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王福三烈士墓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城东布岗村文笔岭(纱帽岭)半山坡上,为1925年9月26日公葬农运烈士王福三时所建。
墓前立花岗岩墓碑一块,正中刻书“为农民利益而牺牲者王福三烈士之墓”,右上款署“中华民国十四年九月廿六日”,左下款书“花县农民协会立”,碑上端呈圆形状,镌刻着国民党党徽及犁头图案。
王福三,原籍广东花县花东镇九湖乡米坳村,1886年出生在泰国董里埠一位华侨家里,原名露福,因排行第三,故被称为福三,9岁返回祖国,与母亲、弟妹过着贫困的生活。为了生活,他在南海县平地乡一药铺打工,目睹了平地乡农民组织自治会的革命行动,初步接受了农民革命思想。后来,他回到家乡,眼见本乡地主劣绅操纵公尝田产、鱼肉百姓,因而愤然不平,便向乡中父老倡议建立自治会,清算公尝账目,得到群众拥护和支持,遂成立“九湖乡自治会”,并物色办事公道的人管理,深受农民的欢迎。
1920年冬,王福三从南海返回家乡,从健全“九湖乡自治会”入手,进一步创办了“九湖乡自卫农团”,自治会提出“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外乡大地主”三大口号,王福三因勇于挑担,富有胆略,威望甚高而被选为自治会会长。自治会的成立,为后来的农民协会孕育出雏形。1923年年初,农民运动兴起,王福三在前来花县进行宣传发动的彭湃、阮啸仙、周其鉴、刘尔崧等农运领导人的教育和引导下,思想觉悟迅速提高。同年,由阮啸仙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24年4月,九湖乡农民协会成立,王福三任农会执行委员长,1924年10月,任花县农民协会副执行委员长,义无反顾地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中,为反动豪绅所齿恨,多次悬以花红蓄谋捕杀他,王福三闻之慷慨地说:“死何足惧!吾已看透为无产阶级奋斗之意义矣!”1925年1月18日,王福三偕同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黄学增、何友逖到凤岭捉拿内奸王锦照,被反动地主武装民团率众半路拦截,王福三等人奋力迎敌,因敌众我寡,王福三身负重伤,仍坚持负责掩护,最后壮烈牺牲,年仅38岁。
噩耗传出,成千上万的农友无比悲痛。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及彭湃、阮啸仙等亲自处理王福三被害事件,发行《花县惨案专号》,彭湃还到花县召开县农民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公葬王福三烈士。
1925年9月26日,花县农民协会在九湖乡举行王福三烈士公葬大会,由阮啸仙主祭。参加者有省港罢工委员会工人宣传队,省农民协会和各乡农友共2000多人。会后,群众高抬烈士遗体游行示威,1万多人的送葬队伍长达6里,绕各村圩场,经40余里到达花县县城,沿途散发革命传单和烈士遗像,张贴标语,高呼口号,最后将烈士遗体安葬于花城东布岗村文笔岭(纱帽岭)半山坡上。其场面之壮观,声势之浩大,可谓“花县空前未有之盛举”,当时的《广州民国日报》《犁头周报》等纷纷刊载了这一重大事件,影响之深可见一斑。
1928年,烈士墓惨遭花县反动民团所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原墓地挖出碑石墓志,重修墓茔,改为三合土结构,墓宽2.9米,纵深4.2米,墓穴为坐北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