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房”这一名词,今天的中青年,恐怕瞠目不知所谓。时至今日,确实已不存在,只成为历史陈迹而已。
几百年来,外地驻穗的同乡会、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为厝置客死广州、准备运柩回乡但一时未获适当坟地棺柩置放,于是,就出现了“庄房”这一建筑。在抗日战争以前,广州东、北郊,都有这类“庄房”存在,实质就是“死人的旅舍”,虽然今已为时代所淘汰,但还有迹可寻,在近郊长途汽车报站时,还会听到“东莞庄”、“云贵义庄”之类的地名。
旧广州的各属设置的“庄房”,完全是便利乡亲,不以营利为目的,顶多酌收少许管理费用,结构比较简单,大致是木石结构的砖屋瓦房。但其中也有一些比较堂皇,设备齐全,按等级停厝棺柩,按停放时间收取“房租”,敞开营业,成为“死人的旅舍”。
当时,最具代表性的,是大北门外的“双山寺”庄房,原来是一间建自清同治年间的古寺,为僧侣焚修之所,后因年久失修圮毁,险象环生,香火冷落,僧人远去。民国初年,当地土著吴某,灵机一触,将废寺租用,重新修建,把殿堂间隔成房舍,承接有钱人家寄厝先人棺柩,早晚炷香,代死者亲属奉祀,按房舍大小而定等级,按时间而收取租金,直到寄主找到合适山地迁出下葬为止。据说全盛时常常“客满”,吴某也从中发了死人财。
当年,该寺东庄有一间大房,正中摆设祭桌,系上红绫绣金“五福寿字”,桌上安放灵位、香案、琉璃,早晚燃点长寿香,灯火长明;后面矗立一个镶着厚玻璃门的楠木棺柩,里面伫立着一具面色微黄,体魄魁梧,三十来岁的“木乃伊”。国字口面,剪平头装,双目睁开,嘴唇微启,露出两排洁白牙齿,身穿藏青毛绒企领文装,两手戴白手套,足踏黑皮鞋,笔直地站在这棺柜里,远远望去,还以为是活人哩。
原来,这具干尸,传说是惠如茶楼的少东陈某,生平逞强好胜,喜欢使枪弄棒,曾任买办阶层陈廉伯组织的“商团”分队长,追随军阀陈炯明反对孙中山,在战火中丧生。噩耗传来,父母悲恸不已,因怀念爱子,遂重金请一德国医生,对遗体作防腐处理;并特制一楠木玻璃门棺柩承载,并在原籍乡间,修建一祠奉祀,以期永远保存,并雇专人奉祀,老板夫妇及亲属人等,也经常回乡悼念拜祭。
不料乡人迷信,担心这具“木乃伊”会变“僵尸”,遗患乡间,不堪设想,遂群起反对,要求将该棺柩迁离乡中。老板财虽雄而势不大,只好让步,将棺柩移厝市北之“双山寺”,在东庄租赁一甲级大房安奉。后因老板破落,积欠庄租,庄主遂将该棺柩移放一欠租或无主之棺材大房处。后来由于尸体腐烂,遂丛葬于乱葬岗中,而双山寺日后也因战火而夷为废墟,解放后已改建民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