广州,在此地设陆海军大元帅府,直至1924年11月13日应邀离粤进京。孙中山的许多重大决策,如反对南北军阀的护法斗争、平息广州商团叛乱、改组国民党、促成第一次国共合作等都是在大元帅府内作出的。1996年11月20日大元帅府旧址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