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党的好儿子、政法系统的好干部郭炳秋,为了人民的利益,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了做党的忠诚战士的誓言。
郭炳秋,1934年6月出生于广东番禺县新造区郭塱衬一户贫苦农民家庭。兄弟姐妹六人, 郭炳秋排行第四。一家几口,靠父、姐租田耕种为生,生活非常艰难。为了帮助家庭维持生计,他从上七八岁起就放牛,打柴,捡番薯、花生……,小小的年纪就分担着沉重的家庭负担。1942年,父亲靠替人看养了四五头耕牛,加上家人勤俭节省,买得了二亩瘦地,家境才稍有好转。不料,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黑夜,一伙匪徒来抢劫郭人代人喂养的耕牛,郭父奋力搏斗,被土匪打至重伤,半年后不治死去。生活的艰辛,磨练着年幼的郭炳秋,他们兄姐共同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1945年,靠着出嫁的姐姐的帮助,十一岁的郭炳秋盼来了入学读书的机会。他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地刻苦地学习。但是恶劣的生活环境使郭炳秋只读了四年书就不得不终止学业,回到家乡耕种。
1949年10月,番禺县解放了。郭炳秋以极大的热情加入了贫农小组,参加了清匪反霸、退租退押和土地改革运动。在土改工作中,当党和政府号召“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时,郭炳秋又积极带领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发动群众搞好社会治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1954年1月,郭炳秋加入了共青团。在乡工作的几年里,他先后被选为南亭乡乡委委员,乡治 安委员,村民代表,乡团支部书记,并荣获五区土改特等功臣的光荣称号。
1955年夏天,郭炳秋满腔热情地参加了县的公安工作,成了一名公安战士。为了维护和安定社会治安,他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被县公安局评为治安模范。同年秋,他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郭炳秋有一股拼命工作的精神,他办案十分细心和认真,很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和破案质量。1960年,他负责侦破的案件中,大案就有三宗。由于依靠群众,发挥主观积极性,尽管有些案件很复杂,也都能在短期内破获。这年的春节前夕,潭洲杨某家里发生盗窃案,很多人认为这是失主家里内部人作案,公社公安员还准备传讯失主的弟弟。郭炳秋到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连续工作了一天半直至破了该案,原来是一个旧社会的伪警察作的案。
郭炳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破案技能。他深深知道刑侦工作情况复杂,要取得成绩,一定要深入钻研业务。1960年,郭炳秋到中山县学习业务技术知识,成绩名列前茅。 他针对大多数基层派出所的公安员和民警对刑事侦察知识比较肤浅的状况,主动建议局领导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公安员和民警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公安队伍业务技能。事实证明,后来很多案件的现场保护得很好,就是培训学习、增强业务知识的结果。1966年,郭炳秋侦破案件三十三宗,处理人民来信两件,为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作出了贡献,并为全县公安工作创造了不少经验。郭炳秋还积极配合局里开展军训活动,操练、射击、游泳,他样样都学,而且十分刻苦,成绩优秀。
60年代初期,领导上安排郭炳秋负责内勤。从多年来都是搞刑侦工作转为搞内勤,业务上有一个重新学习和熟悉的过程。他下决心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很快又从外行变成内行。内勤工作琐事多,处理起来又费时间。为了工作,郭炳秋常常早上班、迟下班,经常吃不上热饭,他吃开水泡的冷饭。他及时配合刑侦部门掌握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刑事犯罪调查研究。为了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本县的情况,他经常写工作报告到深夜。由于他责任心强,尽管文化不高,仍把工作做得非常出色,受到佛山地区公安局刑侦科的表扬。
"公安战士爱人民”。郭炳秋认为,这是一个公安战士任何时候都要牢记的责任。166年7月13日,十二级台风袭击番禺县,郭炳秋和同志们到地处台风灾区的石楼公社清楼大队参加防洪抢险和夏收抢割工作。一天,他和社员们正在防洪加固海堤,发现有一个缺口越冲越大,他不顾一切当即跳下水去,几个同志和社员也跟着跳下水去,用身体阻挡洪水,及时堵住了缺口。当发现河对面的堤围又出现险情,郭炳秋不顾脚伤,把危险置之度外,顶着狂风急流,毅然带领几个社员游过对岸,继续投入抢险,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 1978年春,郭炳秋提任番禺县公安局副局长。他更加努力地工作,坚待战斗在最前线。番禺县地处海边防,毗邻港澳,和广州隔河相望,通往各地的水陆路交通都较便利,历年来都发案较多的地区。凡发生大案要案和流窜集团案,他都亲临现场,指挥侦破。在与犯罪分子的斗争中,郭炳秋既是一名出色的指挥员,又是一名务实的战斗员,真正是一名保卫人民的忠实公仆。
1979年12月28日下午,市桥电筒厂发生重大火灾。公安部门接到火警报告,一百多名公安、司法干警立即奔赴现场。当时,郭炳秋刚从外地出差回来,正推着自行车回到公安局里。一听到灾情,他不顾一天紧张工作的劳累,把车一放,火速赶到现场。正当郭炳秋和同志们奋勇扑灭烈火的时候,房顶上一块混凝土块突然倒塌,砸在他的身上。郭炳秋壮烈牺牲了,年仅四十五岁。
参加公安工作二十六年来,郭炳秋先后七次被评为模范公安员,公安局标兵,五好干部,先进工作者,并代表出席广东省和番禺县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会议。为维护番禺县社会治安,他兢兢业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在三十年革命生涯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实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誓言。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郭炳秋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