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一、市革委会的成立与最初的运作
1967年11月起,广州的两大派群众组织在市军管会的帮助下,逐步走向“革命大联合”。1967年12月30日,广州地区大专院校红卫兵代表大会成立;1968年1月26日~28日,广州市首届工人阶级代表大会召开;2月17日~18日,广州市贫下中农首届代表大会也召开了;广州地区大学生、工人和农民形式上实现了“革命大联合”。市属机关也按部门基本实现了“革命大联合”。中学红代会也建立了筹备机构,于3月23日召开代表大会。全市小学根据军管会《关于当前小学复课闹革命的几点意见》的指示,于3月1日前全部复课。这时市属5个区、2个县中,海珠区和越秀区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各级都有一批领导干部“站出来”(即得到军管会和两派群众组织认可,不再靠边站)重新工作。在市军管会的主持下,经与两大派群众组织代表充分协商,确定了市革命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名额分配,并报广东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准。
1968年2月21日,来自全省各地和广州市的群众代表、解放军指战员共60多万人,在越秀山中心会场和各分会场举行庆祝大会,宣布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和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同时成立。
市革委会由100名委员组成,设常务委员29人。黄荣海(广东省军区司令员)任主任,阳震(广州警备区司令员)、焦林义(原市委代理第一书记)、张荣亭(广州警备区代政委)、孙亦武(市工代会常委)、钟叙本(郊区黄埔公社棠下大队党支部书记)和红卫兵、革命领导干部(各1人、暂缺)共7人任副主任。
2月22日~3月3日,广州市革委会召开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和毛主席最新指示的群众运动提高到新水平》、《关于实现革命化的规定》两个决议,并研究确定了3月~5月份的工作计划。
3月9日,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组长黄荣海、副组长阳震,成员有焦林义等8人,以后逐渐增加,1970年增至15人。
市革委会下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保卫组和民事组,实行“党政合一”和“一元化领导”,行使原中共广州市委和原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全部职权,直至1971年中共广州市三届委员会的诞生。在1968年8月召开的市革委会第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为“精兵简政”,决定“取消民事组”。
市革委会成立之时,两大派群众组织虽然实行了初步的联合,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均因运动初期的夺权、武斗、领导干部“靠边站”,原有的领导班子已不复存在,日常工作陷于瘫痪。为恢复工作秩序,市革委会层层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以“巩固和发展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促进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建立。从2月~3月底,全市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共1.3万多期,参加学习的人数达140万人次。学习班组织两派群众学习毛泽东有关指示,进行“斗私批修”,克服派性。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促进全市两派的团结。针对一些单位的群众组织擅自封闭某些部门,殴打甚至赶走干部,扣发干部工资,或两派群众相互扣发对方工资的错误行为,市革委会发出通知严令禁止,同时为“解放”干部出来工作,举办了“三结合”学习班和召开各种座谈会。至3月31日,全市五区两县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另外有234个单位成立了革委会。新建的各级革委会均由军队干部代表、领导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行使原来领导班子的职权。
市革委会成立后的1968~1969年间,是个人崇拜最盛行,形而上学最猖獗的年代。林彪一伙为达个人目的而在全国各地广泛宣传“天才论”,人民对领袖的崇拜也达到盲目的地步。广州和全国各地一样,普遍开展了“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简称“三忠于”)的活动。主要内容有:(1)办学习班大学毛泽东思想。1968年9月14日,市革委会发出通知,规定各工厂企业、商店要建立“天天读”毛主席著作1小时的学习制度。(2)布置“忠字环境”。家家户户都张贴毛泽东画像和毛泽东语录,不少地方还在大街小巷的外墙用油漆绘制毛泽东巨幅画像或书写毛泽东语录。后来发展到公共场所的绿化带也用花草排成“忠”字、葵花向太阳图案或毛泽东语录等。(3)“早请示”、“晚汇报”和饭前“表忠”(这是“文化大革命”初期由外地一些单位“创造”的学习毛泽东语录的形式主义的做法。)。即每天上下班和饭前,于毛泽东像前集队,念颂词,学习毛泽东语录,布置工作或作工作小结。(4)做“忠字牌”。为表示“三忠于”,干部、职工、学生、农民人人都用小木牌做块“忠字牌”,上面贴毛泽东画像,写一“忠”字或长短不等的“三忠于”口号,用于举着参加频繁的游行庆祝活动。(5)跳“忠字舞”。当时用几首极流行的歌颂领袖的歌曲,配上舞蹈动作,在机关、学校等地推广。人们列队边唱边跳,以表达对领袖的忠心。有人因反对搞愚昧的“早请示、晚汇报”,而被作为反革命关押审查,直到1978年底才得以平反。
市革委会还大力抓毛泽东著作的印刷发行和毛泽东像章的制作。1966年成立了毛泽东著作印制办公室,1967~1968年间建立专门印刷毛泽东著作的红旗印刷厂和东方红胶版印刷厂。1968年5月,市革委会还组织成立了专门制作毛泽东像章的工作机构。1968年8月和1969年1月,为纪念毛泽东“人民公社好”题词发表10周年和“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的最新指示公开发表,先后“敬制”了2种数量分别为100万和80万枚的毛泽东像章。据统计,自1966年底至1969年2月,全市共出版各种毛泽东著作2150万册;印刷毛泽东画像1060多万张;制作毛泽东像章1亿多枚。
1968年初夏,林彪、江青制造“杨、余、傅事件,(“杨、余、傅事件”:林彪、江青一手策划,诬陷在人民解放军担任重要职务的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阴谋夺取空军大权”、“武装冲击中央文革”、“为‘二月逆流’翻案”所制造的一宗大冤案。)号召全国“坚决粉碎右倾翻案风”。受此影响,广州地区自1967年10月之后有所收敛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又起。5月~7月,两派的武斗流血事件重新出现,局势再度恶化。
5月22日,广州供电公司失火,大火不仅烧毁了供电公司的财产,造成人员伤亡,还危及附近新落成的广州宾馆(俗称27层)的安全。该公司的两派群众组织相互指责,进而动武,一些学生群众组织头头也前来声援。市革委会主任黄荣海等人闻讯赶去,一面指挥灭火,一面组织各派头头在广州宾馆开会,化解矛盾,最后武斗被制止,避免了一场大的流血事件的发生。
此后,两派还在市内及市郊进行过多次武斗,各有伤亡。市人民公共汽车公司有200多辆汽车(占该公司车辆的一半)被派性组织抢走或破坏,致使公共交通再度瘫痪。部分工厂再度停工,广州钢铁厂有5000多工人,坚持上班的只有100多人,生产几乎停顿。广州碾米厂也因武斗而被迫短暂停产。铁路运输部分瘫痪,各地运输船只也因广州武斗频繁而不敢进入广州,导致市场供应紧张。街上行人匆匆,入夜家家关门闭户,马路上垃圾成堆,无人清理。
为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市革委会于8月在原市军管会建立的“三结合”临时治安委员会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充实,成员由军队代表、群众组织代表和原公安人员代表组成,任命吴润为“三结合”临时治安委员会主任,宋文郁、张希国、苏青为副主任。以后各区、街层层组建了这种机构,临时治安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是组织队伍巡逻,收缴散落民间的枪支,维持社会治安。在此之前,还组织起广州工人纠察队。工人纠察队组织严密,遍及全市各大工厂,约10万人。他们分片、区包干进行重点巡逻,维持社会治安。由于两派群众都参加了工人纠察队,对制止武斗及促进各工厂恢复生产均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工人纠察队还统一拆除了一些两派群众组织在市内不愿拆除的武斗据点。1971年后,这支队伍改为民兵组织。
武斗基本被制止后,市革委会着力进行恢复生产的组织工作。提出“要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伟大方针”,“要求工业生产,要把前一段反复受到的损失夺回来,努力完成全年工业生产计划。要求农业生产,加强晚稻管理,夺取全年大丰收,要求有关部门加速认真做好秋季出口商品交易会的工作”。此外,8月19日和9月20日,市革委会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性的“抓革命,促生产”动员大会,要求全市人民在市革委会和各级革委会的领导主持下,尽快地恢复生产。随着城市交通运输的恢复,市革委会调动人力物力组织货源,使生产和生活的物资供应得到保证,形势逐步好转。
二“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
196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出《转发毛主席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的批示的通知》,要求各地学习新华印刷厂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并注意总结本地区的经验。广东省革委会于6月中下旬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进行学习,并发出关于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工作的通知,广州市的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从此逐步展开。7月3日,市革委会发布告全市人民书,希望全市人民积极维护社会秩序、交通秩序、搞好生产;各派组织互相谅解,巩固大联合,学生复课闹革命。同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就广西发生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发布关于制止武斗的《布告》,要求各地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日益扩大的武斗。为贯彻落实中央《布告》精神,省、市革委会于7月8日~10日联合召开第八次常委扩大会议。会议特别分析了广州地区的形势和存在问题,指出6月初以来,一些人大肆抢劫车辆,伤害司乘人员,致使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和市场供应遭破坏;大量和公开抢劫,纵火放毒,破坏国家财产;连续冲击人民解放军的机关、部队、抢夺武器装备,绑架和杀伤解放军官兵;把矛头指向新生的革委会,指向解放军。会议提出5项任务:(1)立即开展一个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2)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认真做好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3)坚决支持工人纠察队为保卫人民,维护社会治安,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所采取的一切革命行动。(4)拥护人民解放军,维护新生的革命委员会。(5)加强团结,共同对敌。会议一致通过《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布告》和《告外地来广州市人员书》,要求一切外地人员和倒流城市的上山下乡青年立即返回本单位。
会后,在驻军和省、市革委会的领导下,由解放军官兵、基层干部、群众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用大小字报、标语、广播、宣传车等各种形式,深入大街小巷、工厂、机关进行宣传,并采取切实措施维持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工人纠察队则出动拔除派性活动据点和武斗制高点,收缴各派群众组织的武器。仅10多天时间,全市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即基本恢复正常。26条线路的公共汽车,除个别线路外,基本恢复正常行驶。全市共拔除武斗制高点和派性活动据点90多个,收缴了一批武器装备,并在登峰南路60号、中山大学、沙河饭店和石井、三元里等处的一些派性活动据点举办现场展览,展出一些群众组织使用的武斗凶器,关押对方组织人员的囚室和使用的刑具,打、砸、抢、抄、抓造成危害的图片、资料等,组织群众参观。这些展览,对揭露派性危害,动员人民群众反对打、砸、抢、抄、抓等违法行为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过火和违反政策的做法。如登峰路60号被错误地定为“反革命黑据点”,为了加强宣传效果,在布置现场时,有拼凑作假现象,过分渲染了“据点”的恐怖气氛,结果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并为此前后拘留了125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此案进行了复查和纠正。1980年3月,市委在市房管局对该案宣布平反,并于3月13日向全市发布通知,指出“这是广州地区牵涉面较广,影响较大的一宗错案”。同时指出“一九六八年七月以前,一些群众组织将该处占为据点,搞打砸抢,和以后当作‘反革命据点’,并搞所谓‘罪证现场展览’,都是错误的”。
1968年7月16日,市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有关通知精神,作出《关于在暑假期间做好清理中小学教职员工队伍工作的决定》,宣布成立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办的中小学教职员工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小组,黄荣海任组长,钟明、李庠厚、张振海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市教职员工的办班工作。7月23日至10月,全市共举办了两期中小学校教职工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有3.08万名中小学教职工参加学习。在学习班中被批斗者共3693人,(其中中学教职工2056人,小学教职工1637人)。他们分别被扣上“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顽固不化的地方主义分子”、“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国民党残渣余孽”、“现行反革命分子”、“坚持反动立场的反革命家属”等帽子。
与此同时,市文艺系统、公安系统和原市人委机关和各区、县、局、公社、大队等层层举办以“清理阶级队伍”为主要内容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7月~10月份,全市从党政机关到各基层单位,共举办规模、时间、形式不等的学习班2.83万期,参加人数达216.78万人次。遭揪斗的达28738人。其中,有49名为中上层爱国民主人士,他们被加上所谓“国民党残渣余孽”等罪名,遭到搜捕和拘留。至年底,已结案或基本结案的只有7125人。越秀区1969年3月统计,在“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中共揪斗1886人,已定案处理303名,属人民内部矛盾的703名,尚未定案880名。
“清理阶级队伍”工作是在“左”倾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虽然运动清理出一些有打砸抢行为的犯罪分子,但同时乱打乱斗、“逼、供、信”的现象屡屡发生,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据市革委会的统计,1968年7月~12月,全市非正常死亡达585人。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归侨、侨属以及有海外关系的人深受其害。一些人被迫转行,下放劳动,甚至开除公职。直到1973年以后,市委才逐步对一些错案进行复查和改正。
1970年2月8日~12日,市革委会召开核心小组扩大会议,根据中共中央于1月底2月初相继发出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成立领导运动的“第三办公室”,部署全市开展“一打三反”(即打击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铺张浪费)运动。会议号召各级领导要“深入传达动员,放手发动群众摆敌情、查事故,找疑点,掀起大检查、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
运动在极左思潮引导下发展迅速,到3月20日,全市检举、坦白交代问题的已达60966人,集团案1393个(内有偷渡集团497个)。但运动中存在着严重的违反政策和法纪现象,从2月8日~3月25日,全市非正常死亡309人。
“一打三反”运动于1972年初基本结束,全市各级第三办公室陆续撤销。根据市革委会办事组的统计,至1971年底,全市破获大案要案2168宗,被定为“反革命集团”的有147个,定出各种“阶级敌人”3335名。然而,其中有不少冤假错案,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打三反”运动中的错案才被逐步纠正。
1975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的文件精神,市委指示各单位做好在“一打三反”运动中非正常死亡的900多人的善后工作。
三、干部下放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的报道,并在按语中发表了毛泽东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市革委会立即召开各区、县和市革委会各大组负责人会议,学习指示精神,随即决定:(1)加强领导,由市革委会副主任白平、焦林义等11人组成干部下放劳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干部下放劳动的领导工作。(2)迅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3)统一安排,立即行动。10月7日,市革委会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最近发出的最新指示的通知》。10月15日,市革委会成立干部下放劳动领导小组(1969年2月21日改称广州市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办公室)。10月21日,广州市第一批下放干部--市直属机关的1500多人背着行李,步行到市属从化县横江农场,创建广州市“五七”第一干校(“五七”取自毛泽东1966年5月7日所作的有关指示)。以后,广大干部便分期分批下放到干校。至1969年初,全市在郊县共创办了34所“五七”干校,下放干部2.6万余人。此外,工厂有1700多名科室人员下放班组参加劳动。
下放的干部来自全市各机关,另有部分为大学教师。他们之中多数人在干校作短期的劳动锻炼后仍返回原工作单位;但有一些受审查的领导干部被戴上“走资派”、“叛徒”、“特务”等帽子,到干校作长期的劳动改造,并继续接受组织审查。广大干部、知识分子(包括老、弱、病者)在农村极艰苦的条件下,白天从事农业生产及基建,晚上参加各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学习或批斗会,所谓有问题的领导干部则挨斗受批,交代“问题”,直至所谓问题“查清”,才能获得“解放”(即结束审查,重获可以返家探亲等自由)。1969年底,根据省革委会的指示,市革委会还将一批干部以充实基层领导班子的名义送到农村去,因革委会内部一些地方干部的反对,这批人的户口及工资才得以保留。干校还开展与社会上同步的政治运动,如“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等。还抽调“五七”干校的干部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附近农村生产队,与农民同劳动,帮助农村搞“斗、批、改”。
后来,各干校几经调整变迁,由原来的34所合并为17所,人员也逐步减少。到1976年10月止,全市共有3.5万多名干部先后下放干校劳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高等院校停止招生,各行各业也基本停止招工。至1968年底,有连续三届的高中毕业生和部分初中毕业生因此而失去继续升学或参加工作的机会,给家庭与社会造成很大压力。1968年10月25日,市革委会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动员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工作的指示》,要求学校、街道要有计划、有领导地举办下乡上山专题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青年及家长进行学习,动员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同日,全市7万多高、初中毕业生在越秀山体育场举行“下乡上山表忠誓师大会”,表示准备到农村去锻炼的决心。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的指示。同日,市革委会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最新指示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全面落实”。
在市、区、街、学校的层层宣传动员和组织下,全市持续掀起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每年在中学生毕业前后即动员、组织上山下乡。后来将动员、组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任务放到各个系统去完成。为加强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领导,市革委会于1973年6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广州市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钟明任组长。从1968年底至1976年10月止,全市先后有29.3万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奔赴分布于全省(包括今海南省)的202个国营农、林、茶场以及农村插队落户。广大知识青年在农村、农场中的处境甚为艰难、困苦。虽然,许多人经过锻炼以及自己的努力,成为农村农场发展生产、改变落后面貌的生力军,有的成为生产能手,有的当了乡村教师,有的成了“赤脚医生”(“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在农村、农场不脱产的医生),有的成了文艺工作者,但是却在青春年华失去了在学校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造成人才成长的断层。70年代后,工厂开始招工,大中专学校恢复招生,部队征兵,一些特殊困难的知识青年也获准回城,为此先后有约9万人离开农村、农场。至1976年10月,仍有20万广州知识青年在农村、农场劳动,至80年代初才陆续回城安排工作。
四、战备疏散
1969年3月间,苏联军队多次入侵中国黑龙江省珍宝岛,与中国边防部队发生武装冲突。8月,苏军又在新疆中苏边境多次挑衅。中苏关系空前紧张。为此,毛泽东在中共“九大”期间和以后的许多场合提出要准备打仗的问题。1969年10月全军进入紧急战备状态。10月22日~25日,市革委会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关于要准备打仗的指示,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准备打仗的学习动员。强调用战争的观点观察一切,检查一切,落实一切。为准备打仗,市革委会决定搞战备疏散,并先后作出几项重要决定:
(一)城市中学建立农村分校
1969年10月下旬,广州首先在市区中学进行了一次“紧急战备疏散”演习,两三天内,市区10多万师生转移到农村。一时间,交通、食宿发生很大困难,干部、教师忙于安排生活,无法进行教学。全市只有市第32中学于当年5月在花县办了一所农村分校(内设小农场),故在战备疏散演习中,能安排好生活,并坚持上课。市革委会为此向全市推广32中学的经验,决定市区中学普遍建立农村分校。10月26日,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市区中学到远郊建立学农基地办分校的通知》,要求各校为适应战备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勘定地点,做师生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于是,市区中学纷纷组织人力物力,根据“平战结合,立足战备”的原则,选择靠山、分散、隐蔽的地方为校址。一年中,全市在郊县共创办了76所农村分校,市内20余万师生分期分批下到农村分校。开始是每学期师生均轮流去分校,1972年,改为教师每期1年左右,高中生每期半年,初中生每期1个月以上。广大师生在农村分校以劳动为主课,自己动手建校舍,学习种植水稻、蔬菜和养猪等,许多农村分校与附近的公社生产队挂钩,请农民帮助管理和讲授农业知识,农忙时学生也到公社生产队支援。
建立农村分校花费了国家大量的财力,广大教职员工也倾注了大量心血。广大中学生则在需要打好文化学习基础的阶段,学制被缩短(1969年10月市革委会宣布中学实行四年制,初、高中各两年),还要分期分批去农村分校锻炼。学生在农村分校经受了一段时间劳动锻炼,接触了贫下中农,了解了一些农村的情况,学习了一些农业生产知识。但由于时间过长,农村分校的正常教学时间少,教学质量也难以保证,致使学生失去了学习文化知识的宝贵时光和在学校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干部、教师以及学生家长都对办农村分校的方向表示过怀疑。但作为“战备疏散”的措施之一,以及落实毛泽东“五七”指示的一种模式,农村分校被市革委会和后来的市委一再肯定。直至1978年6月,市委才宣布撤销城市中学办的农村分校。
(二)建立关押干部的“103队”
1969年10月18日,市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战备疏散的要求,决定将各单位正在受审查的一批领导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转移到粤北,继续进行审查和监督劳动。根据当时中南局、广东省、广州市的统一编排,对北撤关押审查的干部编为101、102、103队,广州市属的干部集中编在103队。
11月9日,市革委会保卫组第八办公室提出遣送“103队”的名单,经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讨论,最后确定为85人,这批被扣上“走资派”、“叛徒”、“叛徒嫌疑”、“特务嫌疑”、“反革命”、“反军夺权”等罪名而早已被羁押的干部,包括5名原市委书记、副市长,15名部委办正副部长、主任,14名市属局局长、书记,41名副局长、副书记和处长,9名正副总工程师和1名县级干部。12月18日晚,首批被编入“103队”的干部被专案人员押上专列火车直奔韶关黄岗,后再星夜步行到山焦原广东省武江茶场(劳改场旧址),在那里开始过劳改犯般的生活。以后又将其余人员分两批押送至山焦。
被关押的85名干部平均年龄为50多岁,一些人已年过花甲,部分人患有慢性疾病。“103队”对被关押的干部实行武装看管和反反复复的审查,并强制进行重体力劳动。“103队”内还制定了极为苛刻的“纪律”,剥夺干部的人身自由。最初宣布了六不准,即:(1)不准放假;(2)不准离开生活区外出;(3)不准写信;(4)不准串连;(5)不准直接到小卖部买东西;(6)不准单独去医疗室。后来,六不准演变为十多个不准,如:不准谈笑风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电话;不准见家属;不准问所在地的地名;不准告诉家人103队的地址;不准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不准请专案人员购买半斤以上的糖果;不准买“补药”;眼病不准买鱼肝油丸;不准私自采生草药和使用生草药;不准顶撞领导;不准顶撞工作人员;不准携带小刀、小剪……连娱乐、体育锻炼的权利也被剥夺掉。加上人格上的侮辱和食物不足,营养不良,使这些干部从精神到肉体都遭受严重摧残与创伤,有1人在“103队”死亡。1972年3月后,关押在“103队”的干部才逐步被宣布解除审查,准许离开粤北转到其他“五七”干校或回穗。9月,“103队”解散。
(三)疏散以“21种人”为主的其他城市人口
1970年1月12日,市成立战备人口疏散领导小组,7月撤销,另成立广州市战备领导小组,白平任组长,焦林义、宋文郁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战备疏散,准备打仗,打起仗来城市要没有人打白旗”的口号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市人口战备疏散工作。全市抽调了9900多人,组织1700多个宣传小组深入区、街开展调查、宣传,举办有关学习班动员战备疏散。重点疏散对象是《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21种人”(指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原组劳人员中无正常职业者、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和特务分子、被杀、关、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及其家属、反动不法资本家、无正当职业人员、城市无户口人员。)(该规定1967年1月13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主要是居住在市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劳改、劳教释放后无职业者等。在具体执行中还扩大化了,有的人被错划成分后遣送回乡;有的不但疏散21种人,还采取“全家端”的做法,牵涉到各行各业人员。甚至还把大批街道服务站人员、民办代课教师、临时工当做“吃闲饭的人”,一起疏散到农村。1970年1月至年底,全市共疏散了3.5万余人,分布在市属花县、从化县等地以至省内各县和外省。1972年后根据省革委会有关文件逐步进行复查,重新安置。部分人返回广州,部分人落户郊县城镇或外省市,有些至70年代末才回广州复户。
(四)搬迁工厂
1970年2月,市革委会在备战方案中,制定了工厂企业疏散的5条原则。主要是:生产军工、民用重要产品或地处市区近郊的都准备搬迁;搬迁的工厂要先建后迁;迁出的厂要靠山、分散、隐蔽等。
4月,市革委会生产组提出《广州市工业企业备战迁厂疏散初步规划意见》(下简称《意见》),将市属500多个企业(包括合作社)分为“需要往山区迁建的企业”,“原地不动的企业”,“平时在原地坚持生产,按市划分疏散地区,自行与公社大队联系挂钩,创造条件迁出部分建后方基地”等3种类型。确定重点是建立生产基地,而不是工厂大搬家的原则。并初步确定将分属于机电、化工、纺织、轻工、二轻、冶金、橡胶、无线电、建材九大行业的52个工厂(包括要新建5个工厂)搬往市远郊农村和市属花县、从化县及粤北的英德县、阳山县。5月11日,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工厂战备疏散的通知》。
7月,市革委会又发出《关于搬迁一部分工厂到山区的通知》,重申了上述搬迁原则。从1969年10月~1970年10月,先后有28间工厂共4600多人随工厂迁离市区,搬到山区县。
(五)调整商业网点
1970年3月,广东省革委会指示广州市要调整商业网点的布局。市革委会生产组即传达贯彻,将调整市区商业网点作为搞好财贸系统“斗批改”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落实战备、疏散城市人口的范畴。6月21日,市革委会制订《调整商业网点计划》,开展商业网点调整工作。由于片面强调计划管理,片面理解为工农服务,导致调整商业网点布局的结果是将市区的许多商店迁往郊区。至10月下旬,共从市中心迁出100家商店到郊区和工业区,1394名职工随之迁出,搞所谓“闹市不闹”。
(六)修筑人防工事
为适应战备需要,广州市自1969年10月掀起构筑防空工事高潮。重大工程由省市投资统一组织施工,同时广泛组织群众进行。有关人员挨家挨户进行动员,居民男女老少齐动手,在自己居住的房子中挖简易防空洞。据市防空指挥部1969年10月统计,“月内就挖简易防空洞(家家洞)6790个,共17361平方米;地下室210个,1757平方米;防空壕1576条,长27880米”。1970年2月,市革委会和广州警备区制定了《广州市一九七○年人民防空工作规划》,提出“加强防空工事构筑”,“总的要求是达到人人有掩蔽工事”。“计划二三年内在广州市主要街道修建综合利用的防空工事50公里,由南向北的六条,东西横贯市区的三条,成为全市的防空干线。”1977年底,市人防办组织对全市人防工事普查核实,各类工事达68.83万平方米。当时经过37个单位调查,每平方米工事需材料费150元左右,水泥400公斤。按1977年市区人口190万计,平均每个城区人口拥有人防工事约0.3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