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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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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组织工作——第三节 组织建设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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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员和党组织

  1949年10月中共广州市委成立时,全市共有党员330名。至年底,全市已有党员776名,党支部67个,党总支5个,党委28个。1950~1952年,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在巩固现有党组织的基础上,发展了少量的新党员。至1952年底,全市共发展新党员1191名。1953年后,市委按照有计划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开始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到发展城市优秀产业工人入党上,有计划和积极慎重地吸收大批产业工人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同时,迅速建立健全各级党的组织机构,在市直属机关成立总党委,在党群、政法、财经、贸易、文教、公安等系统成立分党委;规定凡职工人数800人以上和500人~800人的企业,分别建立党委和党总支。1954年,全市发展新党员6428名,其中有3455名为优秀工人、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干部。还新建立党支部307个。1955年,由于肃反运动,党员发展比较缓慢,全年发展党员2805名,只完成当年发展计划的58.1%。1956年6月,广州市第一次党代会召开。在此前后,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得到较大的发展。仅1956年,全市就发展党员17528名,使全市党员总数达33673名,党支部1729个,党总支145个,党委66个。

  1957年,市委根据上级的指示,集中精力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只发展新党员472名。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全市共发展新党员19406名。但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当时一些单位在发展党员中搞所谓“建党放卫星”、“火线入党”,对发展对象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缺乏全面的考察,降低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委发现这个问题后,很快予以纠正,并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1959年3月,广州市第二次党代会召开。当时,全市共有党员54617名,其中28636名是第一次党代会以后发展的新党员;共有党支部2859个,其中156个是第一次党代会以后新建的。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广州市各级党组织先后陷入瘫痪状态。至1968年底,全市在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开始整党建党。在“左”的思想理论和建党方针的指导下,一些单位在建党工作中搞派性,搞“突击入党”,发展了少数靠造反起家的人,造成党组织的不纯。至1973年,全市先后发展新党员24982名。新党员中,工人占55.6%,贫下中农占18.75%,干部占16.73%。1975年1月,番禺、增城、龙门、新丰等4县划入广州,全市党员和党组织的总数也随之增加。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通过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开始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至1982年,全市先后发展1787名有专业职称的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占这一时期发展党员总数的12%以上。一些当时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如广州画院院长刘仑、名中医陈二南、著名曲艺演员白燕仔等,均被吸收入党。1981年9月,广州市第四次党代会召开时,全市共有党员221437名,党支部12517个,党总支478个,党委673个。1985年,由于注意发展优秀青年入党,改善党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使当年发展的12623名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占35.7%;专业技术人员占30%;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的占51.7%。1986年12月,广州市第五次党代会召开时,全市共有党员292801名,党支部16247个,党总支970个,党委927个。1987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中央关于“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重在生产第一线和优秀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先后发展党员13604名,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7535人,占55.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454人,占18%;属于生产第一线的骨干4040人,占29.8%。至年底,全市共有党员308693人。1988~1990年,全市共发展党员20653名。

  进入80年代,广州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较快,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出现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新的经济组织。为了开展党的工作,市委和各级党委开始在一些新的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1985年,荔湾区成立了广州市第一个个体户党支部。至1989年10月,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共有党员4594名,建立党支部9个。至1990年6月,全市733家外商投资企业中,有党员4262名,占中方职工总数的4.5%;在已开业的733家外商投资企业中,有185家建立了党组织。其中,建党支部的172家,建党总支的5家,建党委的8家。

  二、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建国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一)党员教育

  1949年10月30日,市委召开第一次全市党员大会,即提出筹办党员训练班和党内刊物,以加强党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1950年初,全市党员以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上课或小组讨论等形式,学习政治理论和接管城市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年底,市委组织部开办了首期党员训练班,共有65名党员参加学习。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端正入党动机,清除各种错误思想。1951年夏,还组织党员学习胡乔木著的《中国共产党三十年》,进行党史教育。1953年,全市开展“三反”、“五反”运动。针对运动中发现的问题,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进行了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育。1953年7月~1954年12月,全市以举办讲座和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借鉴苏联的历史经验。1953年10月,在全市党员中进行了一次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教育,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上来。1957年,全市各级党委根据当时党组织发展快、新党员多的情况,以办班和上课讨论等形式,着重组织新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进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1958年,在全市党员中进行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教育。1962年,根据中央关于重新教育党员的指示,全市各级党委成立了党员轮训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干部,对党员进行脱产或不脱产轮训,集中进行形势与任务、民主集中制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1963年,根据当时新党员入党后没有受过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情况,以脱产为主,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学习《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书,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党性,收到较好的效果。1964~1965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毛泽东著作。从建国初期到“文化大革命”前,在深入开展党员教育工作中,市委先后发出通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活动。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学习一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老红军、老党员王育才,先后54次当选模范的从化县旗杆镇女党员梁秀音,奋不顾身地抢救国家财产的何济公药厂女工、预备党员向秀丽烈士,铁人式的广州造船厂工人、党员戴光前等先进典型。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员教育基本停止。1971年党组织恢复活动后,党员教育主要是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阶级斗争的学说,特别是毛泽东发表的最新指示,接受“左”的思想和理论的教育。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事件发生后,市委根据中央的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批发的关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三批材料,开展“批林整风”,揭发批判林彪集团的反革命罪行,以及学习周恩来、邓小平先后主持中央工作后的有关重要指示,开始纠正“左”的错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市委和各级党委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和轮训党员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清除“左”的流毒,拨乱反正,认清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性。1982年后,全市以基层党委为单位,举办党员轮训班,集中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使每个党员明确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明确党员的标准;明确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加强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明确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1987年又对党员进行了6个方面的教育: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1988年,为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开展了“共产党员在新时期如何经受起执政与改革开放的考验”的专题讨论,并在讨论中开展了3个方面的教育:为政清廉教育、改革开放政策教育、党员标准教育。全市有89%以上的党员参加了讨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89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市委组织全市党员开展了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标准教育,明确在新时期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明确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1990年,又根据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要求,在党员中着重抓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突出解决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增强党性观念、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弘扬无私奉献精神等问题,收到一定的效果。这一时期,市委和各级党委注意把党员教育同创先进争优秀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全市党员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如1989年,市委通过总结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的经验,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以“我为人民多奉献”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不仅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且促进了全市的两个文明建设。1990年,开展以“忆传统,作贡献,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重温党员标准,明确新时期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调动了全体党员创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积极性。1988年以来,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市先后有332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省、市先进党组织,有840名党员被评为省、市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还注意抓好党员教育阵地的建设,以党校为阵地培训党员。从1987年白云区建立第一间镇党校起,全市82个镇陆续建立了党校;430多条行政村建立了党员活动室。一些街道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东山区东华东街、广州钢铁厂等,也建立了党校。为了运用现代化手段教育党员,市委还于1986年成立了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1989年成立了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并逐步在市属区、县(市)、局、总公司和直属大厂开展了党员电化教育。

  (二)党员管理

  从广州解放到“文化大革命”前,市委和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都是比较严格的,将全市党员编入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并逐步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于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的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市党组织瘫痪,党内政治生活处于极不正常状态。1971年后,才逐步恢复党员的组织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还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离退休党员、外出党员管理等制度。同时,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和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的原则,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作了相应的调整。1989年2月,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市委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当年,全市98%以上的党员参加了评议,是整党工作结束以来党员受教育面最广的一次。通过评议,使全市党员受到了一次党员标准的再教育,增强了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纯洁了党的组织。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被平息后,市委根据中央的决定,在全市188个单位中进行了党员重新登记,使党员进一步认清了这场政治风波的性质和危害,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1990年4月,市委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和党支部的管理教育,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简称双目标管理),把党支部的任务、党员的义务具体化,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使党员的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广州解放初期,由于接管任务重,党的干部奇缺,党支部书记多数由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兼任,支部工作得不到应有重视。为此,市委在1950年6月公开党组织前,对全市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党支部书记改由人事干部或秘书担任。1951年12月,为了更好地发展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市委发出关于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制度的指示,对建立党支部、党总支的条件、步骤、方法和发展党员的方针、程序以及党的生活、会议、汇报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凡是党员超过3名的建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名的编入就近单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党小组每周召开1次会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每半月或1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总支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分析形势,研究、总结和布置工作。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实施,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党的生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1953年,市委又作出规定:凡有30名党员以上的支部,设专职书记,以便集中精力抓党的工作。1957年后,由于基层党组织发展迅速,特别是工业企业党组织发展很快,不少支部存在党员新、书记新、骨干新的问题,加上当时企业党组织受到推行“一长制”的影响,支部工作一度受到削弱。为了加强基层党支部工作,市委于1959年印发了《支部工作十五条》,使支部工作有章可循。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瞎指挥和浮夸风等问题。为此,市委从1960年起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在抓紧培训现有支部骨干的同时,先后两批从机关和其他战线抽调2000多名干部支援工业,其中相当一部分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担任党支部书记;二是发出《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五点要求:(1)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支部的领导;(2)加强对支部骨干的配备、管理和培养教育;(3)开展支部工作评比竞赛,全市每年评比一次;(4)继续整顿后进党支部;(5)《广州日报》和《广州工作》等报刊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活动和经验的报道。1962年,市委以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中心任务,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在全市党组织中进行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教育。通过整顿和教育,使党内民主生活制度,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的分工更加明确,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得到加强。1963年,开始在全市试行工业、商业、农村等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各行各业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健全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委(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的制度。1964~1965年,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再一次全面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和健全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解决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问题。经检查,大多数党支部达到中央组织部提出的整党要求。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组织曾一度瘫痪,1968年以后,在“左”的思想理论和建党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了整党建党的工作。有的党员被开除党籍或被劝退出党,有的被挂起来不予恢复组织生活,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5~1976年,市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顿。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开始从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作风上清除“左”的思想在党内的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市党组织恢复了正常的组织生活,恢复和健全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秩序 。1980~1981年,为改变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改选的状况,市委批转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改选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对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代会改选基层党组织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1984~1986年,市委按照中央的部署,组织全市党组织分期分批进行了整党,进一步纯洁和巩固了党的基层组织 。与此同时,根据中央关于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央颁发的“三个条例”(即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在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中陆续推行厂长负责制度。在此期间 ,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即由过去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改变为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至1988年,全市约有九成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改变了过去党政不分、职责不明的状况,但由于受到当时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些人提出要“淡化基层党组织”等错误思潮的影响,部分企业出现了撤并党务机构,裁减党务、政工干部的现象。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被平息后,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精神,对全市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反思,总结了经验教训,制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的意见》,对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党的工作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等重大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文件发出后,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纠正了淡化和削弱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倾向。据1990年对1065家企业的调查,企业专职党务干部和政工干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已从1989年的0.8%上升到1.2%,达到和超过了中央关于专职党务和政工干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和各级党委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从1988年起,每年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一次创先争优(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七一”前自下而上地进行评比表彰,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二是建立抓党建工作责任制。1987年以来,市委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党的第一把手对加强党的建设要负起第一责任;党委书记要全面抓,分管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要以主要精力抓,其他党委成员、党员行政领导要按分管的范围积极主动抓,形成领导班子集体抓党建的格局。1989年,市委决定建立市、区、县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规定区、县、局级党委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的主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领导成员都要按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联系党建工作责任区,把责任区的党建工作管起来。1989年以来,市委实行党建工作每年抓“三个一”的制度,即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当年的党建工作;每年组织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党建、党风、党纪大检查。党建、党风大检查以区、县(市)、局(总公司)和直属单位党委为重点,先由各单位自查,然后由市组织重点抽查。实行了“三个一”制度后,全市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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