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据1985年调查,广州地区有去台人员8100多人,去台人员亲属5000多户、2.5万多人。在去台人员中,属上层有影响人士230多人。广州地区有台湾省籍同胞320户、800多人。此外,广州地区有100多万港澳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及其亲属,他们多数是直接或间接与台湾同胞互有交往,关系密切,广州又是全国各地台胞、台属出境会亲和台胞回内地探亲、访友、寻找亲人的出入口子,因此,广州市的对台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1979年市委设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1年3月,改为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作。
在认真落实台胞、台属政策方面,根据党中央关于对去台人员亲属应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得歧视的精神,从1981年起,广州市认真落实党对台胞、台属政策,改正冤、假、错案。据1981年统计,过去受错误审查处理的台属有699人,通过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45人;被遣送、疏散到农村已回市镇复户的158人;被降职、降薪已恢复原职、原级、原薪的316人;被错误处理、经过清理予以撤销的154人;被挤占私房已退还的20人。台属在入党、入团、提干、升学、参军、就业和享受社会福利等方面,已做到一视同仁。有一批台属入党,有的还在各级人民政府、政协担任领导职务。通过落实政策,台属解除了疑虑,积极性普遍提高,为“四化”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落实台属政策,对台湾和海外都产生良好的影响。
在开展对台宣传工作方面,广州市以面对面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方针政策为重点,把宣传工作寓于接待、联络交友和经济文化交流之中。
市委召开各种会议,向各级党委开展对台方针政策的再教育,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清海峡两岸的形势,增强做好对台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市委对台办会同市委宣传部于1990年联合发出了《认清形势、努力做好对台宣传工作》的宣传提纲及《接待台胞的口径和有关注意事项》,使各有关方面在对台宣传方面有所遵循。各有关新闻单位突出宣传广州市在涉台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并有选择地介绍台湾社会风貌、民俗风情以及台湾民众要求“三通”、反对“台独”、实现统一的呼声。各单位普遍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台胞、台属的思想教育,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思想。
各有关部门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时,根据不同对象,宣传内容有所侧重。如对台湾商人考察团,主要宣传广州市投资环境,做好咨询服务和组织参观、考察工作;对前来旅游的台胞和团队,广州旅游服务部门做到热情欢迎,悉心安排,周到服务;对平时交往较深,共识比较接近的台胞,则着重正面宣传“一国两制”等对台湾方针政策,揭露和批驳台湾当局提出的“一国两府”的实质。
为了扩大宣传,市台办分别在越秀公园、黄花岗、中山纪念堂等“旅游热点”设立了宣传点,向台胞赠阅各具特色的宣传画册和旅游指南等共达13万多册。还积极做好对台广播和各种文字宣传工作,1990年广州市台办被评为广东省对台宣传先进单位。
在接待回大陆探亲的台胞方面,自台湾当局采取放宽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的措施以后,市委明确指示:广州毗邻港、澳,是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的主要入出境口岸之一,要认真做好接待台胞的工作。要求明确接待台胞的指导思想,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和热情欢迎的态度,在同台胞接触中,做到政治上不强加于人,经济上不要钱要物,接待工作上不弄虚作假;提高思想认识,动员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台属)做好接待工作;落实优惠台胞措施,做好导游、代购车船票等一系列服务工作;明确接待工作由市台办归口管理,做到政策归口,信息归口,重要人物接待归口,部门之间协调归口。
自1987年11月2日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至1988年底,从广州市直接入出境和经广州中转的台胞达50万人次。其中,来广州市探亲、旅游、经商贸易的有1万多人。广州市每日平均要接待台胞3000多人。根据来大陆的台胞越来越多的趋势,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待工作,市政府于1990年专门发出通知,提出了加强对入境台胞的接待,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台属的思想教育工作,整顿旅游业和交通,整顿相关地带社会治安等具体措施。
中央对台办和中央宣传部的领导分别前来进行检查,对广州市接待台胞工作给予肯定,认为 “广州市接待台胞工作是:领导重视,发动面广,思想明确,措施得当”。
由于对台事务工作做得较好,因此从1984年开始就吸引了台胞来广州投资办企业。到1990年台商与广州市签订的投资项目达119个,总投资额为2.46亿多美元,协议利用台资1.4亿多美元。其中已履约的111家,台商已投入资金5870多万美元,占协议利用台资的42%。
为了做好引进台资工作,市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调查研究,制定方案 在组织各区、县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对台经贸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市台办对全市台资企业进行了调查,广泛听取台商及我方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会同外经委对各区、县工业区、加工区、保税区的投资环境、厂房土地价格进行考察了解。市委、市政府于1989年召开了全市吸引台资工作会议,正式颁发了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吸引台资工作的若干决定》。市台办和市外经委于1990年7月联合召开了会议,检查各单位执行决定的情况,推动这个决定的贯彻落实。
抓住机会,广泛宣传 1990年4月,市台办与外经委以市政府名义举行了有穗、港、台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阐明广州市对台胞投资的优惠政策,还抓住有大批台商参加的春秋两季交易会、省在珠海举行的经贸洽谈会、“羊城荔枝节”等有利时机,邀请台商座谈,开展引进台资宣传活动。
认真帮助办好现有的台资企业 如自筹资金办电厂,缓解电力紧张;更换电信设备,增加装机容量;优先解决台资企业所需的配套资金;提供有效服务,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等。
由于广州市的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来广州投资设厂的台商逐年增加。1990年台商来广州投资的金额比1984年增加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