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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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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个市级绿化委员会——广州市绿化工作委员会
  • 来源: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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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31,毛泽东主席发出“绿化祖国”的号召。时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省长陶铸十分重视绿化工作,在他的推动下,同年39日广州市率先在全国成立第一个市级绿化工作委员会,由市长朱光亲自抓绿化工作,林西同志任主任。

绿委会成立后,市委、市政府制订颁布了一系列促进绿化工作开展,以及保护绿化区、山林、风景区的行政规章制度。如1956年制订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委绿化工作指示的具体计划》,规定全市人民(除生产工人外),每人每年在绿化季节最少参加一天绿化义务劳动,具体任务由市绿委办公室安排,包括种树、管树、护树、挖湖、开园道等园林绿化和风景区的建设、营林等;同年9月,市政府颁布《广州市保护绿化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全市公私树木的砍伐、移植,要报市绿委批准,砍一株,最少补种三株,并保证成活。是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人数超过100万人次。

随后50多年,广州市的绿化工作除了“文革”期间遭到破坏外,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全市人民的支持,蓬勃向前发展。20039月,市委、市政府启动了“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工程,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打造为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生态城市。经过“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两期工程的建造,20081017日,广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目前,广州市林木绿化率达44.4%,森林覆盖率达38.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62平方米,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广州为全国树立了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良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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