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1956年6月11日~23日,召开了中共广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广州市第一届委员会,选出本届市委委员35名,候补委员5名,市委常委10名,书记处书记6名。
中共广州市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书记 王 德(省委书记处书记兼)
书 记 赵武成(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兼) 朱 光(省委常委兼) 吴有恒(任至1958.3)
曾 志(女) 钟 明(任至1958.3) 薛 焰(1958.4任) 焦林义(1958.4任)
梁 湘(1958.4任)
常 委 王 德 赵武成 朱 光 吴有恒(任至1958.3) 曾 志(女)
钟 明 刘 谦(任至1956.11) 薛 焰 焦林义 梁 湘
赖大超(1956.11任) 曾昌明(1956.11任) 王炎光(1958.10任)
秘 书 长 吴有恒(任至1958.3) 王炎光(1958.3任)
副秘书长 慕 君(任至1957.8) 曾艾荻(任至1956.10) 陈 恩(1957.8~1958.8)
李 文(1957.8~1958.3)
市委委员 王 德 王炎光 戈 枫 刘 谦 刘士杰 朱 光 孙乐宜 孙伽俐
吴有恒 吴介民 余美庆 余 慧 苏 民 李 辉 封贯之 崔金印
罗培元 胡敬一 陈唯实 梁 湘 梁 煦 侯富山 焦林义 曾 志
曾昌明 谢 创 杨春华 赵武成 赵冬垠 樊志刚 赖大超 薛 焰
钟 明 魏 轩 穰 欣
在这期间,随着广州经济建设的发展,市委为了加强对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先后设立了市委第一、二工业部、交通建设部、财贸工作部等工作机构。为了统一管理市属郊区,领导农村工作和街道工作,先后设立了中共广州市郊区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市委街道工作部。1958年11月,在原中共佛山地委的基础上成立中共广州地委,隶属中共广州市委领导。同年12月,中共广州地委改称中共佛山地委。1959年3月,中共佛山地委改由中共广东省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