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10月26日上午,市志办副主任胡巧利带队前往市司法局调研指导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并就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修改完善听取该局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副局长程秀忠、办公室主任叶志忠等出席调研座谈会。
胡巧利副主任(图左)与程秀忠副局长(图右二)亲切交流
2006年以来,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按照全市的部署与要求,积极推进年报工作,使年报工作走上了常态化轨道,年报质量不断提高。主要做法有:一是把年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市司法局把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局领导亲自部署年报工作,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并及时协调解决年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落实机构和人员。市司法局明确该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一人专门负责编纂统稿。三是建立完善资料网络。该局处(室)及下属单位均明确相对固定的年报资料报送人员,建立起年报工作网络。四是规范工作程序。各处(室)、下属单位的资料,均经处领导把关签名后,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年报的同志进行编纂统稿后,局办公室主任再进行把关,最后送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志办。
在座谈会上,市司法局的同志对进一步完善年报制度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认为地方志是专业性较强的学问,应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还应进一步强化制度和规则,营造上下一致重视地方志工作的局面。
市司法局副局长程秀忠作了重要讲话,指出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意义重大,时间越久,资料的价值将会更加凸显出来。胡巧利副主任对市司法局的年报工作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文、图/杨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