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广州是最早利用中国民航的通用航空服务的城市。
新中国成立后,广州市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行大规模的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1951年3月,市卫生部门根据蚊蝇孳生规律,组织ddt(滴滴涕)药物喷射,以达到标本兼治、控制其孳生繁殖的目的。为了大范围施放药物,提高灭蚊蝇效果,市卫生局租用广州民航1架c-46型飞机,于1951年5月在广州市上空喷洒ddt乳剂消灭蚊蝇。这是中国民航通用航空服务飞行之始。1987年,广州利用飞机灭蚊蝇共1715架次,累计作业面积84.49万亩(1亩=0.0667公顷)。继广州之后,北京、郑州、南宁、乌鲁木齐、西安、唐山等10多个城市也很快开展使用飞机灭蚊蝇这项通用航空服务。
在首次航空灭蚊蝇后,通用航空业务得到迅速发展,至1990年的通用航空服务项目已应用到城市灭蚊蝇、灭松毛虫和荔枝蝽象、人工降雨、空中摄影、播种造林、空中捕虫、荔枝保果、跳伞、海上服务以及空中游览等50多项。作业区域除中南6省(自治区)外,还扩展到中国内地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