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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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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
  • 来源: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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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2月5日至12日,中共广州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812名代表出席了这次大会。其中:产业丄人代表289名,占35.6%;贫下中农代表112名, 占13.8%;其他劳动者57名,占7%;干部代表169名,占20.8%;参加”三结合”的解放军代表120名,占14.8%;知识分子代表41人,占5%; 广州警备区代表24人,占3%。代表全市99976名共产党员。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黄荣海代表市革委会党的核心组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报告。省委书记王首道和省军区政委苏克之分别讲话。焦林义、白平、于明涛、邓秀芳、钟明、孟哲民等38位代表先后发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广州市第三届委员会,计有委员55名,候补委员12名。

12日,举行了中共广州巿委第三届第一次全会,选举黄荣海、焦林义、白平、于明涛、邓秀芳、钟明、胡楠卿、孟哲明、吴润、朱泽、杨芝清等11 人为巿委常委,黄荣海任市委第一书记,焦林义为第二书记,白平、于明涛、邓秀芳为书记。

中共广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与第二次代表大会相隔了 12年。这次代表大会在“文革”期间召开,在党内政治生活还很不正常的情况下,原来许多党员领导干部仍因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而被排斥在代表之外,而一些靠造反起家的人却被”选”为代表参加了大会,甚至被选人巿委领导班子。“文革”结束后,这些人均被清除。

这届市委产生后,“文化大革命”中被非法夺权而瘫痪了4年的市委重新恢复工作。

 

市委召开会议进行“批陈整风” 

3月28日至4月11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召开了以“批陈整风”为内容的巿委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委员和县以上领导干部190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贯彻毛泽东关于”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 的指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用10天时间进行批陈;第二阶段用5天进行整风。通过“批陈整风”,党员干部对陈伯达的问题进行了批判,同时联系广州的实际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由于处在“文化大革命”中,有干部认为巿里抓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抓阶级斗争、抓革命大批判、抓教育革命、抓工厂企业的斗、批、改不够。但也有不少干部敢于尖锐指出广州在落实党的政策、干部工作、执行党的经济建设方针、关心群众生活、机关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此前,在1970年8月下旬召开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陈伯达被认为进行反党阴谋活动受到批判。中共中央为此于1970年11月至1971年2月先后发出《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反党分子陈伯达的罪行材料》和《关于扩大传达反党分子陈伯达问题的通知》。陈伯达的罪行被公开,全党也开展了“批陈整风”运动。

此后,市委继续举办“批修整风”学习班,组织全市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批陈学习。5月27日还成立批修整风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批陈整风工作。

 

广州市处理查抄财物领导小组成立 

6月15日,市革委会发文宣布成立广州市处理查抄财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文化大革命”初期査抄财物处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白平任组长, 朱泽、张守业、符静涛、黄国志、杨绍贤、周君为小组成员。巿革委会认为: 处理查抄财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重调査研究,落实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政策。在处理过程中,要坚决肯定红卫兵扫四旧运动的伟大历史功绩,认真做好被查抄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防止阶级敌人借机反攻倒算和造谣污蔑。对査抄财物的处理工作争取年内完成〕

此前,巿革委会已设有査抄办公室,专责处理查抄财物。遵照毛泽东亲自批发的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查抄办制定了《对“文化大革命”初期査抄财物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主要划出几条政策界线,如对査抄对象区分为属敌我矛盾的、现正被专政机关拘留的、属人民内部矛盾的、属劳动人民被误抄的、属统战对象的、属资本家的、属归侨和侨属的等等,他们的被査抄财物也区别处理:有的全部没收,有的部分没收,有的发还,有的部分发还,有的暂不处理等等。

此后,全巿“文化大革命”中査抄财物的处理工作全面展开,至11月底止,全市15617户被査抄户中,已对6044户作出处理,退还资金322977.60 元。其中中央、省、市级统战对象的被查抄财物已基本处理完毕。

 

市委、市革委会开会传达林彪叛国外逃事件 

10月10日,巿委召开有4700多人参加的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外逃事件的文件,并对林彪罪行进行批判。此后,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市委、巿革委会组织了全市性的传达工作,逐级分批传达中共中央印发的《毛主席最近批示的七个重要文件》。自10月10 至1!月11日, 全巿计有199. 7万多人听了传达。

11月中旬至12月初,巿委和巿革委会还分别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委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反党叛国事件的文件,包括宣读中共中央印发的林彪一伙反革命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571为“武起义”的谐音,指武装起义)和学习中共中央的《通知》。全体党员和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市委成立专门办公室清查“林彪反革命集团”在广州的活动 

10月21日,市委成立“○一”办公室,负责清査“林彪反革命集团” 在广州的活动。随着”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证材料陆续印发传达,批林整风的开展,市委放手发动群众进行检举揭发。1973年后,清查工作从广泛发动群众揭发转入重点线索的深人调査阶段。在广州军区14号办公室的协助下,认定“林彪反革命集团”在广州的主要活动有:(一)建造反革命“秘密据点”。1970年底至1972年2月,林彪之子林立果先后通过广州空军司令部和广州民航局,以“战备急需”等借口,要广州巿为其在白云山的九龙泉附近和上坑建造并重修了两组房子,称为“一号工程”和“二号工程”,准备作为秘密活动据点。(二)林立果通过空军有关方面以战备急需为名购进一批准备进行秘密活动用的器材设备。(三)在广州市广为散发吹捧林彪父子的报告、书籍。共有3种,一是林立果1970年7月31日的《讲用报告》9.5万册,二是《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林彪同志》6.31万册(售出4.56万册),三是《认真学习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四)林立果在广州的活动和派人挑选所谓”演员”。林立果在1970年9月至1971年7月间,先后到过广州外轮供应公司、白云山山庄旅舍、广州宾馆、人民大、友谊饭店和友谊商店活动。黄永胜的妻子则以选“演员”为名,派人到各中学为林立果选美(结果没有选中)。

此后,市委将清査“林彪反革命集团”在广州的阴谋活动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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