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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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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5-06-03
  • 浏览数:

研发经费享补助

补助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

补助方式

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相应的补助标准如下:

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

工作程序

市科技部门发布当年的《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申报通知》。企业按通知要求,向各区科技部门提交本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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