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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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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善议和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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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军按计划沿着海岸北上,攻厦门,占定海,于道光二十年(1840)8月6日抵达天津白河口。15日向清廷递交国书(即《巴麦尊照会》),提出种种无理要求,并以武力相威胁。道光帝惊慌失措,派直隶总督琦善与英国全权公使懿律会谈。8月30日,琦善在大沽口与英方会谈,提出只要英舰撤回广东,“所提要求可获圆满结果”。懿律率全部舰船于9月15日离开大沽口,折回广东。道光帝以琦善退敌有功,17日命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东办理中英交涉。清廷对英政策由“战”而转向“和”。

琦善于11月29日抵达广州。为给谈判制造缓和的气氛,琦善一反林则徐所为,下令沿海守兵“毋得率先施放枪炮,贪功偾事”,裁去官船三分之一,遣散所募舵工、水勇,撤除珠江虎门地区海面和海底的障碍物。12月4日,琦善接任两广总督,并在广州重新开始与英方谈判。7日,义律(懿律因病回国,义律接任全权公使)照会琦善,提出14项议和条件,其中包括“讨还烟价”、“兵费”和“行欠”,割地开埠,建立使馆,领事裁判权及传教自由等内容。琦善在复照中对割地一项予以拒绝,而对其余条件表示“竭尽全力”,“善为调停”。道光帝觉得割地赔款有损大清的尊严,于12月26日令琦善对英不让寸土,不赔烟价。同时申谕沿海各将军、督抚严密海防,并调湖南、四川、贵州兵4000人来粤。义律见琦善迟迟不签协议,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1月5日发出通牒,限7日前圆满答复。为使琦善就范,义律决定“战而后商”,于1月7日发动突然袭击,攻陷虎门大角、沙角炮台。10日又攻靖远、威远炮台。害怕战事扩大的琦善于11日答允代为奏请清廷给英人“外洋寄居一所”。19日,义律照会琦善,强求“以香港一岛接收”,并要求双方签订协议。20日,琦善奏请准英人“就粤东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同日,义律还没等琦善答复,即诡称已与琦善“达成初步协议”,并单方面发布公告加以宣布。内容包括:(一)香港本岛及港口让与英王;(二)赔偿英国政府600万银元;(三)两国以“平等”地位正式交往;(四)广州应在中国新年后10天内开放海外贸易。(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305~306页)后来史界一度不恰当地把这一所谓的“初步协议”称之为“《穿鼻草约》”。26日,英军据此文字出兵侵占香港,并发布告示,诡称琦善议定将香港全岛“让给”英国;27日,义律约琦善在莲花城会谈,欲逼琦善在其所拟条约草案上签字,琦善不敢在未得道光帝许可的情况下答允割让香港,没有签字。2月1日,琦善再次奏请允许英人在香港“寄居”,10日又赴蛇头湾与义律会谈。13日,义律将拟定的草约交琦善盖章。此前,清廷以大角、沙角炮台失守,已着琦善下部严议,又派御前大臣皇侄奕山为靖逆将军,赴粤主持抗英军事。琦善恰于此日接到清廷命奕山来粤主持军事的旨谕,遂称病不敢签字盖章。义律察觉情况有变,决定以武力强迫琦善签约。2月26日,以18艘舰船向横档和永安等炮台发起攻击,当天下午,虎门各炮台陷落。27日,英军闯入内河,攻陷乌涌炮台,接着攻陷琶洲、猎德、定功各炮台,兵临广州城下。3月3日,琦善急命广州知府余保纯向英军求和,于黄埔与义律商议停战条件,于3月5日口头答允义律提出的“戢兵条款”,包括赔款1200万银元、增加割让地尖沙嘴、允许中英自由贸易、给予英国最惠国待遇等。同日,参赞大臣杨芳奉旨抵广州主持军事。中英双方关系由“和”而再次转向“战”。“戢兵条款”与此前的“初步协议”一样,因不得签字盖章而未能生效。

道光帝因琦善私自答允英方割地、赔款等要求,于2月26日下令将琦善革职锁拿进京治罪,查抄其全部家产。3月13日,琦善被押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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